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21 年 7 月 19 日,国务院批准北京等五个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9 月 5 日,《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是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之举。
在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形势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为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完善商务领域消费监测体系, 加强消费数据统计,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作方,就消费大数据采集项目开展合作,通过报表传输、接口对接等方式,掌握全市消费支付等信息,推进建立多维度消费大数据监测体系,为动态掌握信息、研判走势提供数据支撑,助力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二、项目需求
供应商应充分发挥在消费大数据方面的优势,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挖掘整合自身和第三方数据资源,为消费数据监测分析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撑:
1.探索开展消费大数据实时监测。建立本市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数据分析框架,针对数据结构、重点业态、细分场景、特定商圈、特定人群、节假日、主题促消费活动等开展高频数据采集。主要包括:本市商品消费及服务消费的类别、人次、金额等数据;本市重点指定商圈消费的类别、人次、笔数、金额等数据(如商圈范围及数量发生变化,数据应作出相应调整,并提供新口径的历史数据);
2.开展区域消费数据监测。基于可靠的数据源对本市居民京外消费、本市吸引外来消费等数据规模结构进行统计监测。主要包括:本市消费者在外省消费的类别、人次、金额等数据;外省消费者在京消费的类别、人次、金额等数据;境外消费者在京消费的人次、金额等数据;本市消费者在境外的消费情况;基于可比口径,拓展主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间的数据比较。
三、质量要求
1.针对上述指标开展日监测,并按照年度、月度、日等频次及法定节假日、消费季活动期间或其他约定时点、时段,提供当期、累计数据报表及相关数据信息;
2.数据信息提供及时、全面、准确,分析方法深入,具有专业性、前瞻性、可参考性;
3.数据架构及层次清晰,无明显数据及文字差错。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所含的商务服务业。归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的(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