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二、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用于手术治疗白内障的仪器一套。
(二)设备技术规格及配置:



三、商务要求
- 保质期
▲1.1保修期1年,终身维修。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 付款方式
2.1 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其余合同款在双方签署合同验收报告(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采购人。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
3.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
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 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 培训
5.1 供应商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
- 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6.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容。
6.6 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 验收
7.1. 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 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 交货地点: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