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围绕国家九部委总体目标全域覆盖的任务,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改建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增加高清摄像机的新建、改建数量。
2.本项目基于莲都区地理特点和信息化发展现状及需求,充分考虑案事件行为、空间和区域结构特征,建立治安防控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点位布局、勘查设计、技术选型、系统功能等工作,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合理性、先进性和经济性,从而形成全区“一张网”式的立体化、多感知的视频防控体系,实现视频监控系统提档升级,满足不同行业应用的工作目标。
3.为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建成多层防护圈,消除安全盲区盲点,构建立体化的防控网格。
(1)前端建设:400万高清枪机171路;400万低照度球机27台;900万环保车辆人脸卡口33台;全景摄像机22台,AR全景4台。
(2)存储系统建设:本期需要支持257路视频存储及解析产生的大小图和结构化信息存储,新增云存储系统纳入市局云存储平台统一管理。
(3)碧湖机房搬迁改造等建设。
4.详细建设方案见公告附件。
二、工期进度要求
项目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终验,整体交付使用之日起进入服务期。其中碧湖机房搬迁须配合碧湖所新大楼主体施工建设进度,碧湖机房搬迁的验收根据施工建设进度和实际需求由采购人确定。
三、服务期限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6个月,自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并整体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2.以每路摄像机每月服务费为结算单价,根据考核后的实际路数计算实际服务费用。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度平均支付,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计算服务费,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五、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指定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项目整体情况,负责跟进整体项目进度,联系解决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2.驻场维护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各专业维护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场所开展本项目的维护相关工作,其中负责前端维护工作人员不少于 1 名,网络专业人员不少于 1 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 名,协调专员不少于 1 名。驻场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若更换必须派驻同等资质人员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