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科技中心电子数据实验室为满足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勘验检查、技术协助等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现有设备,参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分类建设参考标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AL14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等规定,为了保障取证工作正常进行,需要对现有取证设备进行升级续费。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所有升级服务需求给予响应,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本升级服务方案及所涉及的详细技术资料,以方便磋商小组评审。
供应商应该具有电子数据取证领域内的专业背景。
采购人需要升级的取证设备涉及多家厂商,供应商应具有电子数据专业团队,能够针对采购人不同的取证设备进行准确的软件升级和硬件维护。
系统升级服务及综合咨询服务。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咨询团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科技中心电子数据实验室升级提供方案设计、指导工作。采购人在升级期限内出现技术故障,中标人应及时响应,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方案。
设备升级范围包括所列14项取证设备的软件升级、硬件维保需求。其中前三项设备升级服务期限是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其余设备升级服务期限是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因为前三项取证设备运行的软件版本是V2,生产厂家已经推出新一代的V4版设备,对于旧的设备升级将逐步停止,低版本设备到时不能升级,所以升级期限定为2年。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升级期限 |
1 |
综合取证 |
取证航母 |
2 年 |
2 |
综合取证 |
取证航母(增强版) |
2 年 |
3 |
手机取证 |
手机取证分析系统 |
2 年 |
4 |
手机取证 |
手机数据无损镜像及数据分析系统 |
3 年 |
5 |
多媒体取证 |
多媒体恢复系统 |
3 年 |
6 |
手机取证 |
手机解锁系统 |
3 年 |
7 |
手机取证 |
手机数据提取审查系统 |
3 年 |
8 |
手机取证 |
手机镜像提取审查系统 |
3 年 |
9 |
网络取证 |
互联网取证系统 |
3 年 |
10 |
网络取证 |
远程网站数据审查分析系统 |
3 年 |
11 |
网络取证 |
网络服务器数据审查分析系统 |
3 年 |
12 |
手机取证 |
手机恶意代码审查分析工具 |
3 年 |
13 |
介质取证 |
存储介质修复平台 |
3 年 |
14 |
介质取证 |
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检验工作站 |
3 年 |
2、升级内容
长期保证设备备品备件的稳定供应;如设备存储介质出现损坏,免费更换备品备件,不回收已损坏的存储介质,损坏的存储介质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