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扬州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特色品质塑造等方面取得卓越成效,2004年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2006年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人居环境奖是体现以人为本、衡量城市建设发展的综合性奖项,也是推进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2022年1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实行5年一复查制度,评定标准共8个方面40个具体指标。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城乡生活品质,落实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巩固和深化我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成果,顺利通过我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特开展《扬州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申报材料汇编》工作。以本轮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化人居环境奖创建引领作用,积极培育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努力创造更加宜居、宜游、宜业的良好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江苏前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让“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
二、项目预算
150万元。
三、工作目标
围绕顺利通过我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复查的工作目标,以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标准,对扬州市人居环境复查工作进行全面提升评估,对8项40个指标进行全面调查梳理,对当前指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升,并组织整理复查资料,确保复查各项工作顺利通过,指导下一阶段人居环境工作有序推进。
四、研究范围
规划范围为扬州市建成区,面积640平方公里。
五、汇编依据
(1) 《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2号)》;
(2)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函城〔2022〕104号)》;
(3) 《扬州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复查工作方案》;
(4)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标准》;
(5) 《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6) 《城市自体检报告》;
(7) 《中国人居环境奖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资料》;
(8) 其他体现申报资本条件要求的资料。
六、申报材料汇编工作内容
(1) 梳理指标体系
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中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基础数据调研,并搭建申报材料框架,对原始资料科学地进行分类分组,使申报材料系统化和条理化,并以集中、简明的方式反映调查对象总体情况。
(2) 汇总梳理自评资料
根据《扬州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复查工作方案》,汇编单位进行指标分析,以集中、简明的方式反映总体情况,就指标存在的问题提出系统性解决建议。
(3) 整理完善申报材料
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增加城市概况、创建工作总结、申报内容介绍、创建工作影像或图片资料等内容,筛选和梳理4个能够体现人居环境特色的示范项目。
七、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
(1) 城市概况,包括评选区域范围示意地图;
(2) 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创建工作总结、申报内容介绍;
(3) 体现申报基本条件要求的资料
(4) 城市自体检报告(包括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标准各项指标);
(5) 中国人居环境奖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资料;
(6) 其他能够体现所申报奖项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
(7) 不少于4个体现本地人居环境特色的示范项目资料。
2、设计成果要求如下:
(1) 上述成果内容的成套精装文本6套,规格统一为A4或A3规格。
(2) 上述成果内容的电子光盘2套。其中:
a.资料汇编文本应采用Microsoft Word 的*.doc格式文件编排。
b.图纸应采用*.jpg文件格式,多媒体介绍文件应采用*.avi或*.mpg文件格式。
八、时间节点及要求
2022年6月25日:完成基础资料调研整理;
2022年7月15日:进行指标分析,对指标存在的问题提出系统性解决建议;
2022年8月25日:完成自评报告、自查评分表;
2022年10月25日:完成申报材料汇编,同步完成采购人论证工作;
2022年11月,根据省住建厅检查组要求,对申报材料做好总结提升工作。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提交初步成果经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交付合同价的50%;省住建厅复查通过后,付清剩余款项。
以上付款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十、其他要求:
1、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
2、后续现场服务响应:为保证项目质量,后续到达采购方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
3、设计单位提交的编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局同意,逾期提交编制成果的。
5、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