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 2022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育任务由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育机构承担。鉴于高素质农民培育以选育用一体化为主要路径,不仅要按规定开展培训,还要开展跟踪联系服务,同时要求培育机构要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技术要求
我县 2022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50 人(经营管理型 200 人,技能服务型 50 人),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培育机构能够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育任务。
三、商务要求
1、包 1:承担培育任务 150 人(经营管理型 150 人);包 2:承担培育任务 100 人(经营管理型 50 人,技能服务型 50 人)。
2、服务期限:包 1:3 年;包 2:3 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0%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供应商在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培育任务后,根据完成进度,30 个工作日内按完成进度比例支付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