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全过程统筹
2.预算金额:100 万元
3.最高限价:100 万元
二、项目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对城市副中心的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同时深入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总体要求,为千亿投资任务目标接续有力提供项目支持。根据《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1〕14号)、《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京发改〔2022〕125号)规定,拟对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提供全过程统筹咨询服务。
三、采购需求
根据《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为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提供项目统筹、调研、评审、论证相关环节把控、谋划总报告编制以及市发改委论证入库等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服务。
四、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2022年度谋划生成项目通过市发改委验收评审之日)
五、 成果文件内容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工作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编制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内容和要求如下:
1.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成果清单
对各具体项目谋划报告进行分析论证,形成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成果清单。
2.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终期论证意见
组织专家对谋划生成的项目进行深化论证,形成终期专家论证意见。
3.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报告
对专家论证后的各具体谋划项目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城市副中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报告。
六、 进度要求
本谋划工作应于2022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且将谋划成果提交至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发改局。
七、 验收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本项目合同的约定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服务需求,验收内容包括项目成果以及反映项目完成的其他支撑材料等验收资料、服务情况、服务质量评价等,经采购人验收,投标人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提供的技术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需求,视为验收合格。
八、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人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在5人及以上,其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其他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九、 服务方案编制要求
1.投标人需在服务方案中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并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
2.投标人需编制适用于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并对本项目的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