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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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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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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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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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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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完成规划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规划经批准印发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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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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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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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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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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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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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结束后1个月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大纲,(2)工作大纲确定后5个月,编制完成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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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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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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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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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合肥市城市防洪规划编制项目
2.概况
合肥是长三角城市群重要城市之一,也是全国重点防洪城市。2021年6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出合肥市城市防洪排涝标准为:中心城区防洪能力不低于200年一遇。为优化合肥市防洪总体布局,进一步指导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安全保障能力,市水务局需启动《合肥市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合肥市城市防洪规划》编制拟按照“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原则,研究合肥城市及相关区域防洪问题,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布局研究,分析研究短历时强降雨对城市内涝的影响,加强干支流水库群、主要闸站、蓄洪区等防洪排涝工程体系联合调度,提升防洪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适应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三、服务需求
(一)基础工作
(1)调研查勘
(2)基本资料收集
(3)水文分析
(二)主要内容
(1)厘清城区防洪体系建设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阐述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2)确定防洪排涝标准,论证水库提高拦蓄洪能力、新增行蓄洪空间等措施的可行性。
(3)提出城区洪水出路安排意见,优化防洪排涝总体布局。
(4)提出防洪排涝规划方案。
(5)匡算工程投资,提出规划实施意见等。
(三)进度安排
(1)招标结束后1个月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大纲,(2)工作大纲确定后5个月编制完成规划报告。
(四)主要成果要求
《合肥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成果须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通过采购人及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复。
四、报价要求
本合同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受托方报价(评审时发现算术错误,修正后经采购人和供应商认可的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咨询审查相关费用、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五、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