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22年自然资源部海洋督察专项中观测预报督察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海洋观测设施和预警报系统汛前检查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206号)中相关部署,依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浙江省海洋观测站点和资料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19〕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要求》(浙政办函〔2022〕8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拟开展台州市海洋立体观测系统质量评估和仪器计量检定等工作,规范海洋观测网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排查海洋观测设施建设运维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保障海洋观测数据的准确有效,推动我市海洋观测系统运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二)工作内容
1.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标准评估。针对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工作,开展观测网规划符合性、海洋观测站点建设标准性、站点管理规范性和站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性等标准化评估。
2.海洋立体观测网运行维护标准评估。针对海洋立体观测网运行维护工作,开展规章制度标准化和运行维护标准化等评估,保障观测系统数据采集率和传输率达到相关要求。
3.国家海洋观测设备法定计量评估(包含以下点位:三门核电海洋观测站、临海头门海洋观测站、温岭石塘海洋观测站、玉环大麦屿海洋观测站、三门浦坝潮位站、临海白沙潮位站以及温岭龙门潮位站和1个波浪浮标:三门33Z0浮标)。为防止海洋督察中出现海洋观测计量器具失效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台州市海洋观测系统中潮位、海表温度、海表盐度、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速风向等观测仪器,根据我国现行相关仪器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采用检定/校准/检测方式开展量值溯源服务,保障观测仪器计量性能的持续有效。
4.海洋观测系统性现场比测和数据质量评估。针对海洋台站自动化观测系统整机运行和观测数据质量问题,开展风、温度、湿度、大气压力、表层温度盐度和潮位等观测要素系统性现场比测工作,统计分析观测系统数据质量状况和偏差原因,保障观测系统运行质量和观测数据质量。
(三)提交成果:
1.《台州市海洋观测系统质量评估报告》;
2.各类观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
(四)依据:
1.《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
2.《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3号);
3.《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4号);
4.《浙江省海洋观测站点和资料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19〕14号);
《海洋观测规范》(GB/T14914)等其他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