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一)、执行标准: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一】舱体部分
1.舱体规格:(直径×长度)≥3600×10000 mm,其中治疗舱长度≥6500mm,过渡舱长度≥3500mm。平底结构。
(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2.最高工作压力:0.2 MPa
(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3.额定进舱人数:≥20人(治疗舱≥16人,过渡舱≥4人)
(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4.人均舱容≥3m3
(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5.舱门形式及数量:采用悬挂式推拉自动密封门或平移门,以消除门坎,方便轮椅和担架的进出,数量4个, (高×宽)≥1880x1100mm,数量各2套。
(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6.照明灯数量: 12只
治疗舱8只,过渡舱4只
7..观察窗数量:6只
治疗舱4只,过渡舱2只
8.递物筒透光尺寸及数量:DN300mm 2套
治疗舱、过渡舱各1套。
9.舱内配设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
治疗舱2套,过渡舱1套;治疗舱、过渡舱均配设药品柜、输液吊架各1套。
11.舱内、外采用高档饰装
12.舱内地板采用高强度防滑防静电地板
13.舱内座椅布置:治疗舱设置阻燃面料高靠背角度可调活动座椅≥16套,过渡舱设置阻燃面料高靠背角度可调活动座椅≥4套。要求该座椅可任意固定和拆卸,当舱内选择座位式治疗时,该座椅可以通过设置在舱壁下部拉杆上的固定卡环实施固定,以满足坐式患者使用的需要;当舱内选择卧位式治疗时,可将该座椅移出,停放担架或 ICU病床。
15.供氧方式:采用微阻力供氧方式或单人单管流量计监控自动呼吸调节供氧
16.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或低阻力排氧。
17.加减压操作控制方式:采用手动、电动、计算机自动化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18. 供气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
19.按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之要求,配备消防水喷淋系统。
二、控制中心
1、操作控制系统:由 1 台自动操作总控制台和 2 台机械式手动控制台组成,整 个系统的操作执行设备均可由控制中心集中控制,不同方位的舱室,在控制盘面上确定对 应的舱室的控制、显示、监控区域;所有设备运行状态均通过仪表在控制中心集中显示。
2、手动控制台上设置压力显示仪表、取样流量计及加减压、供排氧手动阀门;为了确保该控制中心的电器安全,采用高压氧舱电气双路控制技术,以实现计算机和触摸控制箱并联控制整个控制中心电气系统。(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设备操作控制方式采用手动、电动、计算机自动化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A)总控制台
1.氧舱专用对讲机1台
2.网络机顶盒1台
3.触摸屏控制系统2套
5.单人供氧流量计≥20套
6.测氧仪带声光报警打印功能2套
8.标志、铭牌1套
(B)手动控制台Ⅰ(治疗舱)
1.加减压操作阀门(推拉杆式)2套
2.供排氧操作阀门(带刻度手轮)2套
(C)手动控制台Ⅱ(过渡舱)
1.加减压操作阀门(推拉杆式)2套
2.供排氧操作阀门(带刻度手轮)2套
4.取样流量计1套
5.定标阀1个
三、压力调节系统
1.空压机:双螺杆静音型空压机2台,排气压力≥1.25MPa,排气量≥3.7m3/min,空压机机组系统应为双管路系统(一备一用、双台联动两种方式),单台机组也可满足日常使用。
3.储气罐为:容积≥15m3 X 2支
4.配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进行多级过滤,保证进舱气体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5.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7.高压氧舱具备空气净化灭菌装置及具有空气净化灭菌功能。(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8.设置应急泄压装置,配有应急手动快速控制系统。(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四、呼吸气系统
1.供氧方式:采用微阻力供氧方式或单人单管流量计监控自动呼吸调节供氧。
2.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或低阻力排氧。
3.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4.单人供氧截止阀:≥20套。
5.供氧缓冲箱:≥4套。
6.微阻力呼吸调节器:≥20套。
7.多功能综合吸氧控制面板:≥20套。
8.排氧滤水器:2套。
9.舱外缓冲式定性定量排氧系统:2套。
10.具备常规吸氧、一级吸氧、雾化吸氧、湿化吸氧、负压吸引、应急呼叫六种功能。
五、舱内环境调节系统
1.舱内空调采用吸顶式分体冷暖空调,治疗舱≥3P 1台,过渡舱≥2P 1台。
六、监控系统
配备彩色电视摄像监视系统1套。采用内嵌式舱外摄像机4台, ≥22寸彩色液晶监视器1台,硬盘录像机1台。舱外彩色电视
舱体外部正面加装不小于≥55寸LED液晶电视2台,每舱室1台,以满足实时显示舱内监视图像的需要。
配电柜系统(院方提供)
配置配电柜1套,内设不间断电源,停电状态时可保证测氧系统、通讯对讲、触摸屏等装置用电时间≥ 30 分钟。
七、消防系统
1.按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之要求,各舱室均配置水喷淋消防设施,要求喷水强度≥50L/(m2.min),喷水动作响应时间≥3S,并在控制台及舱 内醒目位置设置水喷淋报警开关,在系统管路上设置快开式电动调节阀,以确保紧急状态 下使用。
2、采用空气加压氧舱消防水柜技术(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3、高压氧舱消防水自动更新系统1套。(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配备气水罐(容积:≥2m3)1台。
八、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系统
计算机在医用电气设备中起着与安全密切相关的作用,为了保证安全性保证方法,需满足YY/T0708-2009/IEC60601-1-4:2000(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1)加减压系统程序化自动控制。
(2)排氧系统程序化自动控制。
(3)多种医疗方案的优化选择。
九、应急安全项目
1、舱体各舱室应配置安全阀各2只;储气罐、气水罐配置安全阀各1只;
2、递物筒配装压力锁定、低压自动开启装置各1套;
递物筒配装压力显示仪表各1套;
3、压缩机配装超压自动停机、低压自动复位装置;
4、各舱室配装应急呼叫装置及应急通讯装置;
5、各舱室内外应配装应急卸压装置各1套,并涂红色标记;
6、舱内饰装用材达B1级以上消防等级;
十、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或优于GB/T 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附属配套管路
1.要求:
投标人需负责从液氧站至氧舱的管路铺设,管道铺设深度与宽度等严格按照“医用气体工程施工规范”执行,管道管径φ3X40mm,管道材质脱脂304不锈钢,管道长度约300米,管道弯头阀门同管道材质,新施工管道沟约150米(管路沟要求横平竖直,管路沟和管道井施工方法同现有管道沟和管道井施工方法:主管道为地下铺设,需预留管道井方便日后检修,路面恢复后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与氧舱的无缝对接,并在管路起始段加装增压泵,以保证氧舱用氧的压力恒定。
2.技术规范:
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
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无缝钢管》
GB8982-2009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GB12241-2005《安全阀一般要求》
管材必须使用φ32×2国标无缝不锈钢管,必须提供相关部门质量检验报告。走管要求工整、平直。
氧增压泵参数要求:排气压力≥8MPa 、排气量≥30m³/h、配备电机功率≥4千瓦。
流量保证每小时≥50升
增压泵两台:一用一备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管路土建方面由中标方自行完成
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
业主只负责动力电缆入户及日常用水、电,设备用水、电由中标方负责
十一、售后服务
1.全套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不低于一年,氧舱舱体、储气罐及配套压力容器保修不低于20年。
2.故障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要求每季度至少回访一次,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每半年到现场做一次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检查。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为2小时以内,工程师应在5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包括节假日)。做到故障不排除,技术服务人员不撤离使用现场。
3.专用工具:卖方应提供赠送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4.培训:有具体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安排。
5.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所有需参加年检的压力配件一套
6.体现售后服务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须在周边有维修机构(提供厂家授权维修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