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一、二:
采购标的和数量 |
江北区村庄规划评估和江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项目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 及地点 |
方案评审通过后,2022年9月初提交规划设计全部成果。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完成方案初稿并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履约保证金 |
无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标项一:江北区村庄规划评估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掌握各地村庄规划实施情况,掌握规划适应性,科学制定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计划,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后续实施管理效率,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浙江省村庄规划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宁波市村庄规划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编制《江北区村庄规划评估报告》项目。
二、评估范围
研究评估范围为江北区全域,研究对象民政口径65个行政村为依据。
三、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估以区(县、市)为单位,对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对象包括村庄布点(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原有乡村地区各类空间性规划。
(一)总体概况
1、村庄基本情况。
评估范围为各区(县、市)内所有民政口径行政村范围。
2、现行村庄规划基础梳理。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对全域已编、在编的现行村庄规划情况进行梳理,包括编制时间、编制数量、覆盖范围、审批入库、覆盖比例等基本情况。对全域各类已编、在编的村庄规划及乡村地区各类空间性规划进行系统梳理。
3、村庄发展现状分析。
从市/县整体层面对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性、耕地保护、村庄人口、村庄居民点分布等情况作简要分析,为开展评估提供基础。
4、村庄发展分类与定位分析。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按照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初步判断。
5、历史文化要素及特色自然景观资源。
梳理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郊野公园、生态保护等特色资源分布情况。
(二)、重点内容
1、现行村庄规划适应性评估。
梳理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研判原村庄布点体系对新形势、新要求的适应性。分析现行村庄规划的发展规模(包括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产业发展导向)、保护内容(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环境)、治理导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
2、评估结论及发展研判
包括村庄规划适用情况评判、村庄发展研判等,村庄规划适用情况包括继续实施、局部调整、废止和新编四种。
(三)、存在问题
分析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
(四)、经验借鉴
总结各区县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及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
(五)、工作计划
1、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
按照《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要求,依据村庄评估结果,除规划已覆盖的村庄,按计划重新编制、计划规划调整、计划通则管理、计划控规覆盖进行覆盖,填写附表四;并提出2022、2023、2024年分三阶段村庄规划覆盖编制计划。
2、村庄规划单元划分
依据村庄评估结果,将各行政村按照“郊野型、农业型、生态型、矿山型”等进行分类,并划分村庄单元,村庄规划单元由一个或若干个类型相同的村庄组成。
3、确定一批村庄规划示范村
确定一批近期启动编制村庄规划的示范村(或村庄规划单元),要求类型丰富多样,并简要说明规划单元范围、选取理由、村庄特色、规划重点内容和发展策略。
(六)、工作建议
以《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和数据库标准为靶向,对村庄规划的编制方法、路径以及规划管理实践的建议意见,突出“多规合一”实用性,构建村庄规划“一张图”,以开拓性视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实现乡村共同富裕。
四、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图纸、所需相关数据的电子文件光盘。
注:各阶段成果份数具体以评审阶段采购人所需为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五、工期要求
严格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完成评估工作,分阶段推进,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初步方案:乙方于2022年8月下旬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宁波市村庄规划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交初步方案。
2、技术审查:2022年8月底提交优化方案后,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
3、成果阶段:方案评审通过后,2022年9月初提交规划设计全部成果。
六、保密要求
1、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规划编制本身使用外,不得作其它用途,任何未经采购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服务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具体按合同执行。
标项二:江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
一、项目背景
根据《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浙自然资发〔2022〕1号)关于创新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的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底数,总结梳理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研究下步工作优化方向,切实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质量与管控能力,特此开展《江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
二、评估范围
江北区辖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包含新编、修编、一事一议等),总面积为98.95平方公里。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本次评估围绕控规编制情况、控规实施情况、控规管理情况、新形势下控规工作方向4方面内容开展。
(一)控规基本情况
对控规编制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包括编制单元划分情况、控规覆盖情况、历年控规批复情况等。
(二)、控规编制与实施情况评估
1.落实上位规划情况
通过对城市空间结构、建设强度分区、各类用地构成与分布情况、人口规模及分布、重大设施布局等方面内容的分析,评估上位总体规划在控规划中的落实情况。
2.保障重大片区情况
从落实重大片区功能定位、保障片区与项目实施等角度评估控规对重大平台与重点项目的支撑成效。
3.保障民生设施与用地出让情况
分析各类专项规划指标在控规中的落实情况,重点对民生服务类设施的落实进行分析评估。梳理2019年以来经营性用地出让情况,分析控规编制对土地出让的支撑性。
4.规划实施情况分析
对照现状建设及批地情况,从控规定位落实情况、建设开发总体情况、片区风貌塑造情况、建设时序安排情况、TOD理念落实情况等多方面入手,对控规的实施进行评估,分析控规预期与实施实际之间的差距,以特定单元为案例,深入分析控规实施产生偏差的原因。
(三)、控规管理情况评价
对“计划一编制一审批一实施一修改一监督一平台维护”的控规全生命周期管理环节进行总体评估,重点针对近三年控规调整情况,对控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1.管理程序评估
梳理控规管理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地方特色做法。具体包括控规管理程序与机制(编制、审批、监督)、部门协作机制、精细化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地方特色化管理举措和控规日常管理主要难点。
2.控规调整评估
梳理2019年以来控规调整情况,对修编、调整、实施深化等动态维护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分析调整原因与调整成效、对变化集中区域进行剖析,提出优化控规动态维护的建议。
3.一张图动态维护评估
对现有控规一张图建设维护程序和建设成果进行评估,提出数据平台建设优划建议。
(四)、新形势下控规编制与管理工作方向
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新形势以及城市发展新要求,梳理研究下一阶段控规编制与管理工作优化方向,从而更好发挥控规管控平台作用。
1.试划控规编制单元
根据当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结合城镇管理边界,重大功能区边界、重要河流山体、重要道路边界等要素,参考《浙江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划新一轮控规编制单元。同时从现状情况、发展预期、功能定位等角度出发,对编制单元进行分类。
2.明确重点修编区域
衔接城市战略平台、重大项目、结合江北区发展思路及近期发展计划,明确下步重点修编单元及区域。
3.控规重点管控区域建议
结合各地控规管理实际,试划控规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地区可划分为公共活动中心区、历史风貌地区、重要滨水区与风景区、交通枢纽地区等。
4.其它优化建议
衔接国家、省、市区政策法规、管理程序、技术标准新要求,从改进控规编制方法、优化控规动态维护、提升控规审批效率、强化控规管理支撑等角度提出优化建议。
四、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图纸、所需相关数据的电子文件光盘。
注:各阶段成果份数具体以评审阶段采购人所需为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五、工期要求
严格按照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完成评估工作,分阶段推进,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初步方案:乙方于2022年8月下旬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交初步方案。
2、技术审查:2022年8月底提交优化方案后,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
3、成果阶段:方案评审通过后,2022年9月初提交规划设计全部成果。
六、保密要求
1、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规划编制本身使用外,不得作其它用途,任何未经采购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履约验收要求
服务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具体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