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备注 |
1 |
信访系统2.0工控机 |
3 |
台 |
定制货物 |
2 |
信访系统2.0工作网部署 |
1 |
项 |
服务 |
3 |
信访系统2.0数据接口 |
1 |
项 |
服务 |
4 |
信访数据综合应用 |
1 |
项 |
服务 |
5 |
1人/年驻场运维 |
1 |
项 |
服务
|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背景
2019年3月,在高检院第十检察厅与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领导下,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以下称信访系统2.0)开始建设。信访系统2.0旨在实现信访工作扁平化管理,确保访类和诉类事项适时分流、数据准确统计,真正实现群众信访网上管理、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答复,实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信访系统2.0于2019年12月正式在检察机关内网全国上线,即将在检察工作网上线使用。信访2.0系统在高检院一级部署,全国四级院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在全国两级部署,四级使用。目前一级部署的信访系统2.0与两级部署的检察业务系统2.0无法在工作网实现数据对接,进行信件与案件的信息交互。
2.2 建设目标
为解决信访系统2.0和检察业务系统2.0的数据交互问题,需在各省级检察院部署信访系统2.0。通过本地化部署,实现检察工作网的信访系统2.0数据与检察业务系统2.0办案数据的自动同步和交互,本地化部署后可以根据高检院信访协同服务自动更新升级,与高检院协同平台保持一致。同时为了满足省政法委定期要求检察机关报送信访相关各类数据及领导化解信访矛盾、重复信访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数据分析应用等实际业务需求,需要采用数据接口形式将信访系统2.0数据在本省落地存储,开发信访数据相关分析应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采购货物(服务)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
3.1 总体要求
3.1.1 建设方案要求。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进行详细阐述,系统阐述本项目需求分析、重难点分析以及合理化建议、合理化系统配置参数。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系统建设方案。
3.1.2 系统架构要求。对信访系统2.0工作网部署和信访数据本地化存储,提供详细的总体架构设计方案。
3.1.3 技术路线要求。要求符合湖北省检察机关数据中心技术架构及技术路线,提供详细的技术路线设计方案。
3.1.4 性能指标要求。
3.1.4.1 稳定运行:保证全天24小时稳定正常运转。
3.1.4.2 响应时间:数据查询操作响应时间<3秒。
3.1.4.3 吞吐量要求:每天不低于用户数500个;每分钟并发请求不低于100个;
3.1.4.4 稳定性要求:系统的稳定性即要保证系统能够正常工作的能力,同时系统提供友好的操作界面。
3.1.4.5 健壮性要求: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健壮性,在发生意外如软硬件故障、操作错误等情况下,一方面能够保证回退,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能够很好地处理并给出错误报告。
3.1.5 安全性要求。在系统建设中制定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如数据库、文件和用户等多级安全机制、数据的存储、灾难恢复等。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保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1.6 安全要求。按照国家、省统一标准完成等级保护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试,加强安全保障建设。
3.1.7 监理、等保、测评要求。项目需要按照监理、等保、测评等要求进行开发、测试及部署,并配合完成等保认证,达到测评要求。
3.1.8 源代码要求。供应商承诺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定制化开发部分的全部源代码和系统开发过程文档及所有相关资料,采购人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可以组织对软件进行修改,无限制使用该软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使用本系统中涉及的资料(包括程序源代码、项目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
3.2 信访系统2.0工控机
本项为信访系统2.0定制货物,供应商承诺所投信访系统2.0定制货物在3年内提供免费升级服务。信访系统2.0工控机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3.2.1定制化机箱。4U/COEM/飞腾机架计算机系统,集成散热系统模组/芯片散热器/2U2x550W冗余电源。
3.2.2CPU以及主板。主板配置:FT-2000+ 64核处理器,8DIMM;接口配置:2个千兆网口,1个管理口,6个PCIe扩展槽。
3.2.3内存。2 X 16GB/DDR4。
3.2.4硬盘。1 X SSD/480GB/SATA 6Gb/2.5寸/读取型。
3.2.5操作系统。中标麒麟 V10;支持龙芯、兆芯、飞腾、鲲鹏、海光、申威等主流国产 CPU ,至少支持包括龙芯3B3000/4000、飞腾 FT—1500A/FT—2000+、兆芯KH30000系列/KH—20000系列/ZX—C+系列、鲲鹏920、海光 7000、申威 1621等系列。内置支持快速块设备作为慢速块设备缓存以加速I0;支持 swap 压缩以减少 I0并提高性能;支持 FCoE 、 iSCSI ;支持 Ceph 块设备。兼容人大金仓、达梦、南大通用、神通等数据库。
3.2.6数据库。通用安全数据库系统 GBase 8s/V8.8企业版支持灵活部署集群,支持共享磁盘、服务器数据同步复制、远程复制等方式;支持双机热备和读写分离功能,不需要额外购买单独软件产品或授权实现功能;支持表级实时双向复制、实时单向复制;支持表级周期双向复制、周期单向复制;支持异构表间的双向数据复制、单向数据复制;表复制功能支持异构的硬件平台;支持三权分立的安全体系,支持系统管理员、系统审计员、系统安全员分立的安全模型;支持对授权用户的访问限制,提供不同级别的审计配置策略,具备全面的审计能力;要求支持 SQL 92 ANSI /IS0标准;支持存储关系型数据和对象型数据,内置支持大对象数据;提供的产品要求达到安全数据库(四级)标准,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3.2.7高可用集群软件。支持多种集群部署模式;完善的资源监控;兼容行业标准,易于扩展;跨平台图形化管理,可实现资源监控、服务管理、节点管理、全屏监控、日志管理;兼容LSB、OCF标准,支持智能切换和手动切换。
3.2.8自检升级模块。可以根据各节点对系统功能模块划分为基于服务器平台的系统管理模块,分析诊断模块和网络通信模块,以及基于客户端平台的网络通信模块、检测资源模块和检测执行模块。对计算机网络自动控制系统软件的数据库与各个组件之间的通信。并且可以自动更新或者提醒各节点是否更新应用。建立相应线程,用来检查服务端是否有更新,有更新时自动启动程序更新。
3.2.9远程自动维护以及后台监测模块。主要应用于远程维护,防止口令泄露,造成用户数据和隐私安全。同时可在线监控各个节点的运行、维护数据等。
3.3信访系统2.0工作网部署
本项为供应商所投的信访系统2.0工作网部署服务,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3.3.1检察机关信访系统2.0工作网部署。含3套工控机,其中2套部署正式版,1套部署测试版。
3.3.2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交换。实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数据交换,能将信访系统2.0登记的信访件推送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并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回复答复数据反馈到信访系统2.0。
3.3.3与高检院信访系统2.0数据交换。实现与高检院信访系统2.0数据交换,能接收高检院通过信访2.0分流的信访件,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信访2.0登记的信访件能实时同步到高检院信访系统2.0。
3.4信访系统2.0数据接口
该项为定制开发服务,主要目的是将湖北省检察机关信访数据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落地存储,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发以下功能模块:
3.4.1资源目录管理。
3.4.1.1 数据接收资源目录管理。提供高检院信访系统2.0的数据资源目录清单。
3.4.1.2数据字典管理。提供高检院信访系统2.0系统代码值和代码项的说明。
3.4.1.3 数据接收源管理。提供登记接口的链接地址,用来接收订阅的报文信息。
3.4.1.4数据接收订阅。根据设置订阅的数据资源、数据归属范围、同步任务定时信息,系统可自动把订阅单位归属数据通过报文的形式按定时器增量提供订阅数据。
3.4.2报送接口开发。回复答复报送接口开发。将信访回复答复数据报送至高检网上信访系统对应的信访件中。
3.4.3信访数据查询。通过身份证号码、信访人姓名查询该信访人全国信访记录,并返回查询结果。
3.4.4信访数据同步接收接口开发。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信访系统2.0录入的信访数据落地存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告类信访、刑事申诉类信访、国家司法救助类、国家赔偿类信访、民事申诉信访、行政申诉信访、其他类信访、回复答复、重复访情况、其他信访人、其他被信访人、重大信访、远程视频预约、风险评估处置、满意度评价、访情通报、重要会议、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教育培训、经验分享、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统计数据等。
3.4.5历史数据治理。
3.4.5.1信访业务数据汇聚。根据信访业务数据不同的存放形式、接口形式,进行数据资源汇聚。可将存储于高检院信息系统2.0中归属湖北省检察机关的信访历史数据汇聚到湖北省本地数据库中。数据采集过程相对独立于业务系统生产数据库之外,能够在不影响业务操作的情况下完成数据抽取和处理。
3.4.5.2信访业务数据清洗。针对汇聚在信访数据,对各项业务数据进行清洗转换,使之能在数据库中提供一致的、集成的、完整的数据。
3.4.5.3历史信访业务数据同步。将高检院存储的湖北省检察机关历史信访数据同步存储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3.4.6服务中心。接入登记、接口管理。要求建立统一的稳态核心系统的接口、服务的统一管理,提供高检信访系统2.0可调用服务的管理。
3.4.7日志中心。建立统一的稳态核心系统的日志管理,提供对数据接口的日志管理,具体包括接口调用日志、消息主题发布订阅日志、数据订阅同步日志、系统运行日志等。
3.5信访数据综合应用
该项为定制开发服务,主要是对湖北省检察机关信访数据的综合应用,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发以下功能模块:
3.5.1省政法委信访数据报送。根据省委政法委数据格式要求,定期为省委政法委提供本省信访数据。
3.5.2信访回复答复数据分析应用。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对7日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答复、进展答复后续每月答复数据进行分析,对未回复、未答复数据进行预警提醒。支持按单位、时间等条件进行统计;支持一键导出Excel文件。
3.5.3领导化解信访矛盾数据分析应用。全省各级院刑事申诉案件院领导包含数据分析,未包案数据预警提醒;检察长接访数据分析。
3.5.4重复信访治理数据分析应用。高检院交办重复信访化解数分析、重复信访积案库数据化解情况分析、未化解预警等。
3.5.5公开听证数据分析应用。全省控申条线公开听证数据分析,包括公开听证、非公开听证、检察长主持听证等。
3.5.6优化营商环境数据采集、交换、分析。涉营商控告申诉信访数据的采集、信访人身份的分析、办理情况的分析和政法委涉营商数据报送接口等。需提供湖北省检察机关定期报送给省政法委的涉营商控告申诉受理和办结的数据信息项,受理和办结的信息项各至少包含8项及以上内容。
3.5.7全省控申检察核心业务数据通报。支持一键生成全省控申检察核心业务数据通报,具体包括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重复信访治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国家赔偿、刑事申诉、领导化解信访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等数据。支持一键导出Word。供应商需提供提供全省控申核心业务数据通报中司法救助率、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数据来源及计算公式;提供全省控申核心业务数据通报中公开听证、检察长接访、重复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和三个月答复率数据来源;提供全省控申检察核心业务数据通报模板。
3.5.8信访动态。通过信访方式、信访类型、信访区域、重点信访等维度对信访数据进行分类展示。
3.5.9信访风险分析。对区域总体信访风险分析,对来人访信访风险分析,要求提供总体信访风险分析指数体系和来人访风险指数体系,其中总体信访风险指数体系至少包含3个(含3个)及以上一级指标,15个(含15个)及以上二级指标;来人访风险指数体系至少包含7个(含7个)及以上一级指标,20个(含20个)以上二级指标。提供的指标需满足检察机关实际业务需求。
3.5.10处置措施建议。对来人访信访风险进行分级,至少包含4个等级,同时提供对应处置措施建议。
3.5.11实际信访人分析:对各地区实际信访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展示,并将所涉人、事、案进行关联。
3.5.12接访指引:提供一线接访知识库功能,至少包含50个一线接访知识。
3.5.13信访画像:对信访人基本信息、诉求、轨迹、信访方式及所涉原案信息进行分类展示。
3.6驻场运维
3.6.1驻场运维人员。提供1人1年的驻场运维服务,对控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具体包括定期为高检报送信访相关数据、为政法委报送信访相关数据、为全省控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等,同时负责湖北省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1.5、网上信访系统2.0级综合应用软硬件运维服务。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按照本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清单中驻场运维人员金额续签第二、三个服务周期合同。
四、商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4.1 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为3个月。
4.2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4.3 项目质保期:本项目所购产品质保期为3年,服务期限自项目终验完成之日起计算。
4.4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1人,须有项目管理经验,具有项目管理师及以上或PMP证书及以上相关证书(含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相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4.5 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40%;待本项目按照清单内容完成上线试运行,初步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待本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最终验收,并经采购人聘请的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完成结算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审计结算价的剩余金额。具体打款时间以甲方财务支付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由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款。
4.6 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经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后才视为验收合格,进入系统运行售后服务期阶段。
4.7 交付要求:供应商验收合格并上线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向采购人提供系统源代码、需求分析、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技术方案、测试报告等;移交与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等相关的账号和密码。
4.8 费用说明: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费用应计入总报价之内,应单独列出明细,若不列出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
4.9 保密要求:供应商需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供应商应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实施任务过程中接触的资料均予以保密,对采购人相关的业务数据、业务流程等开发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10 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承诺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开发的软件,所形成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11 培训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为相关领导、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运维人员提供至少一场业务和技术方面的现场培训,应提供合理的项目培训方案;培训主要包括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等,其中教材、资料、课件、讲师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12供应商需承诺安排专人对口本项目服务,提供多种售后服务方式,包括电话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应急服务等;应提供7x24小时的半小时内故障响应服务,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通过电话或远程方式排除故障的,供应商须安排专业工程师到达现场,并在抵达现场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情况。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承诺函。
4.13本项目数据接口和综合应用部分是基于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2.0开发,在售后服务期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网上信访系统2.0的版本升级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高检院升级计划同步完成本项目的接口升级工作,确保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系统2.0中涉及的湖北省信访数据能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落地存储,同时本项目综合应用功能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承诺函。
4.14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2.0原研发厂家的技术支持承诺函。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承诺函。
五、评审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