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 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林地保护规划体系,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等工作,满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监测评价、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林地空间治理等体系的要求。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内容 |
成果 |
数量 |
1 |
新一轮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规划报告、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集、规划附件及专题研究报告 |
10套 |
2 |
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 |
评估报告 |
10套 |
评估数据库 |
1个 |
||
3 |
自然保护地的勘测定界 |
勘测定界报告、1:2000带状图 |
10套 |
注:以上提交成果资料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
2、工作流程
(1)新一轮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流程:1.前期工作准备及资料收集;2.现状调查及专题研究;3.规划成果编制;4.规划成果论证及报批。
(2)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工作流程:1.资料分析及底图制作;2.资料确认举证及调查评估;3.上图入库及数据库建设;4.成果提交资料(数据库、统计表、评估报告)。
(3)自然保护地的勘测定界工作流程:1.资料收集及底图制作;2.界线测绘;3.界桩布设及点位放样。
3、工作原则
(1)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规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划成果、技术规范、调查成果)、规划期限、规划范围、目标(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及任务。
(2)分析林地现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林地需求分析、林地开发利用潜力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规划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与空间规划的关系。
4、现场踏勘
(1)组建现场踏勘小组
现场踏勘小组由委托方、地方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部门人员组成。
(2)制定踏勘方案
踏勘之前预先制定现场踏勘计划,确定踏勘路线、时间、地点等。
(3)现场踏勘内容
根据踏勘方案,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区边界范围、边界拐点位置。对国家下发及自主提取的林地适应性调查图斑进行现场踏勘及举证。
5、报告编制要求
(1)严格遵循《 森林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 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 ,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对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进行重点保护。
(2)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其具有指导约束作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不得违背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规 编制中坚持国家与地方联动,强化与其他专项规划、三条控制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工作相互协同。
(3)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使用林地需求,明确各区域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科学配置林地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注重公众参与,提高编制的民主化与智慧化水平。
(4)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相关指标必须是易获取、可考核、可分解、可汇总、可传导,可比性强。同时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精准高效转变。
6、成果评审及期限
成果完成后,提交当地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和专家的评审后,报省林业局审核。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15年,即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号)文件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
《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第一部分 GB/T 1794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2001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2008)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量新发布的为准。
(四)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须明确服务期限,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完整投标,报价含税费等综合费用,否则为无效投标;
3、提交成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4、质保期内免费维护,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响应,对成果进行维护。
(六)、验收标准
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会进行验收,或采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方式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七、资金支付
(一)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依据项目时间节点申请支付。
(二)支付时间及条件: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