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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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民政局街面巡查救助及受助人员寻亲服务 |
1 |
次 |
▲一、服务内容 1在南宁市各城区范围内开展街面巡查救助服务,及时发现并劝导流浪乞讨人员,为有需要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基本救助物资,确保街面(尤其是民族大道七岔路口、广西科技馆门口、朝阳济南路口等三处地下过街通道)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聚集现象,全市街面流浪乞讨人员逐步减少。2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至少完成180人以上。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4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不低于200人次 。5协助南宁市各县、城区救助管理站开展长期滞留受助人员救助寻亲、回归安置工作,寻亲成功不少于100人。6每季度报送工作简报给南宁市民政局及市救助管理站相关科室,简报内容包含当季工作开展情况、指标完成进度。 ▲二、执行要求 (一)执行方式:承接机构负责项目的需求调查、服务策划和组织实施,南宁市民政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督评估。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执行方须书面报南宁市民政局批准。 (二)执行进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执行机构应于项目实施第6个月使服务总体执行率超过80%,并接受评估,于项目实施第9个月使服务总体执行率达到100%,并接受评估。 (三)项目宣传:项目执行机构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项目执行最新情况,树立服务典型,及时总结分享项目成功经验。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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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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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 2.交付地点:广西 南宁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 每季度报送工作简报给南宁市民政局及市救助管理站相关科室,简报内容包含当季工作开展情况、指标完成进度 。 4.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分三次拨付,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拨付30%,项目实施3个月后评估合格15个工作日内拨付60%,项目实施9个月后评估合格15个工作日内拨付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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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 1.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相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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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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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详见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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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或者业绩 要求 |
详见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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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94—2017《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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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口产品说明(如伴随货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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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说明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R本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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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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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或者资料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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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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