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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市场运营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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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8290000295745 发布时间:2022-08-29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科技大市场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一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范围及资金(万元)

预算

(万元)

服务期

科技大市场运营管理项目

台州市级

180.00

120.00/年,共计360.00。

3年

椒江区级

180.00

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目标

台州市科技局将联合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原椒江区科技局)建设台州科技大市场项目,坚持市场化,企业化,本地化020(线上线下结合)的运作机制,线下打造“展示、交易、服务、共享、交流”五位一体的实体科技大市场;线上维护、运营网上技术市场3.0网站,形成信息发布、技术拍卖、在线支付等一条龙网上技术交易功能。坚持“省市县联动、上下统筹”的资源调配机制,大力引进科技服务企业,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业态新型化、服务方式专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生态体系,使台州科技大市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区域科技资源统筹、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积极促成国家级平台的专家、项目、金融等优势资源与台州当地的政府、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我市科技资源统筹与基础创新服务联袂并进,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源动力,奋力打造全国地级市创新高地。

本项目由台州市科技局联合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原椒江区科技局)建设台州科技大市场项目,以每年120万元,为期三年共360万元的预算,由台州市科技局和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各承担50%支付中标金额。

台州科技大市场2022年—2024年建设目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建设

总指标

2022年

建设指标

2023年

建设指标

2024年

建设指标

备注

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

考核内容

1

统计全市技术合同登记金额

360亿

110亿

120亿

130亿

协助科技部门完成技术交易合同网上登记

根据市局下达考核指标

2

工作人员(人)

(大学本科学历人数不少于80%)

≥12

≥12

≥12

≥12

以社保人员数为准,从业人员工作一年内需取得技术经纪人证书。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3

走访企业,科研机构(家次)

900

300

300

300

台州市范围内,附走访台账及照片等。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4

走访对接各县级科技大市场(次/年)

12

4

4

4

指导、帮助县级科技市场开展工作。

无此项指标

5

发布技术难    题(项)

600

200

200

200

台州市范围内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6

发布人才需求(人)

600

200

200

200

台州市范围内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7

发布技术成    果(项)

3000

1000

1000

1000

台州市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范围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8

促成技术交易额度(万元)

≥3000

≥900

≥1000

≥1100

需作为丙方提供三方协议及交易支付凭证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9

统计促进全市“揭榜挂帅”项目的发榜数和揭榜比例

发榜数

≥1650

≥500

≥550

≥600

台州市范围内,具体发榜数和揭榜比例按当年市科技局的要求标准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揭榜比例

≥15%

≥15%

≥15%

≥15%

 

 

10

推荐及引进机构(家)

9

3

3

3

每年推荐及引进各类机构3家。包括(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三类机构

,机构需要在台州当地注册公司并有2名及以上社保在职人员)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11

引进高层次人才(人)

3

1

1

1

500精英c类及以上档次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12

组织开展国家级科技创新活动

≥3场

≥1场

≥1场

≥1场

中国创新挑战赛、中国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论坛、中国匠心企业家论坛等国家级科技创新活动。(重大活动经费不含在运营经费内,另作协商)

根据区科技事业中心要求完成,活动经费另行商议

13

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共同开展产学研及各类科技服务体系培训活动(次)

≥12

≥4

 ≥4

≥4

1、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活动;

2、技术经纪人、科技咨询师培训、企业各类科技服务体系培训等。(活动规模超过40人则经费另行协商)。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14

科技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与宣传(次/年)

36

12

12

12

1、搭建一个具备信息发布、展示、互动沟通的科技服务平台与局网站及公众号联通;

2、重点用于宣传全市科技大市场工作亮点及活动、服务机构及企业各类需求、政策及通知等。

按经费比例,总指标中包含部分椒江考核指标

15

对入驻台州科技大市场机构进行管理及组织考评

完成入驻台州科技大市场机构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评

日常管理及年度考评

1、编制日常管理规范
2、统筹及督促完成指标任务
3、时时监督、月月统计、季度评议、年度考评

根据区科技事业中心要求下达任务完成

16

省、市下达科技大市场工作任务

以任务指标为准

以任务指标为准

以任务指标为准

以任务指标为准

1、省春、秋季技术成果交易会指标;

根据区科技事业中心要求下达任务完成

 

 

 

 

 

 

2、协助完成技术合同交易指标等其他工作。

 

17

完成对技术交易额数据的定期统计,汇总,分析,以及台州科技大市场的定期报告工作。

完成科技部门其他下派任务。

18

完成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标准的建立与制定,获得市监局服务标准化试点的认定,指标考核加10分。

10项建设目标说明:技术转移中心无法在当地注册公司并缴纳社保,则需提供在台常驻人员的考勤证明。

  (二)中标运营商提供服务的要求

1、运营期间,中标运营商实际在职人员不少于12人,负责台州科技大市场的建设、运行,并在台州科技大市场工作。乙方须在台州市科技局以及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分别设立分中心,其中台州市科技局内有5人固定坐班,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固定坐班不少于4人;

2、负责“网上技术市场3.0”运行维护工作;

3、根据运营方案及双方协议,负责完成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目标任务,主要包括科技中介机构的引进及入驻管理、科技人员队伍培养、技术难题征集、技术交易活动举办和技术交易额促成等一系列要求;

4、定期向采购方通报科技大市场具体运营情况,报送各类报表材料,就涉及政府采购科技服务、奖励政策内容目标完成情况服从采购方指导、监督和考核;

5、对委托事项工作中产生的涉及采购方及台州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承诺对采购方提供的运营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台州科技大市场运营外的其他支出;

7、采购方指派的与台州科技大市场有关的其他活动。

三、商务需求

1、项目期限:3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首期为一年,后续服务期为两个年度,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服务期间必须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确保技术及服务标准,本项目每满一期须经过采购方验收确认审核。服务期内如果出现技术及服务问题,则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项目合同。

2、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中标运营商所派驻人员的费用,网上平台运行维护费用,及日常的办公、差旅等各项费用。

3、中标运营商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建设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以与市级签定的协议为准,如果建设运行未满一年,考核指标按运行月份进行折算。(考核时间由采购方确定)

4、付款条件、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金额的50%作为基础运营经费;项目运营6个月后,经评定,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30%;本年度金额剩余的20%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经费,考核合格后,按年度考评得分兑现相应经费,若考核不合格则余下20%不予兑付。(每期支付金额以甲方预算执行进度及限额为准,如有延后,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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