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包:项目竣工测量与工程数量复核服
一、项目说明
1、项目简介:包含项目竣工测量与工程数量复核服务。
2、项目完成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邗江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涉及的镇村。
3、项目完成期限: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 30 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方案中需制定每个工作节点计划,明确各环节任务要求、工作时限、质量标准等。遇有矛盾暂时无法进行测绘时,服从采购人的时间安排。投标单位自行对测区进行踏勘。根据实地踏勘情况,拟定地形测量和项目工程竣工测量的技术方案。所有测量技术指标和方法, 必须符合测区实际及规程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标准,并通过市级以上部门验收。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江苏省测绘条例》、《江苏省测绘市场管理规定》、《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违反上 述文件规定的为废标。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12 号)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增报 2018 年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286 号)等有关通知要求,开展 2020 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测量与工程数量复核服务。
2、供应商必须全方位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按照相关编制要求,在基础资料齐全后 30 天完成一整套成果编制,并取得阶段成果。
三、技术依据
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2、《土地整治项目测量技术规范》(DB32/T3869-2020);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4、《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5、《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9、《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化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
10、《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11、《1:5000、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17);
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13、《测量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3456-2009);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三、基准及精度要求
1、比例尺
1:1000 比例尺
2、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统一采用国家 2000 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和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 顷(hm2)和亩,公顷保留 4 位小数,其它均保留 2 位小数。
3、测量方法全野外采集
4、精度要求
平面:点位中误差优于±5cm,点间距误差优于±7.5cm。项目工程点间距误差优于±5cm。新增耕地高程:高程测量精度优于±3cm。
四、提供成果
1、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量报告;
2、项目区总面积分类统计表;
3、新增耕地来源明细表;
4、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数量复核统计明细表;
5、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勘测图;
6、1:5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
7、1:5000 竣工图.
五、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
B 包:工程验收服务
一、项目说明
1、项目简介:工程验收服务含影像资料片编辑、项目档案整理、数据库国家报备、验收会务等服务。
2、项目完成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邗江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涉及的镇村
3、项目完成期限: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 30 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方案中需制定每个工作节点计划,明确各环节任务要求、工作时限、质量标准等。
4、质量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标准,并通过市级以上部门验收。
5、投标人必须遵守《扬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暂行)》。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违反上述文件规定的为废标。
二、工作要求
1、根据《扬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有关通知要求,开展 2020 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验收服务(含影像资料片编辑、项目档案整理、 数据库国家报备、验收会务等服务)。
2、供应商必须全方位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按照相关编制要求,在基础资料齐全后 30 天完成一整套成果编制,并取得阶段成果。
三、技术依据
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2、《扬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暂行)》(扬府办发〔2013〕171 号)
四、提供成果
1、影像资料片;
2、项目档案;
3、数据库光盘。
五、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