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由采购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经开区青溪河、梅溪河综合管养工程 总预算:182万元/年(含20万元预留金,用于苗木补植和基础设施损坏维修等)
(二)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参数:(★参数为必须满足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1、主要服务内容:本项目绿化面积约27.4万平米,青溪河景观带宝城路至昭亭南路(含莲花湖公园)、梅溪河万达段、中梁段绿化养护工作(花草树木的施肥(冬春两季)、浇灌与排水、积尘冲洗、绿地除草、开盘、切边沟、树木刷白、病虫害防治,乔木、灌木、色块苗木的整形修剪,乔木的抹芽、修剪、整形,草坪修剪、草籽补播、苗木补植、绿地看管、水体保洁等园林绿化养护全部内容)以及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座椅、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等工作。
2、管理最低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1人、绿化养护人员38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绿化养护人员名单。
3、养护管理最低设施设备配置★
垃圾清运车二辆、洒水车一辆、冲洗设备一台、油锯一把、绿蓠机三台,水泵一台、风力灭火器二个、草坪割草机三台,高枝剪三把,以上配备须附发票与照片,同时须提供洒水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雨雪恶劣天气:中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及物资,如铲车、防滑垫、平口锹、长竹杆等。
4、管理要求:
①苗木整理及补植。苗木整理:乙方进场后,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进行部分乔灌木、色块苗木的整理、移植。色块、地被等苗木的整理须采取成片起挖合并后,再按照“满栽密植、到边到脚”的要求成片栽植,栽植后应与原有高度一致。苗木补植:所有补植的乔木应为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树形优美、冠形丰满、无病虫害的精品苗,栽前整形修剪仅限于内膛枝、丛生枝、徒长枝等,不得破坏原有树形,直径2cm以上的修剪口应作防腐处理;补植的色块类灌木用材必须为毛球,并尽可能的使用容器苗提高成活率,不得使用一年生小苗;球类灌木应冠形饱满匀称,无偏冠、脱脚现象;色块类灌木及地被应满栽密植、到边到角,栽植后郁闭度达到95%以上。苗木栽植后,应加强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乙方每年须对草坪进行2次追播。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在一周内安排补植、更换。不能按此要进行求苗木整理及补植的,除按考核办法考核及扣除补植款外,另扣年度养护管理总费用的10%。
②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具体为每年春季3-4月施一次复合肥、秋冬季11-12月施一次有机肥,施肥量(干施量)乔木250克/株.次,灌木100克/株.次,整形灌木、地被30克/平方.次。对新栽植、长势弱、冠幅小的乔木,采取点埋法重点施肥;对长势差、郁闭度低的整形灌木与地被植物,采取重点撒施。同时利用雨季采取薄肥勤施方式进行追肥,增加土壤肥力,促进苗木生长。不能按此要求施肥的,除按考核办法考核外,扣除年度养护管理总费用的10%。
③修剪整形。进场一年内必须对乔木进行全面抹芽、修剪,乔木定干以下的枝芽在尚未木质化之前应全部摘除,定干以上的无用芽也应摘除,修剪内容为萌蘖枝、下垂枝、内膛枝、徒长枝、枯死枝和丛生枝等,逐年提高乔木最低分支点,保持合理的枝下高;对开花乔灌木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保留树木自然形状,通过修剪达到来年花大、色艳、冠型优美的景观效果;色块苗、球类等适时修剪,必须形成界面和勾缝,保持轮廓整齐、线条流畅、外形饱满。乔木、大灌木每年修剪内膛枝、下垂枝、平行枝等不少于2次,修剪创面大于20cm2,必须进行防腐处理;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球类等)适时修剪(针叶类萌条不超过5cm,阔叶类萌条不超过10cm),表面无修剪残留物。该项任务不能全部完成,除按考核办法考核外,并扣除年度养护管理总费用的15%。
④开盘切边沟。有开盘条件的乔木、花灌木每年开盘松土不少于1次,盘面应平整、线条圆滑;整形灌木与地被、草坪间应切边处理,切沟界限分明,线条流畅,深浅一致,清除侵入整形灌木的地表草。该项任务不能全部完成,除按考核办法考核外,并扣除年度养护管理总费用的5%。
⑤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对于已发生的病虫害,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
⑥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座椅、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工作。每日巡查,发现设施损坏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后立即维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供应商养护管理最低设施设备配置:垃圾清运车二辆、洒水车一辆、冲洗设备一台、油锯一把、绿蓠机三台,水泵一台、风力灭火器二个、草坪割草机三台,高枝剪三把,以上配备须附发票与照片,同时须提供洒水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管理最低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绿化养护人员38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绿化养护人员名单。
5、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6、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1) 养护管理费按照《宣城经开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和《宣城市园林绿化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园林〔2020〕2号)文件执行。依据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按月结算;第一、二年度最后一个月费用结算,须经过甲方综合考核合格后支付;第三年度留存最后四个月养护费待办理交接手续后支付。
(2) 零星项目类参照工程付款要求、比例、程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费用。
2、履约保证金:
2.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电汇、转账或保函),金额为成交价的2%,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2 缴纳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更换前需经采购人同意,且中标人需缴纳违约金20万元。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报价及其它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
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本次清单范围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管理费、水电费、各类风险费、各类措施费、各类养护费(确保苗木成活),规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范围内所有工作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变化,凡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
★2、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要求:
注:上表已按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请自行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政策性费用测算且响应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费用测算的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一般纳税人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及规定要求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相关政策性价格及规定要求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人员成本测算不得低于宣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测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职工福利按国家要求执行。
(七)服务期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八)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