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所需的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2022 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招标。
2、根据专业技术服务的特点,必须就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要约)。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要求: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及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
驻地服务要求:在汛期或恶劣天气环境下,需增派技术力量保障驻地服务。当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指令后,中标单位就近选择应急专家和应急小分队(至少 2 人 1
车)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根据事发地距离远近,一般最长须在 3 小时内抵达现场,
偏远山区须在 4 小时内抵达,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措施和建议。
标段一:矿产储量动态监测、矿产地质勘查等专业技术服务
工作内容及收费标准(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及计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矿产储量动态监测 |
建筑石料矿生产矿山季度测量、编制季报或半年报。 |
15750 元/个/季度 |
根据需要加密测 量编制月报的,费用同前。 |
建筑石料矿、地热矿生产矿山年度测量、编制年报。 |
31325 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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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矿山开采情况月度巡 查,一年 12 次,提交月度巡查表。 |
17250 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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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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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产地质勘查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提交矿产勘 查报告。 |
按照《地质调查项 目预算标准(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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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取费 |
3 |
验收测绘 |
在采、到期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 修复验收测量,提交测绘报告。 |
56750/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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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识产权: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或转让本项目成果给其他单位使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当对每宗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部移交给招标单位保管。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单位及被执法单位的信息安全。
7、投标人须将技术(服务)成果送到指定地点,各项技术参数及成果必须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
8、服务时限要求:在接到业务通知后,按照要求提交成果报告。
9、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行业规范,由招标单位组织验收。
10、其他服务承诺: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标段二、三:地质灾害等专业技术服务
工作内容及收费标准(最高限价) 标段二:
2 |
地质灾害排查 |
出具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 |
51575 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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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应急排险方案、应急治理方案等 |
编制应急调查与应急排险方 案 |
4020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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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应急调查与应急治理方 案 |
5375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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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应急调查报告 |
1200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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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应急调查建议表 |
415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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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设计 |
编制地质灾害勘查报告 |
根据工程量,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2002 年修订本) 取费,报告编制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依法 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 |
工程量须经审价单位审价, 按审价单位出具的工程量进 行结算 |
编制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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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灾害点勘查与治理设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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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 |
出具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报告 |
1000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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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建设方案 |
出具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建设方案 |
1675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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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监测预警 |
有预警预报情况下至少派 1 名技术人员监测预警同时单 位有专用应急车辆随时待命, 保障应急服务工作。 |
82500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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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及计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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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或说明书 |
一级 |
77000 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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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51875 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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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30875 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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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 |
2450 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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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质灾害排查 |
出具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 |
51575 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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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灾害应急调 |
编制应急调查与应急排险方 |
4020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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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报告、应急排险方案、应急治理方案等 |
案 |
|
|
编制应急调查与应急治理方 案 |
5375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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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应急调查报告 |
1200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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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应急调查建议表 |
415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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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设计 |
编制地质灾害勘查报告 |
根据工程量,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2002 年修订本) 取费,报告编制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依法 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 |
工程量须经审价单位审价, 按审价单位出具的工程量进 行结算 |
编制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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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灾害点勘查与治理设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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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 |
出具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报告 |
1000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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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建设方案 |
出具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建设方案 |
16750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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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急值守 |
日常至少派驻 1 名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 职称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 历及以上技术人员,同时单位有专用应急车辆随时待命,保 障日常技术服务工作。 |
150250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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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的工作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如遇省地勘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服务内容根据改革有关文件重新确定。
5、知识产权: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本项目成果给其他单位使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当对每宗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部移交给招标单位保管。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单位及被执法单位的信息安全。
7、投标人须将技术(服务)成果送到指定地点,各项技术参数及成果必须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
8、服务时限要求:在接到业务通知后,按照约定时间提交成果报告。
9、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行业规范,由招标单位组织验收。
10、其他服务承诺:
(1)在汛期或恶劣天气环境下,需增派技术力量保障驻地服务。驻地服务单位当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指令后,中标单位就近选择应急专家和应急小分队(至少 2
人 1 车)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根据事发地距离远近,一般最长须在 3 小时内抵达现
场,偏远山区须在 4 小时内抵达,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措施和建议。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投标人必
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三、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在其他有效投标单位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且每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后,招标单位将按照实际出具的技术成果数量进行结算。
2、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各项工作内容收费标准×(1-投标下浮率)。结算时须提供服务费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
3、结算资料递交并审查合格后的三十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4、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任何关于负偏离于付款方式的承诺将导致其报价的得分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