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概况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肺炎流调溯源能力提升方案》及市局能力提升重大项目要求,进一步提升疫情流调管控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智能化管理水平,连云港市公安局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3710万元,由市财政按3年分期付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警务云扩容、数据云升级、大数据中心机房配套网络设备和动环设施升级改造、新一代警务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环境建设、大数据赋能平台建设、数据网络安全平台建设(慧安平台)、警用地理平台建设、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移动专网升级扩容等。
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我市公安在“疫情持续可控、社会持续稳定、经济持续增长”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1、服务范围:连云港市公安局能力建设项目。
2、服务要求:对连云港市公安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提供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对项目深化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验收、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等全程监理,做好“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即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甲方与承建单位关系),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验收达标。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连云港市公安局能力建设项目全部通过总体验收并移交全部监理文档之日止。
4、服务标准:
1)环境及硬件部分。包含机房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数据中心的硬件系统建设等。
针对环境及硬件各阶段监理工作如下:
项 目 阶 段 |
提供的咨询或监理服务内容 |
招标阶段 |
1. 配合甲方与硬件服务方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2. 协助甲方审查系统集成合同。 |
准备/设计阶段 |
1. 全面熟悉和掌握设计图纸内容、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 施工方应提供有关施工资质证书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要持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施工安装; 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4. 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器材、构配件和设备应出具原生产厂的质保书或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报审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验收,同时做好验收纪录。所有进场材料必要时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抽样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不准安装使用; 5. 了解施工方设备订单和到货准备情况; 6. 了解施工方施工准备情况及现场人员到位情况; 7. 审核开工报验资料,签发开工令。 |
实施阶段 |
1. 批准设备与材料进场; 2. 进场设备与材料的检查与验收; 3. 隐蔽工程的现场监理; 4. 单项工序的施工方法确认与现场监理; 5. 单项工序或者连续工序的测试与检查; 6.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承建合同、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监理单位随时对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和步骤进行检查; 7. 严格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所有隐蔽工程,施工方必须确认自检合格(签字),并提供自检资料。经乙方审查、检验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 认真检查现场制作的零部件、预埋件的质量,凡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安装技术规范规定的,必须整改或返工,合格后才能准许安装施工; 9.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工程变更图纸或联系单及必要的说明,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不予变更; 10.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方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和必要的验收技术资料,由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技术资料审核,凡不合格的,必须整改或返工,杜绝给整体工程带来隐患、甚至损失。验收合格及时认真办理好验收签证; 11. 必须牢固树立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意识,严防发生大小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现事故苗头,督促施工方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一旦发生事故,通知有关各方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方案,在未做好事故处理前(如整改、修补或返工及落实杜绝事故措施等)不得复工施工; 12. 积极参与或组织各工种的施工质量协调会议测试与试运行方案的审查; 13. 测试与试运行条件检查; 14. 组织问题解决现场会议; 15. 用户使用培训监理; 16. 审核施工方要对建设方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培训的计划、大纲,并对培训做出效果评估。 |
初验和试运行 阶段 |
1. 试运行发现的问题跟踪与统计分析; 2. 乙方应按照项目合同查看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审核报告和测试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再根据平时对施工单位工作情况的了解,可以初步判断施工方是否已经进行了足够的试运行测试; 3. 检查验收阶段条件,确认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确认验收小组成员; 4. 甲方与乙方协调成立专门的验收委员会,作为验收的组织机构。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单数)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验收委员会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承建单位代表以及邀请的技术专家组成员组成; 5. 验收工作的全过程必须详细记录,记录验收过程中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所有问题与建议,以及甲方、乙方及承建单位的解答和验收委员会对被验收项目的评价; 6. 在完成验收测试和配置审核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进行综合评价; 7. 评审会在综合评价验收测试和配置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验收准则,给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两种:通过和不通过。重要系统要全体协商一致同意;一般系统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 8. 在项目验收评审后,必须填写验收报告,详尽地记录验收的各项内容、评价与验收结论,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根据验收委员会表决情况,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9. 验收未通过的处理:承建单位应根据验收评审意见尽快修正有关问题,重新进行验收或者转入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
终验和系统移交 阶段 |
1. 验收通过签发竣工报告; 2. 系统验收通过便可进行系统移交,此阶段的监理重点是确保文档及软件的完整、版本一致; 3. 监理资料的移交; 4. 系统保障的监理工作重点是确保承建单位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及时高效地提供系统保障服务。 |
监理全过程 |
1. 制定规范的监理表单和文档模板,并适时提出对应各阶段监理内容的符合性检查一览表作为各阶段建设工程完成进度的检查标志; 2. 组织或协助甲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类会议。 |
2)软件部分。包含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等将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要求进行监理。
针对软件部分各阶段监理工作如下:
项 目 阶 段 |
提供的咨询或监理服务内容 |
规划准备阶段 |
1. 配合甲方与软件开发方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2. 协助甲方审查软件开发合同。 |
启动及需求 分析阶段 |
1. 对软件开发方的项目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2. 对项目工程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流程及操作方法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3. 对软件开发方的需求调研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4. 对需求分析报告进行分析、审核,论证需求分析报告的功能点的优先级、可行性和可验证性,并提出监理意见; 5. 从用户需求、接口分析和配置管理方面评估软件需求规范的正确性、合理性、完备性和一致性; 6. 协助甲方完成需求分析的验证,提出监理意见; 7. 对基础架构需求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
设计阶段 |
1. 对信息化总体设计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确保实施方案的可行; 2. 对基础架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3. 对应用系统共享数据库的设计方案、测试环境建设等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4. 对关键问题解决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5. 对测试环境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6. 对标准规范、数据资源规划和清理工作中的有关规划、设计、数据规范等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7. 对项目应用系统设计风险进行分析、评估; 8. 对软件开发方提出的除上述以外的其它设计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
实施阶段 |
1. 审核软件开发方的系统设计和开发需求书中所有的各项建设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监理报告; 2. 对软件开发方的工程实施进度进行审核、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 3. 审核和确认外包计划、安装调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 4. 检查各项建设内容实施的环境准备情况,提出关于环境准备情况监理报告; 5. 协助软件开发方制定测试程序和标准,审查测试方案; 6. 协助软件开发方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 7. 协助甲方制定代码标准,并对软件开发方提交代码进行规范性审查; 8. 监督应用软件验收过程,提出关于应用软件验收监理报告; 9. 审核项目实施的相关文档,并提出监理意见; 10. 监督项目整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致力于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最小化,并向招标方项目管理小组提出关于进度执行情况监理报告; 11.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12. 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并提供说明报告。 |
初验和试运行 阶段 |
1. 协助甲方制定验收程序和标准,审查验收方案; 2. 协助甲方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及初验; 3. 协助甲方对关键点的独立测试、为评估和过程改进提供依据; 4. 检查调试和试运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 5. 对软件开发方提出的上线试运行至系统正式上线期间的过渡时间安排、过渡计划及方案进行审核、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 6. 负责协助各方分析、处理系统切换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数据与程序间的接口问题; 7. 处理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说明报告; 8. 协调各相关厂商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 9. 监督、检查并督促各厂商对招标方用户的培训工作。 |
终验和系统移交 阶段 |
1. 检查项目文档的齐备性,收集有关档案交建设单位; 2. 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终验; 3. 系统验收完毕进入维护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文档; 4. 协助并监督软件开发方对招标方的项目整体移交工作。 |
监理全过程 |
1. 制定规范的监理表单和文档模板,并适时提出对应各阶段监理内容的符合性检查一览表作为各阶段建设工程完成进度的检查标志; 2. 组织或协助甲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类会议。 |
5、人员、设备配备等要求:
1)监理工作组
供应商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监理工作组至少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名,技术负责人1名、信息系统监理师10名,监理工作组中涉密人员不少于2人。每位成员具有项目经验,并明确工作分工。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以保证项目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基础上,同时具备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相关资质。
因能力提升重大项目涉及的软硬件系统多,因此要求技术负责人在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基础上,同时具备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等资质。
项目组人员(除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外)除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外,还同时具有软件设计师、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IT服务项目经理、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数据中心(机房)规划设计工程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的。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成员组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并保证到场工作;驻场工程师需经采购人认可;监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时,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和制度;项目中标后按照承诺到位人员进场开展工作,除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项目监理组人员,若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如擅自更换,须承担违约责任。
2)检测、控制管理要求
鉴于连云港市公安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应用面广,系统复杂,集成度高,包括综合布线、网络工程、机房工程、基础设施等内容,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使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要求投标人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手段,并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做好施工阶段的检测记录,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进行复检,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产生的过程文档,进行留存归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参与(提供)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缆、机房气压、空气含尘度及污染度、防雷接地、照度、噪音、温湿度、静电荷等,投标人投入的检测设备应满足项目需求并具有合法性,检测数据要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
能力建设项目涵盖软件系统平台的开发,测试是保证软件质量和软件可靠性的关键步骤,是对系统开发过程中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实施的质量把控。软件测试贯穿于软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重点要求投标人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采取通用或专用的检测工具,根据开发各阶段的需求、设计等文档或程序的内部结构对开发的模块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提供专业性测试报告,在开发过程中尽早发现和预防软件缺陷,对发现的问题在早期进行修改完善,减少后期软件平台平稳进行的风险,辅助采购人对软件平台质量进行有效控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对项目开发过程的实时信息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项目开发的质量,为加强对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增强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对项目的关键性节点能进行有效的控制,要求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入项目管理系统(含移动端)、知识库管理系统等工具,对项目的全生命的周期进行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及时预警项目的开发风险,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
3)其他要求
如经采购人及第三方查实,投标人与施工方等发生非正常经济往来及其他徇私舞弊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或更换全体监理项目组,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报价说明
本项目服务取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所投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的投标价,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人员交通、通讯、人员工资、配置办公设备、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所投标标段的工程规模及工作难度,按照采购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投标人应根据本标段工程情况和有关规范制订必要、合理的人员投入计划,其拟投入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
本项目最终的监理费用根据中标单位各项费用投标报价时所报的费率按实结算。
三、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签订合同进场开展监理工作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第二次付款:项目整体通过初验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第三次付款: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且移交完整的监理资料,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
第四次付款:项目通过发改委的竣工验收,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100%。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