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果蔬·食品博览会服务要求
由投标人策划、组织和举办第二十一届国际果蔬·食品博览会,要求:
1.总展览面积不少于 8万平方米,净展览面积不低于 0.8 万平方米,其中特装面积不低于 0.32 万平方米(净展览面积的 40%),折合展位数不少于 850 个标准展位,烟台市外展位数不少于 60%,境外参展商(包括境外企业境内代理机构)展位数不少于 20%;
2.展览范围应涵盖国内外优良果蔬种苗及产品,生产资料,果蔬生产、植保、加工机械, 无害化技术及设备、灌溉技术及设备、保鲜技术及设备、温室工程、自动化控制、包装技术及设备等全产业链展示,展示应适当突出烟台果蔬产业特色,对于烟台对口协作、合作区域参展商以及烟台本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参展商给予展位免费优惠政策;
3.展览应注重食品安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展览展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4.整体设计风格统一美观,展区划分合理,设计新颖,标准展位加高展示,原则上使用环保型材;
5.展览应设计烟台产区标志,展厅内外应有氛围营造,突出展会主题、烟台果蔬食品产业特色和国际化特点;
6.设有功能完善的观众登陆平台和专业观众数据采集平台(展会结束后须提供相关数 据),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观众到访不少于 2万人次,专业观众到访不少于 6000人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观众采购团不少于 10 个;
7.邀请至少 1名国家有关部委副部级(含)以上领导出席开幕式;
8.邀请果蔬主要进口国家和国内各省市政府部门、商协组织主要负责人出席开幕式,如疫情影响无法到会,可通过云会议联线、视频录制等方式实现;
9.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院士、500强企业负责人、业内媒体记者等参加展会;
10.展前举办至少 1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级媒体、地方主流媒体、国内外网络媒体和行业媒体以及自媒体展前、展中、展后跟踪宣传报道,央视报道不少于 1 次、中央级媒体报道不少于 3 篇,地方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 10 篇,媒体曝光量和阅读量不少于 100 万人次,展会全程摄影录像;
11.展览首日参照国内同等规格的会展活动举办开幕式,邀请与展会层次相当的境内外嘉宾出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运用现代舞台前沿技术结合声、光、电,仪式简洁庄重,突出烟台特色,配套有同声传译以及其他必备设施;
12.展会期间参照国内同等规格的会展活动举办不低于 3场次国际化专业论坛、不低于 3 场次的专业活动以及品牌推介活动、贸易洽谈活动和签约仪式等配套活动,其中联合国家级商协会组织举办不低于 1 场次的专业活动;
13.所有活动均有具体细化方案、执行责任人和内部分工;
14.印刷制作会刊、展会手册等;
15.接受各级组织的展会绩效评价和展会验收;
16.预算包含会展服务的场地租赁、展位搭建、宣传推广、展位招商、嘉宾邀请和接待、观众和买家邀约、活动组织、会务接待、纪念品发放、信息管理、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安保消防、会刊制作、协会活动组织和冠名、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人员经费等所有费用,其中,第三方评估验收由采购人指定,费用不超过整体预算费用的 1%。除最后确定的中标价格外,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由投标人策划、组织和举办 2022 RCEP 区域食品产业(烟台)博览会,要求:
1.总展览面积不少于 8万平方米,净展览面积不低于 0.8 万平方米,其中特装面积不低于 0.4 万平方米(净展览面积的 50%),折合展位数不少于 850 个标准展位,烟台市外展位数不少于 60%,境外参展商(包括境外酒庄境内代理机构)展位数不少于 20%;
2.展览范围应涵盖 RCEP成员国以及国内外各类进口名优食品、农林产品、水产品、肉制品、粮油制品等产品,食品加工和包装设备、包装制品和材料、电子检测设备、喷码标识设备、食品保鲜和冷冻冷藏设备、肉禽类加工设备、水处理技术与灌装设备等,对于烟台对口协作、合作区域参展商以及烟台本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参展商给予展位免费优惠政策;
3.展览应注重食品安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展览展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4.整体设计风格统一美观,展区划分合理,设计新颖,标准展位加高展示,原则上使用环保型材;
5.展览应设国别特装展区,根据情况设置主宾国(地区)展区,展厅内外应有氛围营造, 突出展会主题和国际化特色;
6.设有功能完善的观众登陆平台和专业观众数据采集平台(展会结束后须提供相关数据),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观众到访不少于 2 万人次,专业观众到访不少于 6000人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观众采购团不少于 10 个;
7.邀请至少 1名国家有关部委副部级(含)以上领导出席开幕式;
8.邀请 RCEP成员国行业组织冠名支持、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邀请 RCEP 成员国代表、展会冠名单位负责人和国内各省市政府部门、商协组织主要负责人出席开幕式,如疫情影响无法到会,可通过云会议联线、视频录制等方式实现;
9.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院士、500强企业负责人、业内媒体记者等参加展会;
10.展前举办至少 1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级媒体、地方主流媒体、国内外网络媒体和行业媒体以及自媒体展前、展中、展后跟踪宣传报道,中央级媒体报道不少于 3 篇次,地方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 10 篇次,媒体曝光量和阅读量不少于 100 万人次,展会全程摄影录像;
11.展览首日举办开幕式,高规格邀请境内外嘉宾出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运用现代舞台前沿技术结合声、光、电,仪式简洁庄重,富有新意,突出烟台特色,配套有同声传译以及其他必备设施;
12.展会期间参照国内同等规格的会展活动不低于 3场次国际化专业论坛、不低于 3 场次的专业活动以及品牌推介活动、贸易洽谈活动和签约仪式等配套活动;
13.所有活动均有具体细化方案、执行责任人和内部分工;
14.印刷制作会刊、展会手册等;
15.接受各级组织的展会绩效评价和展会验收;
16.预算包含会展服务的场地租赁、展位搭建、宣传推广、展位招商、嘉宾邀请和接待、观众和买家邀约、活动组织、会务接待、纪念品发放、信息管理、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安保消防、会刊制作、协会活动组织和冠名、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人员经费等所有费用,其中,第三方评估验收由采购人指定,费用不超过整体预算费用的 1%。除最后确定的成交价格外,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按照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按时完成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按程序履行相关报备、审批工作,按时提报工作方案、人员分工、会刊、工作总结等资料,提交资料应形成项目清单。
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1 个小时。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会展服务的工作方案及操作规程、设计方案、展位招商方案、嘉宾邀请方案、宣传推广方案、配套活动方案、响应服务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安保应急方案、对烟台城市有影响力、对项目有进益的方案以及保障展会规模的数据库资源,成立有明确分工的专门工作团队,负责整个会展活动的宣传推广、展位招商、采购商和观众邀请、场地租赁、展位搭建、观众登陆、活动组织和协调、会务接待、信息管理、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安保消防、摄影录像等工作。
2、国际果蔬·食品博览会是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例会,应突出国际化经贸特点和烟台果蔬产业特色,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果蔬食品全产业链品牌展会。
3、2022 RCEP 区域食品产业(烟台)博览会应突出 RCEP 区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培育成为国际知名的 RCEP 区域产业博览会。
1、投标人应承诺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承诺确保现场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2、中标人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专门提供工作服务,保持 24 小时通讯通畅。
3、服务期限内,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及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服务期限内,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在实施该项目时,应对全过程进行安全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需要保密的内部信息。中标人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招投标的终止而解除。否则,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5、中标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的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