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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房屋建筑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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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9140000299334 文档页数:4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度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房屋建筑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2022年度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房屋建筑白蚁防治服务项目,包括新建房屋白蚁情况现场调查、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安装监测装置)、监测装置检查维护及白蚁灭治等。此外,服务内容还包含:

(1)应急性或上级交办的白蚁防治事件处理和其他工作。

(2)来电来人业务接待、登记,业务数据统计工作等。

二、2022年度房屋建筑白蚁防治服务数量及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最高限价

1

新建房屋白蚁情况现场调查

200万平方米

0.08元/平方米

16万元

2

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安装监测装置)

15000套

11元/

16.5万元

3

监测装置检查维护+白蚁灭治

35000套×2次

13.5元/套/次

94.5万元

合计

127万元

备注:(1)本项目1-3采购数量为预估值,结算时根据中标人各项目的完工数量及中标单价结算。

★(2)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防治服务的技术依据

1、《房屋白蚁监测控制技术规程》(DB 33/T 1108-2018)。主要技术指标为:

(1)监测装置安装间距,房屋四周为3-5米,特殊情况协商确定,服务施工方案由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2)监测装置维护周期:每年上半年5月底前、下半年11月底前各1次,(包括设备维护、更换饵料、白蚁诱杀等)特殊情况协商确定;

2、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有关白蚁防治施工的规章制度。

四、中标人的资质及项目人员配备等要求:

1.中标人要求

供应商应在中标时明确机械设备和专职人员的配置情况,如成交,则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安置好在义乌市(含所属各镇街道)的具备采购要求的独立办公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上),并提供详细信息(地址,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否则终止采购合同。

注册地位于义乌市(含所属各镇街道)的供应商,提供办公经营场所内外整体相片(办公场所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上)、地址、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否则终止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机械设备要求

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白蚁防治、回访复查专用汽车(每辆车载重量在0.5吨及以上,配置的药箱容量在500升及以上)不少于1辆。中标人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固定在本项目的白蚁防治、回访复查专用汽车(车载重量在0.5吨及以上,施工车配置的药箱容量在500升及以上)配备须增加至3辆以上(含3辆)、照相机3架以上(含3架,查验资料及实物),电脑2台以上(含2台),传真机一台,复印、打印机各一台(也可以复打印一体机一台)及及配备必要的白蚁防治设备、工具、药物、安全和劳保用品,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

3.专职人员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白蚁防治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应当具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防治负责人(不少于2人)应当具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防治员(不少于3人)具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颁发的白蚁防治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资料员(1人),应具有熟练运用制图软件的能力。

本项目拟派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白蚁防治单位执业。采购人将查验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材料,若发现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白蚁防治单位执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五、说明

1.本次采购的承包项目为2022年10月0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需安装监测装置的房屋建筑项目。

2.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台账,白蚁灭治档案,会议培训记录等,认真执行《义乌市白蚁防治(复查)承接主体单位考核细则(暂定)》(附后),后续有修订的,以修订后的文件为准。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将白蚁预防工程纸质资料遗失或拒交,如果人为恶意造成资料遗失、拒绝移交资料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已从事白蚁预防市场化承包项目的中标人在整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累计达不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中标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同类型采购项目。

5.中标公告中设定金额和工程建筑面积只能代表预计数量,由于工程项目具有不确定的因素,具体以年度实际发生项目数量为准。

六、工作范围和内容及有关要求

1.白蚁防治单位接到建设单位或义乌白蚁防治站的施工通知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确定是否可施工。可施工的,应当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施工,施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白蚁防治站上报竣工验收材料。

2.施工完毕,应向建设单位或施工、监理单位告知安全防范立注意事项,立即填写《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记录表》,并由建设单位和白蚁防治单位的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并以此作为工程中间验收的资料。

3.按照白蚁预防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经质监员同意,对施工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向施工方案设计人反馈。

4.白蚁预防完工后,对施工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向建设单位发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通知书”(留副本)。填写“白蚁预防工程竣工证明书”,会同建设单位提交义乌市白蚁防治站组织竣工验收申请。请建设单位对白蚁预防施工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在“房屋白蚁预防施工信息反馈表”上填写评语。经质量验收考核合格后,按照采购方要求规范整理纸质档案并移交,完整档案移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重要资料依据。

5.对既有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进行复查时,白蚁防治专业人员主要对房屋建筑周边监测装置进行复查并更换变质饵料,如发现白蚁危害,应及时采取措施灭治:

6.复查完毕,应填写《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并会同房屋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签字,提交义乌市白蚁防治站存档备案。

7.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义乌市白蚁防治站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基本要求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白蚁监测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 33/T 1108-2018)、义乌市白蚁防治站业务操作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白蚁防治单位按照义乌市白蚁防治站制定的白蚁预防施工方案、回访复查要求进行施工,以上规定有修改的,将按修改后规定执行。

八、工作质量检查考核

1.采取每月一次对中标人上月实施的项目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验收按照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白蚁监测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 33/T 1108-2018)、《房管业务实用手册——白蚁防治》、相关制度、白蚁预防施工方案等要求,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时的工作质量检查。

3.白蚁预防施工项目完工后,按白蚁预防施工方案逐个项目验收。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考核。若年考核分值大于95分(不含95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最多2次、每次一年、累计时间最长3年。同时新一期的承包合同服务要求及承包单价与上一期相同。

九、中标人违返以下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

1中标人成交后,如发现中标人违反项目的招投标规定或查实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对工作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包含预防施工整个流程、白蚁防治质量考核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考核中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如果采购人一年三次书面通知而中标人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剩余60%合同款按季度实际发生量计算,合同款项按实际单个项目完工考核验收后每季度汇总支付,由考核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当季核拨的经费中扣除;施工费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验收单、合同、发票由采购人支付,结算时间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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