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并于现场鉴定完成后,3日内出具相关报告;
1.2 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彭家寨镇片区等、杨家寨片区等;
1.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项目进度的50%,甲方支付本项目30%的费用;乙方完成项目进度的80%,甲方支付本项目50%的费用;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并提供鉴定报告,甲方支付剩余20%的费用。
(二) 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彭家寨镇地处西宁市西郊,位于城西区西川南路113号,管辖区域为西川南路以南,西至阴山堂村,东至水校,下辖西川南路、富兴路2个社区,阴山堂村、杨家湾村、张家湾村、汉庄村、彭家寨村、刘家寨村、晨光村、西北园村、火东村、火西村10个行政村,辖区总面积32.3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036亩,总人口28664人。
杨家寨村是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虎台街道下辖的行政村,杨家寨村与苏家河湾村、虎台社区、新西社区、冷湖路社区、医财巷西社区、医财巷东社区、海晏路社区、殷家庄社区相邻。
彭家寨镇片区、杨家寨片区等现状
彭家寨镇片区、杨家寨片区内存在大量农村自建用房,布局规划未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还存在用电、用火、用水安全、房屋下沉等问题。片区内自建房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有关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多为住宅、出租屋,且耐火等级低。
片区内自建房还存在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现在各使用单位各行其是,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
业主管理水平低,忽视消防安全业主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同时,从业人员也未经消防培训教育,消防意识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成功逃生自救。
彭家寨镇片区、杨家寨片区等解决方案
针对彭家寨镇片区、杨家寨片区等自建房问题,按照《青海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省内建筑、结构、岩土、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服务团队,参与省级督导检查并,
检测和设计服务鉴定执行青海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我们有必要进行城西区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检测服务、设计鉴定服务。
如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足额支付的,则承包人自愿同意和发包人另行协商工程款支付期限和支付金额,并保证不以此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或主张迟延付款的利息及经济损失,对此承包人予以保证并全部同意。
履约验收
包一、包二:自建房检测过程: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
包三:自建房质量安全鉴定流程
1、房屋历史沿革及修缮历史情况的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情况的检测与复核;
3、房屋建筑特色及重点保护部位的调查(从业主方和历史房屋保护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4、房屋相对不均沉降趋势和倾斜情况的鉴定;
5、房屋的完损状况检测(重点保护部位及其他部位);
6、房屋修缮方案及未来使用荷载的调查;
7、房屋结构安全性的分析与评定;
8、对不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性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建议。
(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 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 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
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分期考核的情况,明确分期验收要求。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 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工程类项目的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鉴定机构现场发现房屋存在重大险情,随时可能出现房屋倒塌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安全管理部门。
经鉴定为危房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中明确提出意见,并立即将鉴定报告或者相关信息送达委托人,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送至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安全管理部门。
隐患点要标识,在服务期内检查并做好记录,一年至少4次,重大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要及时检查。
至少一年1-2次对巡查员做培训指导,直到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