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阜发〔2020〕6 号)文件,为进一步推进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对在阜阳市颍州区领取营业执照后要立即刻制公章的企业,由政府出资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包括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将公章刻制并送达的时间压缩至 4 个小时内,确保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的同时即领到上述公章。
三、服务需求
(一)购买主体
阜阳市颍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开展向社会购买为阜阳市颍州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公章刻制并备案服务的专项工作。
(二)承接主体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刻制单位;且可以通过“阜阳市公安局公章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阜阳市新开办企业刻章备案信息推送的(须提供系统运维商出具的证明文件),有能力为社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的单位或企业。
(三)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内容
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公章刻制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公章数量
本项目拟定印章为每套五枚,包括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公章材质
材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GA241.9-2000)》)。
3、公章费用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最高响应上限:300 元/套(包括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上限的,否决其投标。
(五)服务要求
1、联系方式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全面固定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话、QQ、微信等,并保证24 时畅通。如确需更换联系方式应提前十五日向采购人书面申请。
2、选取方式
通过本项目入选的中标供应商,采取轮流服务的选取方式,一次一户。经人工或系统自动派单,如下单后 15 分钟内无回应或明确表示不接受任务的,将选取下一家中标供应商。
3、制作时间及交货地点
中标供应商收到派单任务起 4 个小时内,将整套公章刻制完毕并送达至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开办窗口。
4、交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将整套公章刻制完毕并送达至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开办窗口,双方经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5、免费质保(保修)期
供应商所提供的公章免费质保(保修)期不低于一年(非人为损坏)。
6、共享材料
7、规范服务
(一)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二)尊重并服从阜阳市颍州区关于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印章刻制工作。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结合自身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应不低于成本,也不高于采购限额价。
2、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报价中,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五、其他要求
(一)入围(中标)企业数量
本项目拟采购 7 家供应商提供公章刻制服务,符合承接条件的入围单位即获得政府购买公章刻制服务资格,可作为承接主体与购买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配合政府实施免费公章刻制及备案服务。
(二)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结算标准及时间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最高响应上限:300 元/套(包括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上限的,否决其投标。费用结算周期为季度结算,按照甲方要求,下一季度开始10 号前提交上个结算周期内公章刻制服务的相关凭证(发票及明细),待核验后由甲方统一支付服务费用。
(三)任务分配
由购买主体委托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务服务网推送刻制公章信息至公章备案管理系统。公章备案管理系统按照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最终评审总得分的顺序承接。
(四)购买数量
阜阳市颍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区政务服务中心新设开办业数量(由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确定每年度购买公章刻制服务的数量。
(五)服务责任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视为违规,取消印章刻制服务合作资格:
(1)3 个月内因印章刻制企业原因导致印章刻制的整体服务时间超时累计达两次的;
(2)3 个月内因印章刻制企业所刻印章不符合各部门和单位的要求累计达两次的;
(3)发现刻制的印章缺少芯片的;
(4)发现私自向企业索要印章刻制相关服务费用的;
(5)发现提交虚假凭证骗取印章刻制费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7)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况的。
(六)核实中标供应商
1、采购人对入库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与入库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照片资料内容不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至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2、入库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呈现的那套成品印章及其制作过程的完整影像资料(内容需对应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制作流程的彩印照片资料),并当场与投标文件中的照片进行比对、核验,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进行封存,作为对其后续产品的验收标准。如发现提供的样品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照片资料内容不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至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七)印章规格履约期间刻制印章具体规格如下:
1、规格:
①法定名称章:4.0cm[圆形](4.0cm*4.0cm)。
②财务专用章:3.8cm[圆形](3.8cm*3.8cm)。
③法定代表人名章:2.0cm[方形](2.0cm*2.0cm)。
④合同专用章:4.2cm[圆形](4.2cm*4.2cm)。
⑤发票专用章:3.0cm*4.0cm[椭圆]。
2、材质:半铜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