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2 年中关村标准专项工作委托项目
二、工作范围
本级事业
三、项目金额
财政拨款人民币 78.9 万元。
四、项目目标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规划》、《“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 划》、《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化发展指导意见》、《北京 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 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撑服务中关村标准化事业发展, 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工作,促进高精尖产 业发展,深入推进中关村标准化工作,激发示范区主体标准创新 活力,培育示范区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中关村标准”工作,强 化标准化宣传工作,推动中关村标准化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支撑 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我处拟委托专业机 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内容及进度
工作内容:
1.协助修订完善标准资金支持政策;
2.协助开展标准资金支持政策的咨询、初审、政策宣讲工作;
3.协助推进“1字标”相关支持政策落实,推进市场认可,打响“1 字标”品牌影响力;
4.协助针对双创企业开展标准化咨询和企业专题培训等标准 化帮扶活动;
5.定期开展基于双创企业的标准数据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 告,为相关决策提供支撑;
6.协助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建设,协助做 好与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
工作进度:
本专项工作任务起止年限:2022 年 7 月-2023 年 6 月。专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承担单位应定期向市科委主管工程师汇报完成进 度,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前完成工作任务全部内容。
1.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制定专项任务工作方案。形成具 体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及细项目标、人员分工、时间进度安排等 事项;
2.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阶段性季度汇报。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具体工作,梳理工作进展及阶段性工作成果,并向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员主管工程师汇报工作进展;
3.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半年度工作汇报。根据合同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完成进度不低于 50%。梳理工作进展,识别风险, 并向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员主管工程师汇报工作进展;
4.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合同中所有工作内容,并汇总实施材料。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
1.需成交供应商承担 2022年中关村标准专项委托工作。
2.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人员团队。
3.成交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在中关村高科 技领域,开展标准化相关工作 5年以上,具有与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化机构等组织对接及服务的能力,产业资源覆盖面广,有丰 富的专家资源。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条件,严格按照北 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的要求,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 并按甲方要求进行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以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行。
4.成交供应商至少需拟派 1名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至少 5 年工作经历,具备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类似的经验和业绩,熟悉行政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同时具备组织和 管理能力,统筹安排项目的各项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具备与本项 目服务需求类似的经验和业绩;保证工作人员规模,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完善工作过程中应配备 5 名以上工作人员,应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能够有序高效开展专项中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 组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七、验收标准
采购人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小组由采购人或外聘专家 共同组成。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内容进 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