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概述
1. 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2. 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3.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6. 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7.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8.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二、项目基本情况
瑞安东新科创园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产城中部,东新路以东,凤锦路以西,文华路以南,镇府路以北,总用地约 553 亩,建筑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60 亿元。瑞安东新科创园(一期)现有 4 幢建筑,分别为:1 号楼中国(瑞安)智能传感谷,建筑面积 2.8 万㎡;2 号楼高端人才创新港,建筑面积 3.2 万㎡;3号楼院士楼,建筑面积面积 0.5 万㎡;4 号楼综合展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 万㎡。
瑞安东新科创园(一期)作为瑞安市重磅打造的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南部“科创芯”,是我市科技创新的主平台、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同样也是温州南翼科创“塔尖重器”、科创中国建设亮点区块、科技产业融合示范样板、助推共同富裕的关键引擎。目前园区汇聚了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汽车轻量化材料与结构重点实验室、汽车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华为(浙南)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浙江省瑞安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创中国”瑞安实践基地、云江基金港等一批高端平台项目。现就瑞安东新科创园(一期)2022年-2023年整体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和内容:负责东新科创园(一期)整体运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运营服务、入驻引导服务、清退考核服务、园区智能化服务、企业服务、品牌宣传、活动组织与策划、政策兑现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科创展厅服务、基础物业服务、公寓管理服务、党群服务等。成交供应商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瑞安市政府嫁接政府政策资源、国字头行业协会资源、外交使领馆渠道资源、世界500强企业资源,同时推介瑞安市政府。
(二)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招商服务
围绕园区定位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对接外部资源,构建全方位招商服务体系;引进便利店、食堂、创业咖啡、健身房等配套,对已引进的配套实施监管;统筹管理公益类服务配套。供应商须每年落地的各类项目数量应不少于10个。
2. 入驻引导服务
制定企业入驻流程和引导机制,通过主动响应方式,为其提供精细化的入驻指引;同时通过引导加陪同指导的工作方式,提升入驻服务的用户体验。服务包括企业入驻指引、协助企业工商注册/变更、协助开通停车证、协助创新券申请等内容。供应商每年提供服务次数应不少于60次。
3. 清退考核服务
制定年度考核清退机制;负责配合入驻平台、项目及配套服务商的主管(引进)单位根据原有协议做好日常监管,及时将考核、监管结果上报至采购人。
4. 园区智能化服务
负责承接园区的智能化网格系统的日常运行,并对园区智能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园区智能化系统平稳运营。
5. 企业管理服务
管家服务:配置面向企业的专属管家,对企业执行不同周期的线下走访与体检,主动为企业输出第三方公共服务、政策兑现服务、金融服务、品牌宣传服务等。完成园区企业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建立一企一档。同时协助代收入驻企业房租、水电费等,并开展消防检查等工作。
6. 品牌塑造宣传
负责东新科创园、大孵化器集群及瑞安科技工作的品牌形象宣传推广,定期组织报题、筛选优质题材,设立专门的宣传报道采编团队负责宣传文案、新闻稿等撰写以及全媒体渠道宣传策划推广,公共关系、外宣媒体沟通维护。新闻内容需确保刊发在瑞安日报报纸版面,优质题材向上级媒体推送;每年应在瑞安日报报纸版面刊登累计不少于10个整版,省市媒体(含新媒体)发表不少于6篇。负责建立园区素材库(宣发图片、宣发文案、照片、PPT等)。
7. 新媒体运服务
负责园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官号的日常组稿、设计、编辑、发布、推动、分析等,年度合计发文数量不少于80篇。负责相关平台、工作交流群的运营维护。负责在瑞安新闻客户端、瑞安新闻网设立“瑞安科创”专栏,每年应在专栏上累计发布不少于50次。负责在相关新媒体上发布有关项目与产业发展、各类招商政策、企业发展动态、标志性人才与项目、创新创业活动、园区服务体系、创新创业资讯等各类信息,营造项目“两创”氛围,提升项目品牌形象。
8. 活动组织与策划
针对瑞安科创的各类需求,推动及组织孵化器、创投机构、服务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发起各类创新活动,活跃瑞安科技创新氛围,达到帮助企业提升在管理、财务、人力、技术、市场、融资等方面的能力、促进项目中的资智对接、提高创新人才区域生活归属感。
(1) 活动组织:举办政策宣讲会、投融资对接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主题沙龙、论坛、文娱休闲等园内日常交流活动。供应商每年举办相应的活动场次应不少于8次。
(2) 赛事动员:园内组织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县市级等各级大赛,每年参加各级大赛项目数应不少于20个,包括大赛项目动员;赛前指导(项目申报、项目分析、商业计划书指导、路演技巧指导等)。
9. 政策兑现服务
协助政府提供面向企业与人才的各类政策发布、宣传及主动兑现工作。为入驻企业提供专属服务顾问和一站式服务体系,提取企业运营数据和政策需求信息,将政策有针对性地传播给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使政府政策与其需求配对。
10. 金融服务
整合各类投资机构、科技银行等资源,以企业创新和创业人才为重点服务对象,全方位对接本项目范围内的企业融资需求,助推企业发展。
11. 人才服务
为园区提供专业人才服务,通过人才政策、人才培训、人才活动、生活配套兑现等服务,覆盖“人才引入、人才成长、人才流通、人才激励、人才活跃”人才培育全流程,帮助园区平台、企业形成统一规范的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体系。
12. 科创服务
搭建丰富的科技成果资源库,积极引入各类科创服务机构,向园区企业提供各类科创服务。通过线上下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做好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摸底,协助企业做好科技研发布局,开展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申报、各类重点研发等项目申报培训和辅导,实现园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申报、转化、发布、交易、运营、维护等。
13. 科创展厅服务
负责园区科创展厅素材数据的日常维护更新。负责科创展厅日常运维及接待,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定制化接待服务,包括制定导览路线、设计符合要求的接待解说词、完善的培训机制、标准化的服务流程等服务内容;及时反馈接待过程中参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出现软件或硬件的问题及时维修或上报。
14. 基础物业服务
由采购人推荐招引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园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成交供应商需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管,保障园区生产经营秩序的良好。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交接过渡、日常管理(安全防范管理、消防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绿化保养、保洁管理、投诉处理、车辆管理、人员进出管理)、楼宇维护和费用收缴等。
15. 公寓管理服务
成交供应商负责统筹监管2号楼11-13层公寓租赁,提供入住服务、管理服务、报修服务、费用代收等服务。须配备至少2名后勤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相关事宜。
16. 党群服务
党群服务以打造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活动场所、交流平台、教育园区、展示舞台、精神家园为目标,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和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丰富社会组织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搭建集服务、管理、展示、教育于一身的开放式、多功能的党建工作综合平台。并同步做好党群服务的宣传展示工作。
17. 大孵化器集群服务
负责协助园区大孵化器集群“七个一”标准等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创建工作。
18.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运营相关任务。
(三)服务团队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承包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地正常进行。
2. 本项目服务团队须入驻东新科创园进行运营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须至少配置12人。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应至少1名成员具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至少1名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软件设计师资格,科创展厅讲解员要求普通话等级为一级乙等或以上。中标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核查。团队人员如需更换,则应提供能力、经验相当的人员,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更换。
3. 磋商供应商要为本项目配备符合要求的合格工作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四、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运营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出,并与采购人做好交接工作。
五、其他说明
1. 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分别编排出合理且详细的工作时间表及具体实施方案。
2. 成交供应商须入驻东新科创园内进行服务(具体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指定),在服务期限内所需的前期固定资产投入折旧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等等)、工作的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通讯费、网络费、物业费、办公损耗等等)、办公场地的装修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须确保装修风格与瑞安东新科创园整体相协调,办公室面积约为200㎡),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人员全面正式开展业务,未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务开展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工作台账,管理规范、收支有据、账目清楚。
5. 成交供应商必须直接运营管理,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否则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6.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购买相应保险,在运营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或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考核管理
1. 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根据磋商文件各项服务指标制定《东新科创园运营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运营服务费挂钩。考核办法最终以合同签订约定为准。
2. 运营服务费支付规则:考核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下同)为优秀,可获得全额基础运营费及激励费;75分以上、不满85分为良好,可获得全额基础运营费及30万元激励费;65分以上、不满75分为良好,获得全额基础运营费,无激励费;不满65分,除不支付激励费外,在65分的基础上,每少1分扣基础运营费2万(先行在履约担保内扣除,限期补足差额)。
七、商务要求
1.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整体运营服务期内所需的一切人员薪资福利(含工资、加班、食宿与交通、保险等全部费用)、招商费用、运营管理、日常办公、品牌建设、宣传费、培训费、工具材料费、设备费、装修费、利润、税金、开展相关活动等涉及本项目各项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应从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
2. 本次运营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350万元,包括基础运营费290万元和激励费60万元。投标报价时基础运营费(除激励费外的所有费用)不得高于290万元,激励费60万元不得变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磋商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4. 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担保。
(1) 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成交供应商基本户转出,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待服务期限满后予以无息退还。
(2)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②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限满之日止。
③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
5. 付款方式
Ø 基础运营经费:
(1) 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基础运营经费的5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作进度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
(2) 运营服务期至半年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基础运营经费100%。
Ø 激励费:在运营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东新科创园运营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的激励费。
注:①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②采购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退还履约担保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