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标项一: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北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以“社工基础信息、社工继续教育、社工服务活动”为重点,对各街道(镇)社会工作站的负责人与联络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线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和项目开展,协助政府逐步建立广覆盖的社会工作人才网络,提高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的能力,推动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宁波市江北区
2、服务对象:宁波市江北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及社会工作行业
3、服务场地:宁波市江北区社会工作协会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鄞慈镇路16号,面积约500平米,该场地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
4、服务目标:在协议期间内,以北鸣轩为阵地,建好“北鸣社工之家”,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项目督导、交流支持等服务。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及对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6、服务内容:根据宁波市江北区社会工作实际情况,要求服务中标单位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专业服务:
(1)社会工作站建设发展:按照上级文件指导并支持各街道(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围绕“1+x+1”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江北特色的社会工作站建设发展路径,确保通过区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站验收考核。
(2)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快推进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针对不同岗位和年限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需求,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培训,强化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和为民服务水平,每年新培育5名市级及以上社区领军人才。
(3)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面向江北区持证社会工作者,提供全面、系统的相关课程,组织开展多形式、多维度的继续教育,推动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另针对江北区优秀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每年新培育5名区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4)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筹办:以社会工作宣传周主题活动为契机,做好策划、宣传、承办工作,进一步展示我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表彰优秀社工,提高社会工作区域影响力及居民知晓率。
(5)福彩金社会工作项目开展:引导动员我区社会组织积极投身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并提供项目策划期的宣传普及和专业辅导,项目定项期的督导优化和路演评审,项目实施期的监督追踪和全面评估等工作,筹划每年不少于12个社会工作专项项目落地社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工作项目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成效。
7、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方提供不少于2人的运营团队提供服务,运营团队中需有人员具备社会工作师资质或在社会工作领域中获得过肯定及荣誉,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
8、工作时间:合同期内,中标方工作时间与采购单位工作时间保持一致,且需视相关活动情况进行相应工作安排。
9、工作职责:要求中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指导各街道(镇)社会工作站严格按照省创建标准建设,并通过区级及以上验收考核。
(2)支持各街道(镇)社会工作站明确定位,开发特色社会工作项目、打造8个特色社会工作室。
(3)针对各街道(镇)社会工作站专职社工开展专项培训2次,并提供督导支持。
(4)举办新入职专职社区工作者岗前培训1期,带领他们掌握社会工作基础实务能力。
(5)针对不同岗位和年限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聚焦基层治理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培训不少于4次(16课时)。
(6)开展江北区持证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案例评选,并提供相关培训和优化指导。每年案例合格率争取达到85%以上,优秀率争取达到5%以上,并力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案例荣誉。
(7)为江北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和考后审核,确保考后审核完成率100%。
(8)开展线上线下江北区持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课程,力争所有注册登记的持证社会工作者每人每年不少于8课时。
(9)开展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育项目,为江北区社工站建设培养督导人才,累计每年培育区级及以上督导5人。
(10)每年围绕社会工作宣传周主题,策划、组织、开展活动。
(11)做好区福彩金社会工作项目评选及评审工作。为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工作项目专业培训2次;组织开展项目评选和优化至少2轮;项目日常监管、走访应有记录;项目中期和末期评估各1次。筹划每年不少于12个社会工作专项项目落地社区,并重点培育2-3个省市级优秀社会工作项目,争取每年相关报道不少于20篇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
四、考核依据
1、提供信息库更新数据。
2、提供活动方案、服务记录(个案、小组、活动、探访记录、咨询记录等)、照片、总
结、服务效果评价表、服务对象签字、教学课程等资料。
3、提供督导记录、社工培训记录及相关项目管理资料。
4、福彩金社会工作项目相关资料。
五、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1.2、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3年8月
2、结算方式
2.1、付款人:江北区民政局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实施完毕且终
期评估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
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服务内容、人员配备、费用等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作出承诺及说明。
标项二: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北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江北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投标形式进行招标采购。
三、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宁波市江北区
服务对象:宁波市江北区辖区内社会组织
服务场地: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鄞慈镇路16号,面积约500平米,该场地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
服务目标:在协议期间内,重点打造江北区社会组织服务枢纽平台,形成“政府资金支持、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通过孵化培育、积极引导、典型示范、政府支持等方式,发展一批有影响、有规模、规范化的社会组织,并引导和帮助他们发挥优势,服务社会,形成良好的公益社会效益氛围,促进江北区社会组织协调发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及对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等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内容:根据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组织实际情况,要求服务中标单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专业服务:
(1)承接北鸣轩的日常管理和运营:进行场地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对入驻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督查;为江北区所有社会组织提供日常咨询及服务。
(2)承接开展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调研江北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对参与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培训、指导和评估,指导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获得3A级以上的数量达到3家。
(3)协助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做好年检年报的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年检前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年检填报。
(4)孵化培育社会组织方面:挖掘公益资源和公益人才,孵化培育民政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10家(其中慈善类社会组织2家)。
(5)指导孵化成立的社会组织办理登记注册工作。
(6)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指导各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建立江北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工作的网络体系。
(7)社会组织党建项目:做好江北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党员公益日活动1次以上。
(8)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加强与江北区社会组织的走访与联系,挖掘培育区级及以上品牌社会组织5家及以上、社会组织领军人物3人及以上、社会组织品牌项目2个及以上、培育品牌社区社会组织8家及以上。
(9)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社会组织骨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4期。
(10)协助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工作,与
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方提供不少于2人的运营团队提供服务,运营团队中需有人员具备社会工作师资质或在社会工作领域中获得过肯定及荣誉,在社会组织枢纽平台运营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
工作时间:合同期内,中标方工作时间与采购单位工作时间保持一致,且需视相关活动情况进行相应工作安排。
工作职责:要求中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北鸣轩场地设施的协调、安全维护和维修管理,为入驻组织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支持,对社会组织在日常运营中遇到的管理问题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包括政策咨询、资源对接、项目策划包装、公益推广等),帮助入驻组织健康、快速地成长;做好对外宣传,展示江北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2次。
(2)负责做好江北区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的宣传工作,对参与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培训、指导和评估,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
(3)负责开展江北区社会组织年检前的培训,指导帮助有需求的社会组织进行网上填报。
(4)挖掘公益资源、培育公益人才,孵化培育登记10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2家,街道(镇)8家)。
(5)指导筹备成立、注册登记的相关事宜,并指导这些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
(6)指导各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创建标准建设,并通过省市验收考核,建立区、街道(镇)、社区“1+8+N”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网络体系。
(7)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1次以上,并按市、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8)走访社会组织25家及以上,调研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和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指导社会组织参加公益项目设计和申报,通过项目培育他们服务社会的能力。力争培育民政服务类品牌组织1家、专业社工服务类的品牌组织1家、街道(镇)及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品牌社会组织1家、慈善类品牌社会组织1家、其他类的社会组织1家;培育社工服务类、扶贫帮困类、助力东西部帮扶、慈善类的社会组织领军人物3人及以上;根据组织需要,指导社会组织参加全国、省、市、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和比赛,争取获等级奖,培育2个及以上社会组织品牌项目。
(9)举办社会组织政策法规、项目设计策划实施与管理、社会组织运营与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培训4期(不少于16课时)。
(10)协调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扶贫工作,开展结对帮扶、捐资帮扶、调研走访。动员2个社会组织与脱贫村结对,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文化、乡村治理等实质性帮扶工作。
四、考核依据
1、提供项目期间相关的信息数据。
2、提供活动方案、服务记录、照片、总结、服务效果评价表、服务对象签字、教学课程等资料;
提供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及相关项目管理资料。
五、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1.2、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3年8月
2、结算方式
2.1、付款人:江北区民政局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实施完毕且终期评估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
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服务内容、人员配备、费用等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