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说明
《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四五”规划》提出要重点加强海洋灾害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海上交通、海上生产、海上活动、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涉海重大工程保障等海洋灾害风险防治场景辅助决策系统的研发,部署到沿海市县海洋主管部门和基层防汛部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海灾智防”应用贯通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371号)提出鼓励市县结合本地防灾需求,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灾智治”应用场景。科学运用海洋灾害风险普查等相关成果,优化融合已有观测预警体系,开展温州市(包括龙湾、瑞安、乐清、平阳、苍南、龙港)海洋灾害智治应用场景建设,有利于实现重点防御区精细化管理,提升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2、 工作内容及要求
“海灾智治”应用场景项目,通过“灾害智感”、“灾害智评”、“灾害智控”子场景,实现全链条、全方位的海洋灾害管理。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整合归集各级数据资源,以及应用场景开发,并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的要求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后续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可适当调整架构。
(1)整合归集各级数据资源
1、整合各级数据资源。
以纵向打通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省海洋预报网、省海洋灾害辅助分析系统等基础平台为主体,实现海洋基础数据回流;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最终实现全方位海洋灾害数据交互链路。对接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厅信息中心,获取海洋实时监测及预报数据和国土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打通省-市-县数据流通链路。
2、县(市、区)级数据仓设计。
主要分为基础数据、专业数据、共享数据等,基础数据主要为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相关基础数据;专业数据包括海堤数据、重点防御区范围、海洋实况数据、台风数据、预警预报信息等数据;共享数据包括水利、气象、应急、大数据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其中新增共享数据需共享到省级数据仓。
(2)应用场景开发
1、软硬件要求
“海灾智治”应用场景是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和“海灾智治”应用业务框架内开发,支撑温州市沿海各县(市、区)“海灾智治”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业务联动与协作,UI风格参照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进行设计。本应用场景部署在政务外网,采取云部署的方式,依托政务云实现,政务云资源申请由建设单位负责。
2、整体架构设计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总体架构采用“四横四纵”结构,“四横”自上而下分别是业务应用层、平台支撑层、数据层和基础设施层。“四纵”分别是网络安全体系、组织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
3、功能设计
“海灾智治”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三个子场景:“灾害智感”、“灾害智评”、“灾害智控”。其中“灾害智感”主要是实现包括灾害实时监测、灾害预报预警、历史灾害归集、海洋实况、预报信息查询等功能,提供气象、海洋、视频监控等实时数据接入,以及综合集成海洋预报。“灾害智评”主要是实现包括风险一张图、承灾体综合风险分析等功能,展示风暴潮灾害、海浪灾害风险分布信息及承灾体风险情况。“灾害智控”主要实现向应急管理部门发送风险预警、决策建议等功能,实现对各承灾体的海洋灾害防治过程进行闭环管控。各业务模块以风险普查数据、灾害监测数据、灾害预警预报数据等资料为基础支撑,其中风险普查等数据由相关专题产生,本级应用场景对其进行数据归集和应用。监测、预报数据由上级数据平台提供。
(1)建设工期: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正常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提交项目成果验收。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须安排有能力的项目组成员进行本次项目的建设,▲在建设期间温州现场驻场技术人员不低于4人,并在《项目组人员一览表》(见附件表七)中对在温驻场人员数量进行明确,少于4人的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进行现场调研,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并保证安全。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4) 质量控制要求:供应商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要求,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全过程跟踪和管理项目质量,提交完成的项目文档,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控制。
(1)系统测试要求
提供详细的系统测试方案,包括系统测试计划、测试方法等内容。所有测试通过后,提供详细完整的测试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期。
(2)系统验收
1)试运行
系统开发及测试完成后,系统通过用户初验并进入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系统。
2)项目验收
系统试运行30个日历日,无重大事故发生,且存在的问题均已被修复。在供应商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出系统验收的申请。验收应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中标供应商参加下进行,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及采购人的建设要求,按要求提交项目资料,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本项目建设技术成果应提供不少于壹年的免费质保维护期,免费质保维护期为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维护期间,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范围内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修复和优化完善;提供软件的免费升级(升级至最新版本)、维护、质保;提供相关技术疑难咨询等服务。
维护响应时间:供应商须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接到采购人维护电话后即时做出响应,并在1小时内进行处理。一般性技术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技术故障在3日内解决。如因供应商响应延误导致系统平台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免费质保期满后,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或远程网络解决的技术服务,并免收取服务费用。
在本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文档、软件、秘密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透露给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工作,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主要内容(列出培训基本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技术培训的对象包括业务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软件平台的性能、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等,要求达到可以独立操作、维护、管理的程度,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1、 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初步需求、技术要求和用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需求深化分析,用户需求在建设期和质保期内,仍有可能需要不断完善,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需求范围内,随着用户需求的变动随时做出响应、修改,并不断进行完善。
2、 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招标文件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和技术服务所必要或必须的一切要素,相关费用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组成员必须都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确定专门的联络人,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并定期向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度。
4、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擅自调整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核心技术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同意才能更换,更换后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及经验等情况不能低于原先水准。
5、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任务,或经验收专家认为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验收不通过,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 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成果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费用(包括相关会务及专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含入投标总价。
7、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8、 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周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9、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0万元,6个县(市、区)预算各为50万元。合同款由各县(市、区)平均支付,具体付款方式见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