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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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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8发布 69页 文档编号:202208080000290995 需下载券:10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项目

采购需求

一、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概况

自2016年起,我局从搭建独立的自然资源专网平台逐步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体系转变,逐步解决目前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过业务系统中各类信息一体化整合,方便群众办事,支撑业务监管,维护不动产登记安全。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梳理数据流通的方式和方法,同时也为后期与财政、银行、公积金、法院、公安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做准备。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建设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创新践行“互联网+”思维,以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数据共享和流程优化为重点,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支撑,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落脚点,开启了从“群众跑腿”到互联网“数据跑腿”的服务新模式,实现了由“政府端菜”向“群众点餐”的转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实现登记部门职能转变的新动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本依托、推动释放市场潜力活力的新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杠杆。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身份识别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建立不动产线上申请门户,广大群众在终端申请,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进行内网审核,实现线上统一申请、内网联网审核、线下核验、一次办结,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的服务。

 

二、信息系统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信息化应用状况为原不动产登记大厅正在使用不动产登记系统为独立内部办公系统,老百姓需要到大厅申请登记,整体业务在内部网络办理。无法满足国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以及国家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改革的要求和规范。基于现有的办事流程,无法最大限度的提升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目前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无法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办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模式,也无法实现和第三方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需要将登记平台的业务进行功能改造,以满足国家对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要求。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互联网端的服务延伸,主要包括建设外网申请门户(“一窗办事”)平台、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等三项任务。

1.建设外网申请门户平台。面向社会公众,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PC端、手机APP等多种形式,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线申请的统一入口。外网申请门户平台按照政务平台的相关标准要求,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依托政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实现用户线上申请统一注册、统一身份认证和人像比对,实现符合登记要求的电子证照及文件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促进材料免提交。衔接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为企业和群众等在互联网上提供网上申请、反馈受理意见、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等全过程服务。

2.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外网申请门户平台的服务对接,实现网上申请与登记业务办理的实时交互。不动产登记系统负责网上申请业务受理、审核、登簿、电子证照生成、电子归档并及时反馈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登记代理机构等提供线上集中申请办理通道。对接各类不动产审批管理和交易监管、协同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登记与审批、交易、缴税、司法等业务的协同联动。运用信息化思维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支持数据交换和可扩展接口服务,实现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的嵌入式集成应用,支撑相关部门电子证照或共享文件下载、留存,支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制证、管理、应用。

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系统的功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仅能实现不动产自己的受理登记,无法实现业务的统一受理窗口,统一接收登记、交易、税收等收件材料,并根据业务类型进行自动分发。升级后要实现不动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以及税务的对接。具备业务并联审批、无房电子证明查询、备案电子证明查询、业务受理模块、查询统计、共享查询模块等。升级后建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平台,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全部业务进行无差别一窗受理,申请人可通过一窗受理综合平台进行综合类业务的办理,一卡清模式完成税款、登记费、土地出让金缴纳,实现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提升政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设方免费做好与自建系统相关协调工作。涉及税务部门、产权部门对接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依托政务平台和自然资源业务网,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专线网络,按照“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原则,分类推进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申请、受理、审核等业务办理环节查询获取、实时调用共享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管理进行一体化。同时提供登记审批过程中的业务批量办理、项目查询、项目综合统计等功能。按照《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要求,完成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业务环节和相关数据向外网迁移工作,并符合三级等保要求。业务办理三网联动:

(1)互联网。部署运行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和服务对接相关的功能模块,与一体化平台的身份认证等子系统实时对接,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预约、材料提交,以及申请人查询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进度等信息反馈。

(2)电子政务外网。部署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与相关部门共享协同的功能模块,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办理与审批、交易、缴税、司法等业务协同信息和其它部门信息集成共享,规范不动产登记的属性信息审核、登簿、缮证环节业务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含空间图形数据)管理。办理登记时,应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共享税务、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实现在线审核,并可作为办事依据和档案资料,促进申请资料免提交;登簿同时将登记结果和登簿日志实时写入电子政务外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同步自动导入业务内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登记办理进度、结果和电子证照信息实时、逐级反馈至省和国家网上“一窗受理”平台。电子证照实现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原有业务网接入机制保持不变。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电子政务外网也可部署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和服务对接相关的功能模块,支撑线下(实体窗口)一窗业务的受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

(3)业务内网。业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地籍调查、基础地理等空间图形管理及审核。外网受理的申请材料涉及空间图形的通过单向光闸单向导入内网,内网审核结果通过光盘刻录等离线方式摆渡到外网。

 

三、提升行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2020年1月21日,省厅发布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即皖自然资登〔2020〕1号文,要求推行登记、交易、纳税信息共享集成,规范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条件的市县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不见面办理,并提出了提升行动的工作任务清单。南陵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建设也将围绕和满足不动产提升建设,具体分项建设如下:

1.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

通过对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升级改造,实现省厅不动产提升行动中提出的建设一体化综合受理平台的要求。推动流程集成,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重点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优化林权登记、居住权登记流程。

2.税务一体化协作

大厅受理信息将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内,税务在完成税款评估后,将评估的税款明细共享给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可打印《纳税申报及税费缴纳确认单》交由当事人确认,当事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缴税渠道完成缴税后,不动产即可获取最终的完税信息,并进行发证的操作。需要和税务对接商品房信息采集接口、存量房信息采集接口、附件上传接口、申报接口、查询完税信息接口、税款明细查询接口、三要素查询接口等12个接口。

3.房管一体化协作

房管信息共享采用前置数据库的方式,大厅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会将登记信息以及编上不动产单元号的楼盘表信息推送给中间库数据库,房管交易系统从中间库获取信息,房管交易系统利用不动产推过来的楼盘表数据进行房屋预售,并将房屋预售合同信息共享给不动产进行查询。

4.信息共享嵌入

基于国家、省、市建立的部门间共享集成机制,将国家、省、市共享的20类信息进行信息共享开发,完成查询和对比功能,并直接嵌入到不动产登记平台,可以在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随时查询相关信息,对登记信息进行验证,查询验证结果可作为办件附件直接进行保存。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分为两部分完成。第一部分工作是调通省、市下发的各级接口,可以正常获取接口数据并展示。具体对接方式为通过省市下发的接口文档,开发程序调用接口URL地址,组织入参进行访问,对反参进行分析并展示。第二部分工作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嵌入式改造,并将调用结果和调用时间保存到登记系统中。

按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相关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通过不动产登记“全自助”改革,为社会公众(个人)、中介机构、大型企业等专业机构提供PC端、移动端、自助申报终端等多种业务申报渠道,并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改变原有的业务办理模式,实现“网上申请、实人认证、税费一体缴纳、自动审核、自动登簿、电子证照流转”的全方位互联网服务模式,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业务办理服务。 与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系统系统对接,实现群众在自助机可自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申报功能。

5.新建掌上办事大厅、优化网上办事大厅

按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相关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网上和掌上大厅一同构建了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鉴于前期南陵县已经对接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的部分办事功能,此次任务是继续完善扩展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和全新开发掌上办事大厅功能。

(1)平台对接。网上(掌上)办事大厅需要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对接统一身份认证服务,依照安徽省网上政务平台业务对接技术规范进行对接工作。

(2)网上预约和申请。用户可通过掌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预约,选择业务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办理业务类型。申请人填写信息时,通过一体化平台认证过的身份信息自动获取,申请人免填写;通过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内容,自动对相关信息进行校验核对,核验申请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并利用不同符号进行状态标识,以提示申请人进行关注、查看和修改。支持为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和登记代理机构等提供集中业务申请。

(3)资料配置。根据各地实际办理业务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后台配置不同业务类型的收件材料内容和规格要求,并确定其是否为必收件;引导申请人进行相应电子材料的上传、修改和删除操作。提交申请信息时,需进行确认操作,体现本人意愿。申请信息包括“一窗办事”中交易、缴税等所需内容,提交后可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情况。提供交易合同电子模板,申请人可在线填写或下载填写后扫描上传。

(4)进度查询。支持网上查看申请业务办理进度情况,同时支持根据申请人名称、证件号、不动产登记业务号线下查询不动产登记办件进度信息。

(5)网上支付。支持网上不动产登记费用支付,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税费网上统缴,后期预留对接省级、市级等各收费数据接口。

(6)电子证照。可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皖事通app等移动端支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在线查看、下载及验证服务。

(7)查询服务改造。支持权利人经实名认证后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电子证照信息。支持当事人以不动产单元代码或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或不动产坐落等方式,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及是否存在限制等信息。提供以邮寄方式寄送的不动产权证快递查询。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无房证明、购房证明等不动产登记证明服务。

(8)信息公开。提供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登记材料、办理期限、收费依据、注意事项、政策法规、常见问题等信息。

(9)身份验证。通过人脸识别接口验证身份、自动查房、实时核税、授权确认。

(10)数据共享。在获得申请人授权后,系统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实时调取市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信息及其电子证照。

(11)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改造,优化业务流程。申请人可以进行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的全程网上业务办理。

(12)掌上支付,实现不动产交易产生的各类税款、政府代管资金、登记费等各类税费的掌上支付。

(13)自然人“掌上签名”,与电子云签平台对接,借助“电子云签”服务接口,实现自然人“掌上签名”,形成带有自然人电子签名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14)法人“电子签章”,与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实现系统安全调用法人电子签章,最终形成带有法人电子签章的电子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15)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自然人可“刷脸”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存电子版《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该系统还支持查看本人名下已办理预告登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和已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实现并推广不动产登记地籍图查询功能。

(16)抵押信息查询,按揭(抵押)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实时查询房屋抵押信息,支持查看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

6.开发电子证照应用系统

对接省电子证照接口,开发电子证照归集功能,包括历史发证数据和实时发证数据的归集。不动产登记平台支持对电子证照数据存储、查阅、调用等操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化产权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权利人和相关单位可通过掌上办事大厅个人模块查询、下载和保存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包括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在内的各类电子证照并嵌入平台使用。

7.安康码自助查询系统对接

主要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安康码查询系统的接口对接开发,安康码查询系统可访问平台提供的接口,通过扫码核验进行业务查询,并提供查档打印功能等。

8.水电气联动过户

实现水电气联动过户功能,打通供水、供电、供气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交互通道,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基于目前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嵌入式的功能改造,操作简单流畅。

9.省一窗受理平台对接

按照省厅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完成与省级一窗平台、国家级一窗受理平台的对接工作,目前收到安徽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首批接口清单,将根据南陵县实际需求进行对接工作。

10.跨省通办对接开发

按照省厅关于“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数据应用在长三角地区的应用。

11.构建相关业务中间库

配合构建芜湖市教育局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共享中间库和市局营商环境考核数据中间库。按照数据汇交相关要求,开发定时任务工具,自动上传要求汇交的相关数据至中间库。

12.网上在线支付功能

施行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一次办成”,必须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产生的各类税、费的合一支付、自动清分,实时保存税、费明细。

(1)与银行协作开发税费接口。当登记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税费交纳时,不动产或“互联网+”系统可以直接通过该接口进行税费交纳。网上办事平台选择银行的支付通道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中的各项税、费再第三方支付的统一入口,并与银行清分系统对接,完成资金的清分和对账。需开发银行支付通道的线上支付功能,实现缴款客户的线上缴款方式。同时需要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缴费窗口开发智能POS扫码支付功能,实现缴款客户刷卡支付或扫码支付等线下支付功能。

(2)与银联协作开发税费接口。当登记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税费交纳时,不动产或“互联网+”系统可以直接通过该接口进行税费交纳。银联云闪付支付渠道已经在其他业务部门缴税业务中和税务有成熟的支付接入方案,通过掌上大厅缴税功能唤起银联支付方式。建设方需要根据南陵县实际情况,确定网上缴税的具体方案,负责和银行、银联进行技术对接,制定技术方案。

13.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共享,推进建立完善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企业开办全流程无纸化、标准化、颗粒化和智能化办理,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为申请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进一步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政务信息共享与核验,实现共享信息嵌入式集成应用。自然资源部门内部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等信息通过内部共享方式获取,不再另行要求申请人提供。继续完善省厅提升行动中测绘、规划、工程类数据的共享路径,对接多测合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推进全部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实现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实现个人自行成交、夫妻间房屋转移等业务全程网办。推动个人与企业间存量房屋买卖、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全程网办。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全面实现水、电、气纳入不动产联动过户。推动司法查询、法院查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服务事项通过线上向公证机构、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延伸。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通过电子地图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要求在自助查询机、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均可实现。 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推广实行“交房即办证”。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登记费“一卡(码)清缴”,纳税人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一次性缴纳,支付环节由3个减至1个。配合后期不动产营商环境提升要求进行系统调整和提升。

1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升级

根据国家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版,对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数据库进行字段修改完善,以便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扩展不动产登记接入报文相关字段和内容,升级报文生成程序和上报程序,加强接入监控和失败报文重传,同步做好扩展功能的开发和测试。配合完成国家和省市要求的不动产数据整理和汇交工作。

15.三维不动产场景实例建设

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快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治理水平。继《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19〕170号)之后,再次在官方公开文件中明确出现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的名称。为推进三维立体模型数据更好的服务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在城区内选择1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虚拟模型实例构建,探索南陵县在三维不动产实际应用中的新模式,保证空间定位的真实性,且空间定位的准确性高,通过匹配的分级分户技术,达到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的效果,进而提高各级相关数据信息准确率。

16.安徽省非税缴费支付平台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对接安徽省非税缴费支付平台,开发技术接口,实现不动产登记所有事项在安徽省非税缴费支付平台有对应缴费记录。包括不动产登记窗口线下办件、安徽政务服务网、南陵县不动产登记统一办事平台和皖事通app线上办件申请事项。

四、建设标准及规范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文件名

发文字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国令第722号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40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国发〔2016〕5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6〕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8〕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8〕4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国办发〔2019〕8号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

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

皖政〔2017〕120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8〕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8〕14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改善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8]229号

《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

皖四最办〔2019〕8号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秘函〔2021〕7号

《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对标学习沪苏浙工作的通知》

皖办明电〔2021〕11号

《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2021版)》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与办税业务联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皖自然资〔2019〕180号

政务信息资源类规范、标准

文件名

发文字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_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委〔2007〕55号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GB/T 21064-2007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5〕50号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GBT 21062-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1部分 总体框架》

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

GB/T 21062.2-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

GB/T 21062.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GB/T 21063.4-2007

国家、省级、市行业建设规范

文件名

发文字号(时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方案》

2019年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通知》

国土资发〔2014〕17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5]103号

《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

国土资厅函〔2017〕585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8〕60号

《关于“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8〕7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8〕60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7〕108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信息共享促进不动产登记和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19〕44号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自然资发〔2020〕83号

《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18〕132号

《安徽省推进“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实施方案》

皖数资〔2019〕6号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

皖国土资函〔2018〕1015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与办税业务联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皖自然资〔2019〕180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皖自然资〔2019〕153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

皖自然资登〔2020〕1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验收办法的通知》

皖自然资登〔2020〕4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皖自然资登函〔2021〕11号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自然资〔2022〕26号

《安徽省自然资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版)的通知》

皖自然资登[2022]1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自然资规函[2020]140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四最”营商专窗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

芜自然资规函[2020]252号

五、其他要求

(一)软件开发要求

本项目软件部分开发要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方法进行组织,根据用户需求持续改进,直到最终用户确认满意,至少应经历如下里程碑点:制定项目启动与实施计划、深入进行用户需求调研、原型开发、用户试用(多次)、修改完善(多次)、提供了用户需要的全部功能、达到了用户使用要求后,开发完毕,进行系统部署、上线试运行等。整个开发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做好资源分配、配 置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风险跟踪、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沟通与协调等工作。 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二)软件功能及性能指标

(1)各应用系统在数据库层面对外开放,包括数据表字段及说明,支持与互联网平台的数据抽取和交换。

(2)各应用系统在应用层面应具备最新标准的对外接口,提供应用和数据服务。

(3)系统平台具备良好的配置维护能力,通过配置可以适应常见范围的业务调整与扩展的要求。

(4)系统平台基于国家或软件行业已有标准,强调技术的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从标准和技术上保障系统的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开放性和统一性。支持软硬件技术的兼容和跨平台迁移(适应多种操作系统、多种数据库系统)的要求。选用先进的模块化、组件化结构,易于实施和配置。

(5)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操作界面、详细的帮助信息,符合用户需求的 UI 设计,界面风格保持一致。

(6)系统要提供完整的数据字典和说明,确保系统的二次开发和接口开发,提供二次开发和接口源代码。

(7)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保证所处理事务、数据的完整性。系统平均年故障时间少于2天;具有较强的灾难恢复能力,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少于4 小时。

(8)应用软件需要支持云端平台化部署。

(9)应用系统具有完善系统权限管理功能,能进行分层分级管理,高层级可管理低层级,低层级只能管理和看见本层级管理内容,各层级能进行菜单级权限管理。

(三)信息安全要求

(1)可用性:在正常硬件和网络环境下,确保系统高效、稳定、可靠地运行。

(2)安全性:系统中的各类数据不被非法访问、窃取、误用、散发等, 确保敏感数据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仅有经过严格身份认证的用户、系统才允许其获得相关数据。

(3)完整性: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可靠、不被篡改。信息具有权威性和完整性,其信息内容应真实可靠、不被篡改。

(4)抗抵赖性:确保系统用户认证可靠,相关操作记录具有唯一性, 用户身份不被假冒等。

(5)可管理性:确保系统的各类系统资源,包括应用系统、数据、用户等都是处于管理和控制之下;不存在系统无法管理的信息资源。

(6)可审计性:通过对系统中的事件审计,记录网络和系统上发生的相关事件,作为事后审计、核查的依据。

(7)数据备份:平台提供数据备份功能。

(四)数据产权

1、该系统开发完成后,在本项目中产生的相关的软件以及服务产品的相关著作权或产权、使用权应为采购人,中标人不得挪作其他商用。

2、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包括通过本系统采集的第三方数据及系统本身产生的业务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应为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挪作其他商用。

(五)人员、实施、测试、验收要求

1、人员配备:

(1)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团队其他成员至少10人,所有人员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组其他成员须具备2年以上技术开发维护经验。项目团队应由设计人员、需求分析人员、系统开发人员组成,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招标人拟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应保持持续稳定的人力投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参与其他项目的建设,以保证能够按时完成本项目建设。

(4)项目启动建设后中标人实际所派项目团队的组成和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若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更换团队成员,中标人应提前报知采购人并经招标方同意。

2、实施要求:

中标人应负责按合同中规定的建设项目内容完成软硬件设计部署,并保证按合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软硬件设备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

3、测试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测试所有硬件、软件,保证满足功能规范中所述运行要求,负责合同中所有软硬件的现场部署、现场验收测试。

4.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以后,应开展相应的项目实施调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形成实际需求确认表和项目实施方案,实际需求确认表和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基础,验收最终以三方确认的“实际需求确认表”和本次招标文件作为验收参考依据。

(2)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初验并进入试运行和系统完善,初验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最终验收。系统终验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设备、竣工资料;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3)通过验收测试判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产品需求、功能实现是否正确,性能方面是否符合运行要求,并且产品可以最终上线。

(4)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及第三方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5)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软、硬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维护手册,手册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技术类文档(但不限于)

需求规格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软件测试方案、测试用例;

软件安装部署手册。

b.成果类文档(但不限于)

系统操作手册;

系统管理与维护手册。

(六)系统维护要求

1、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须提供5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保证正常运行。

2、维护期内售后服务时间, 驻点维护、升级人员应不少于 1 人,升级人员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招标人工作日白天(8:00-17:00)时间,驻点维护人员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非工作日及夜间,升级人员故障响应时间为不超过2小时。3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内修复。维保期内对系统优化和常规安全检查:每月1次。

3、售后服务的形式:

(1)现场支持

投标方应能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在招标人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上门现场服务时,进行支持服务。服务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支持服务2年以上维护经验,并接受招标人统一管理。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要保证人员的稳定性,更换人员需得到招标人确认。若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更换现场维护人员。

(2)远程服务

招标人允许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授权通过电话线或VPN方式远程登录到招标人网络进行免费的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3)政策性维护

今后因国家政策或政府、上级部门要求导致的被动性程序修改,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程序修改服务,并确保系统的在政策要求的时限内正确运行,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七)培训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对软件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软件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系统运行维护与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运行保障的目标。

2、中标人应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

3、培训时间与日期应在软件开发完毕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商定,并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

(八)付款方式

采用电汇汇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至中标单位账户(若政策调整,按最新预付款政策执行),余款支付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九)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安徽省营商环境第三季度考核任务验收。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备注

1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

 

本项目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

主要标的名称

1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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