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建设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明确要求,指明方向,撑腰鼓劲。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李克强总理强调,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和虚假治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继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追究姑息纵容、不作为的责任。
浙江始终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面对压力和问题,浙江抓住数字化改革契机,在前期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技术支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杭州市督察整改经验作为样板参考,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方式、手段赋能督察整改,将督察整改全面纳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开发上线“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场景,推动线上一网统管,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办、分析预警的数字化闭环体系,通过数字赋能,推动整改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抓本治源。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贯通乡(镇、街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被省政府列为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对应的场景应用,并拟作为与“1612”基层治理系统贯通的应用,在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场景贯通延伸到乡(镇、街道),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贯通,促进全省多跨应用建设走深走实。台州路桥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要求基于省统一架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当地特色经验做法,提出个性化需求,优化完善界面设计,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展示界面,实现“一镇一图”,直通基层治理“末梢端”。
二、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1612”基层治理系统贯通要求,通过建设路桥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聚焦及时发现问题、构建长效闭环机制,立足常态长效,坚持发现解决问题关口前移,拓宽科技发现、公众监督等发现问题渠道,切实从被动式化解问题向主动发现解决问题转变。突出整体智治、标本兼治,实现任务颗粒分解、流程标准规范、数据实时采集、多跨协同作战、进度全程晾晒、指令快速到达、督察精准有力的目标。通过接入政府部门各类的环境线索和信息化平台,将污染线索处置流程按照各个政府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派单交办,线上办理、线下处置、考核反馈、纪委监督,让老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建设内容
在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技术支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任务数字化、事项标准化、全程可视化,建设“路桥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贯通乡(镇、街道)应用场景,推动乡镇界面贯通,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主要内容如下:
1、一库共享,多跨融合。通过与本项目配套业务系统对接,打通数据壁垒,整合数据互通,建设多跨融合问题发现数据池,为日常督察、现场督察提供线索,为督察管理提供大数据分析报告,实现督察工作“智库”。
2、一图管治,作战指挥。绘制路桥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整改态势“一张图”,推动生态环境问题从发现、整改,到分析、评价,再到预警、预防的全生命周期一体贯通,实现了“自动、多跨、闭环、共享”。
3、一网智控,全链闭环。基于制定的乡(镇、街道)考核标准、建立部门考核标准和乡(镇、街道)问题准入标准,建立“一网”智控督察整改工作台,实现上级督察交办问题和路桥区主动发现问题归集,全面统筹环境问题的先期处置、调度督办、信息汇总、闭环跟踪、协同管控等工作,实现问题处置整改全链闭环。
4、一掌处置,移动督察。基于浙政钉应用,实现路桥区、各乡(镇、街道)管理用户能一屏掌握本区域的督察环境问题整改态势情况。
5、无废细胞,全民联动。基于浙里办应用,面向公众建立固废问题“随手拍”,巩固三张清单改革成效,实现“无废细胞,全民联动”业务流程再塑。
四、建设原则
1、先进性原则
本项目建设将选择国内外先进的技术,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对现有的投资进行保护。在设计上同时考虑主流技术的发展趋势,确保系统能适应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更好地处理系统升级带来的问题。
2、实用性原则
在系统实现过程中,最大程度地满足督察业务的需要,以实用性为首要原则,及时发现并处理好督察问题是系统建设的根本目标。
3、标准化原则
基于数据标准建设结构和非结构化云存储技术中心,能够有效确保数据模型设计的规范性,以及与源系统及管理分析类系统保持一致的业务定义和技术定义,从而满足支持业务开展、横向的信息扩展和宏观管理的要求,使结构化后的视频、图片和分析结果等成为业务系统的可信数据源。
4、共享性原则
从全局出发,加强业务资源与信息资源的整合,在有效支持业务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应用系统支持平台和相关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业务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
5、安全性原则
从系统结构上、性能上,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充分考虑软硬件的成熟度,使得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得到保障,同时系统具备完备的网管单元,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灵活对整个计算资源进行有效调度和分配,平时保障计算资源利用率,同时预留计算资源,一方面使得系统不在峰值上一直运行,同时在突发临时事件时,预留计算资源可以备用,确保系统正常、稳定、可靠、连续地运行。系统的设计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在系统设计、调试、实施等环节都需严格执行行业相关关标准及安全技术防范的要求。
6、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设计不但保证目前系统容量的要求,也将考虑今后系统的发展,便于向更新技术的升级与衔接。系统提供标准的SDK控件及数据接口服务,以实现与其它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保证系统的不断扩展。
五、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系统主体采用B/S框架,辅助功能可采用手机端解决,兼容目前主流的系统,包括浏览器(确保系统能在IE各版本、360、腾讯、chrome等主流浏览器下,应用功能均可正常运行),最大限度降低系统的部署、维护成本,提高系统的易用性。
平台数据库采用分步式数据库,并兼顾数据库节点路由规则的扩容改造及易维护性,采用J2EE架构开发。其中系统数据库要求可适配国产化数据库,需提供数据库架构设计及选型分析方案。系统部署于Linux操作系统下,要求系统采用严格的前后端分离的结构设计,要求采用负载均衡技术。要求采用预分析等缓冲技术提高系统效率。系统要求针对负载均衡、数据预分析、大并发数据交互等技术进行针对性设计,需阐述实现的技术方案。
2、操作可追溯要求
要求全面记录并量化所有业务操作记录,能生成相应业务流水,包括但不限于“增、删、查、改”结果以及原始信息、登录信息、审核信息等。
3、灵活性要求
系统具有灵活的体系结构,能有效实现后台一体化管理,能够适应各相关机构业务流程的变动及人员的调整。
4、性能要求
由于日常产生数据量大,项目需要应对大并发访问,需要负载均衡来保障;
1)一般查询、执行操作响应时间达到秒级;
2)系统各功能模块运行稳定、可靠,响应速度要求迅速及时;
3)无复杂控件;
4)部分耗时操作可在后台任务中定时调度执行,从而能够避开业务处理的高峰时间,在晚上、休息日等系统空闲的时间再运行这些任务。
六、功能需求
1、一库共享,多跨融合(数据池)
通过对各类环境数据进行多源数据清洗,建立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数据处理模型。要求投标方分别阐述基于审核规则、分析模型的数据质控功能。
在路桥区现有环境监测感知体系基础上,实现科技监测数据协同、公众监督数据协同、河长巡查数据协同和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数据协同,建设多跨融合问题发现数据池,实现督察工作“智库”。要求投标方详细阐述本项目系统与路桥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系统、台州市“全生态圈·环保大脑”、浙江省“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查在线”系统的数据流向关系。
2、一图管治,作战指挥(大屏端)
综合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以GIS技术为基础框架,建设路桥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整改态势图、实绩考核晾晒台(红榜、黑榜、乡镇(街道)督察在线问题清单指数排行榜)和问题发现整改体系(问题发现整改、问题审核处置、问题预警中心、问题综合分析),形成“一图三榜四模块”,实现路桥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一屏掌控、一览无余”,有效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同时,为路桥10个乡(镇、街道)建设大屏展示界面,实现“一镇一图”,实现全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态势感知。
3、一网智控,全链闭环(工作台)
通过路桥区督察在线应用工作台,能完成指挥督导当日重点环境问题事件处置工作;全面统筹环境问题的先期处置、调度督办、信息汇总、闭环跟踪等工作,能开展环境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对环境案件处置销号情况进行跟踪;对环保领域内重要、重大、敏感等环境事件的分析研判、处置决策、现场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3.1党政督察交办
实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其他交办、省委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市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以及督察信访件等上级交办问题的专项管理。对上级交办问题处置整改并上报,对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数据的统一督办、统一调度。联通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各级各相关部门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实时监督管理与反馈办结。
3.2问题主动发现
3.3问题准入审核
深化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能力,建立“公众、乡(镇、街道)、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的问题主动发现上报流程,发现问题按乡(镇、街道)问题准入标准进行层层审核上报处置。要求详细阐述各类问题发现相应的准入审核上报流程。对不符合问题准入标准的,支持问题退回功能。
3.4多跨联动处置整改
切实加强环境问题跨层级联动处置整改,构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支持任务分派、多跨协同、整改反馈、督导督办、退回重办、验收销号、评估复核等功能,实现管理流程扁平化,上下各级实时掌握任务进展情况。其中,整改反馈可支持单个责任单位反馈和多个责任单位反馈机制;评估复核可提供对已办结案件“回头看”定期督查功能、“举一反三”排查功能。要求投标方提供发现问题全闭环处置流程图。
3.5风险提醒精准管控
在生态环境问题处置的各类环节,提供风险提醒功能,包括临期预警提醒、逾期催办提醒、限时销号提醒功能,提醒督察管理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置,实现对各类环保风险预警精准管控。
3.6综合分析决策支撑
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等技术,对各类督查案件进行数据挖掘、分析,提取出有价值的信息为领导提供分析决策,包含但不限于重大问题分析、典型案例分析、重点信息发布功能。
3.7督查整改绩效考核
基于路桥区“乡(镇、街道)考核标准、部门考核标准、乡(镇、街道)问题准入标准”三张标准清单,按照着眼全局、突出高频、横纵对比原则,通过对系统运行数据综合分析,集成体现各乡镇督察情况、各部门的协同办公情况。
(1)乡(镇、街道)考核功能,基于乡(镇、街道)督察在线问题清单指数,以各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评价,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的评价方式,可以自定义报表形式输出。同时,可实现问题主动发现整改任务赋分评分,增加乡(镇、街道)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积极性。
(2)部门考核功能,以入库问题的全要素、多维度为切入口,对问题提出来源分析、问题数量时空分析、问题整改情况分析、问题整改绩效分析,为下一步提升多部门跨协同整改效能提供决策分析。
(3)乡(镇、街道)问题准入功能,通过问题准入分析、准入考核评价等功能,建立乡(镇、街道)问题准入统一标准,加强问题准确入库。
3.8督察问题蓄水池
建立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标签体系,系统基于标签模型可实现对相关业务系统问题发现处置闭环流程实时订阅。同时,系统可根据定制的数据进行预警分析研判,分析归纳多发、复发问题类型,提前做好系统性排查整治,防止一地多发、异地重发。结合路桥区实际情况,提供本系统与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对接方案以及督查问题分类流转方案。
4、一掌处置,移动督察(浙政钉)
基于浙政钉应用,为管理部门业务人员建设党政督查态势、问题整改一览、问题一键派发、问题一键督办、督察处置反馈、销号归档闭环等功能,实现上级交办案件、各类主动发现问题的掌上处置。
5、无废细胞,全民联动(浙里办)
按照“无废细胞、全民联动”的理念设计,建立面向公众的无废细胞服务端。公众可以通过浙里办对固废问题“随手拍”,管理部门可及时收集群众举报线索,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利用闭环处置流程机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群众。具体建设功能包括无废细胞生态概览、问题随手拍、整改结果反馈等功能。
6、与日常业务平台对接
6.1与路桥区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系统对接
路桥区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系统作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业务中心系统,本系统需向路桥区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系统输出督察在线核心成果指标。
6.2与“全生态圈”环保大脑场景对接
通过与“全生态圈”环保大脑场景对接,实现台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数据互联互通。
6.3与浙江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查在线场景对接
通过与浙江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查在线场景对接,实现督察在线场景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贯通。
7、政务云平台资源申请和部署
本期项目建设时,将在路桥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上进行实施和部署,因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政务云平台的资源申请和部署工作。
8、系统管理
8.1接入统一权限管理平台
统一使用权限管理平台实现多级的安全访问控制功能。按照“纵深防御,重点保护”的策略,根据工作需要,在当前和预计实施的所有系统中建立统一标准的用户管理体系,实现用户权限的快速转换和无级划分,对网络中的不同级别的资源实现不同程度的防护强度和不同的访问控制粒度。
8.2日志管理
系统日志采用统一的格式来进行记录,系统日志按分类来进行管理。日志包括用户登陆退出日志、数据变更、管理日志、系统运行日志(对异常情况、系统升级等有日志记录)。日志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操作人员、操作工作台、操作时间。根据本系统管理需要,系统还需提供所有操作人员的的查询日志,记录所有人员查询操作的条件与结果。
七、人员要求
项目小组人员要求:需组建的本项目实施小组,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需配置项目经理1名和技术负责人1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名单,每个人员的专业情况和人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人员情况,所有项目实施小组人员,需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投标单位缴纳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社保缴纳证明。
八、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总建设期为12个月,其中建设工期为6个月,试运行6个月。
详细实施进度要求如下:
1.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细化系统建设进度计划和测试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查通过。
1.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编码,测试,实现系统全部功能,完成调试、集成等,完成系统上线,进入试运行;
1.3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培训、试运行,系统修改完善后正常、稳定运行,经竣工验收,进入1年维护期。
1.4、▲由于本项目为省厅试点项目,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中标方需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项目维护期1年
按项目建设期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项目实施地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及其指定地点。
1、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投标人需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技术培训及相关系统的基础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安装调试及初始化、使用等的基本操作培训。投标人需制定出详细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集中培训)、人数、教师、日程安排、资料、培训费等。应能使采购人相关人员独立操作、维护、管理,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需包括:
1、系统管理人员的有关操作、数据库系统等基础操作
2、系统及平台软件用户操作培训,培训地点双方议定;
3、应提供信息管理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培训文件、课程内容、人数、时间、地点等;
中标人需承诺且不限于以下保密条款要求:
1、中标人对本项目所产生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标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委托顾问方或接受咨询方。
2、中标人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3、中标人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制定规章制度,以确保本承诺书的履行。
4、中标人若违反本承诺的约定,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保密期限:中标人需对本项目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在软件生命周期内一直保密,直至采购人同意或该业务资料、技术信息在同行业中已成为公开信息后方可解除保密义务。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验收。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其他项目上运用该项目成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
1、项目开发建设应符合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中的相关安全要求并实现相应安全功能,开发完毕后,中标单位需延请第三方安全评测单位对应用系统本身的安全性进行核查并需通过二级等级保护要求,如不通过需按要求进行整改。要求本项目信息系统二级等级保护测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要求在报价文件中体现。
2、要求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系统进行软件测评,相关费用要求在报价文件中体现。
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调试、集成等,完成系统上线,进入试运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试运行并经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1年维护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中标人必须按付款进度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1)督察在线“一镇一图”演示。一张图展示督察在线重点业务工作和关键指标,按照问题发现整改、问题审核处置、红榜、黑榜、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指数排行榜、问题预警中心、问题综合分析等方面,适时结合GIS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情况进行综合展示。要求根据路桥区业务实际,结合图形化组件突出展示各项业务关键指标。
(2)问题准入审核及联动处置演示。可基于本系统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发现问题,并审核派发相关责任单位,实时填报处置进度也可同步将处置结果反馈至大屏上展示。要求展示全面清晰,图文结合。
(3)督查问题综合分析决策演示。通过标签形式展示督查核心问题关键字,结合大数据分析模型对问题来源、属地、类别进行关联分析,并进行风险研判,分析归纳多发、复发问题类型。
(4)无废细胞,全民联动演示。公众可通过浙里办“随手拍”现场上传固废问题情况,并实时查看问题整改进度。
注:提供视频演示的各投标人将需演示的部分自行演示并录制成视频制作在 U 盘中,录制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录制的视频必须为MP4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的,责任自负),U盘须加设密码并装入密封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密封袋包装好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快递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联系投标人获取密码进行播放,未提供演示或使用其他方式(如软件Demo、PPT 演示、图片原型或方案等)演示,此项不得分。评委观看演示视频按招标文件评分项进行评分。
十七、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方有权延期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公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