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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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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8050000290458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继承发扬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省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各市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一类工作目标的通知》(浙建办发〔2022年〕5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金华市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

历史地段是能够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区。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文物保护点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空间载体,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金华已有2200多年的建城史,具有独特的城乡特色风貌,然而作为金华历史文化发展载体的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却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逐渐消失。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就是为了更全面的保护金华市区的历史文化资源,留住文化根脉,彰显城市特色,呈现城市风采。

、调查范围

普查金华市区2处历史地段(城隍庙、天宁寺),总面积17.1公顷;普查30处历史建筑(名录待公布),择优公布10处历史建筑并完成保护图则编制、测绘建档、人文信息调研、设立保护标志牌。

项目依据

1、城市规划相关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3、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关于历史建筑的政策性文件;

4、《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相关城乡规划及金华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相关保护规划等;

5、其他。

项目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1、通过现场踏勘、资料调阅、部门走访等方式,对金华市区2片历史地段(城隍庙、天宁寺)、各街道乡镇有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摸底普查;

2、现场调查2片历史地段的历史风貌,整体空间尺度,历史街巷和外围景观相关情况。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相关信息,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位置信息、建造年代、结构材料、建筑层数、历史使用功能、现状使用功能、建筑面积、用地面积进行逐项调查统计。梳理道路交通、市政工程、防灾和环境保护的现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调查中发现的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且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建筑,充分掌握建筑的历史沿革、建筑位置、建筑结构、建筑功能、产权使用等信息以及现状保存、使用功能、周边环境等情况,分析其遗产价值,编制普查图册,落实空间定位和建筑情况;

4、研究制定历史建筑确定标准、筛选、提出历史建筑建议名录(30处),2片历史地段,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形成方案,并征求利害关系人、公众的意见后择优10处历史建筑、2片历史地段报市政府确定公布;

5、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公布的10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完成测绘建档一处一档案。完成人文信息调研,一处一文本。按已挂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材质及样式完成设置工作。

、成果要求

1、成果构成:30处历史建筑和2片历史地段普查资料单独编制成册,具体包括汇报演示材料,及10处历史建筑和2片历史地段上报市政府公布的相关材料;公布的10处历史建筑要求提供保护图则、测绘建档、人文信息等单独汇编材料;以上成果须符合采购人编制成果格式标准,满足电子成果入库的相关要求。

2、成果形式:规划成果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报演示材料提供电子稿。纸质成果A3规格,不少于采购人需求的套数;电子数据要求文字为*.DOC或*.PDF格式,图纸为*.DWG和*.JPG格式,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中间成果及评审材料份数根据实际要求确定。

、时间周期

2022年 11月 15日前,完成2片历史地段、10处历史建筑上报市政府公布材料。2023年6月30日完成所有成果。

  、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单位所有。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各阶段成果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及时响应招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必要时及时提交修改意见。

2、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汇报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的评审、审批工作。

3、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必要时可由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获取。

十、付款方式

投标人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中标总金额开具发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金。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市财政下拨专项资金后15天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5%;完成金华市区2片历史地段、10处历史建筑公布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5%;完成10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人文信息调研、设立保护标志牌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提交测绘建档成果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即总价30%。

、验收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成果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文本、图集、附件和汇报材料。成果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归档成果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十二、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合同由中标方与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签订。采购人承担验收等相关事宜。如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有权向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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