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本章内容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本章内容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按照本项目公开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适用标项1、2)
项目 |
要 求 |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具体以展会结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为准)。 |
★2、付款方式 |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预付款); 2.展会顺利结束、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视履约情况一次性付清余款。 |
★3、履约保证金 |
无 |
★4、发票要求 |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中标人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5、违约条款 |
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实施(就高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每负偏离一项扣除合同价款的3%-5%,累计违约扣除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
★6、合同终止 |
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服务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 (1)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按投标承诺内容执行或不服从采购人要求。 (2)未经审核发布(或策划内容)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 (3)展会期间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
二、 项目概况
1.展会名称:2022海丝之路文化和旅游博览会(简称: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
2.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时期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文化自信,深化文旅融合,加强文化交流,赋能产业发展,全力打造中国文化产品与项目的高端展示和交易平台,按照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重要窗口”、“六个之都”的背景下,推动宁波成为港产城文融合、全球现代化滨海城市样本。
3.主题:海丝古港滨海宁波,文化先行精神共富(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4.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宁波市人民政府
5.承办单位: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举办时间:2022年11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7.项目地点: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展览主会场设在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相关配套活动在各分会场举办
8.展览面积:约2万平方米
三、采购需求
(一)标项1(组展搭建、配套活动)采购需求
1.1展会主要内容
本届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由展览展示、配套活动等内容组成。
1.2展览展示部分
展览面积约2万平方米,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4号馆,分主题进行展览展示,展期4天。
1.3配套活动部分
1.开幕式
时间:展览会举办期间
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或其他地点
参加对象:应邀参加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的中央及省、市领导,兄弟城市党政代表团带队领导;驻华使领馆官员,国际文化机构驻华代表;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领导和嘉宾;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展客商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
2.重大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展览会举办期间
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或其他地点
参加对象:出席见证签约的领导及嘉宾;签约项目各方代表;新闻媒体等。
3.展会主论坛和专题论坛
为进一步加强展会对产业的引领,促进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与理解,展会同期举办各类论坛活动。分为一个主论坛活动及其他专题论坛。相关论坛活动可安排在展会附近酒店举行。
主论坛 主题:文化领域头部企业或嘉宾举办具有品牌性的论坛
专题一 主题:文旅类别论坛
专题二 主题:重大签约仪式
专题三 主题:电影动漫等文化主题论坛
专题四 主题:宣扬传统文化等赛事活动
专题五 主题:惠民季全城联动的活动策划
4.产业对接会
围绕产业资源对接,加强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展客商产业对接会,强化展会平台作用。
5.线上展前推介会
展前邀请全国重点城市参与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的线上推介会,进一步扩大展会影响,吸引更多专业展商参展。
6.新闻发布会
在展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展会情况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通报。
1.4展会承办的具体服务内容
本次项目供应商负责本次展会的策划、组织、操作、管理、招展招商工作、场馆及设备租赁、布展、开展、撤展、嘉宾邀请接待、各项专题活动、资料印制等。具体工作如下:
(一)负责招商、招展组织工作:制定招商、招展计划,联系组织全国各省(区、市)政府机构、协会商会、企事业单位等前来采购、参展。
(二)负责展务运营执行工作:制定活动工作大纲及各类活动实施方案,参与各阶段的落实与实施;联系采购商、参展商,为采购商参展商提供优质服务,跟进展会各阶段实施情况。
(三)负责展位设计搭建工作:根据布局需要和现场情况,规划展位搭建,明确各区总体设计方案,负责监督做好搭建收尾工作,检查搭建隐患和问题并及时处置,确保搭建环保、安全。
(四)负责物料设计、导视设计和实施工作:负责整体VI设计,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展会全场导示系统、主次入口布置系统、地毯铺设、花卉布置、公共功能区搭建、服务中心搭建、展馆周边布置、网格架发布等综合性氛围布置搭建。
(五)负责配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幕式、重点项目签约仪式、论坛、推介会、产业对接会、新闻发布会等重点配套活动。
(六)负责接待保障服务:负责并跟进重要嘉宾的邀请及接待工作,落实各参展、参观党政代表团、重要嘉宾以及采购商、企业展商的接待。
(七)负责展会的报审报批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卫健、疾控、会展、质监、城管、消防、海关等部门,做好展会备案、审批工作及境外参展人员的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
(八)负责协调疫情防控、安保、安全和其他应急工作。
(九)负责综合服务及志愿者组织工作:负责项目整体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报与对洽,做好志愿者组织工作,配合主办方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标项2(宣传推广)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供应商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宣传推广、事件营销、设新闻专班、媒体组织、广告投放工作等。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制定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工作。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特色亮点、相关展览主题板块内容,制定个性化宣传推广方案。
2、负责做好展会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特色亮点、相关展览主题板块内容,负责做好在项目前期、中期、后期通过多渠道媒介,对项目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式宣传报道。
3、负责配合做好项目亮点事件营销工作。针对本届展会邀约对象中,有权威、有影响力的相关重要国际国内嘉宾或重要活动进行采访、撰稿和发布推广,促进宁波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促进国际化传播,拓展宁波城市在海外影响力。
4、负责做好设立新闻专班工作。负责打造专业化的新闻媒体推广中心,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特色亮点、相关展览主题板块内容,依据展会宣推进度要求,设专员在新闻中心集中办公,汇总并对接有关展会实时文字材料、图片照片、音视频等内容的设计、制作、整理、撰稿、宣发等工作。
5、负责媒体邀约组织工作。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进度,负责做好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赴各城市推介会。
6、负责做好线上渠道推广工作。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特色亮点、相关展览主题板块内容,做好央级、省级媒体、市级媒体、自媒体推广、移动客户端等线上渠道宣传工作。
7、负责做好线下渠道推广投放工作。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特色亮点、相关展览主题板块内容,做好上海、杭州等长三角区域、高铁站等城市门户广告投放工作。
8、负责做好宁波市内宣传环境氛围营造工作。在宁波三江六岸地标建筑、宁波大市重要商圈以及联动本地写字楼电梯广告、公共交通类广告宣传、LED户外广告等,在项目期间投放广告宣传,形成浓厚传播氛围。
9、负责做好宁波专栏专题工作。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特色亮点、相关展览主题板块内容,在宁波市主要纸媒、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定时推出展会专栏专题,视展会内容提炼专题内容,对展会内容及主体进行深度报道挖掘,并积极向国内重点城市的广播电视机构推荐,协同开展宣传。
10、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四、展会承办的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标项1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1 |
总体服务要求 |
★1.1 |
根据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总体定位及目标,策划制定展会总体方案及各细项方案。展会总体方案须紧密结合党代会精神,利用数字化手段,为港产城文融合发展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按照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重要窗口”、“六个之都”的背景下,引入国际、国内头部展商,做好展会统筹规划、整体组展、场馆设计搭建、配套活动等各项工作,注重展会整体质量,凸显主题融合性、创新创意性,打造有宁波特色、有国际影响力的博览会。做好展馆现场管理的展务执行工作,确保展会顺利圆满举办。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展会方案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 |
1.2 |
做好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总体视觉、衍生物料及展厅氛围等设计制作工作,要求内容聚焦、大气开放,充分展现宁波城市特色及文旅产业发展特点。 |
1.3 |
做好开幕式、重点项目签约仪式等配套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
1.4 |
做好项目预算申报、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
★1.5 |
根据主办方要求,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本项目相关工作。 |
2 |
招展招商工作 |
2.1 |
制订系统科学的招展计划,招募展商须符合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总体定位及目标,展商资源丰富;参展展商范围须包含国际文旅代表性机构、全国重点城市、国内知名文化及旅游企业及机构。 |
2.2 |
负责招展手册、邀请函、招展合同、展位示意图等资料的草拟、设计及制作印刷工作。 |
2.3 |
招展企业数量合计标准展位800个以上,其中境外参展单位(含国际文化企业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占比10%左右,省外参展企业占比50%左右,省内参展企业占比40%左右。 |
2.4 |
招展招商类别兼顾海外、国内、本土文化文创、创意设计、智能科技、文旅企业等。 |
2.5 |
国际展商方面,需邀请高品质的海外文化机构参展,展示海外文化,突出“一带一路”内涵,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水平,促进国内外文旅交流合作。 |
2.6 |
国内展商方面,需邀请全国重点城市参展,国内“头部”的文化代表性参展商不少于30家,省内外知名文旅参展商不少于200家。 |
2.7 |
文旅融合主题方面,要展示代表历史文化、现代文化、民俗文化的文旅高度融合发展内容。做好“重要窗口”“六个之都”等展示宁波城市文旅融合发展形象的内容。 |
2.8 |
体现宁波高品质文化供给的成果,要展示代表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发展特色水平的项目和内容。 |
2.9 |
展会特装比例须达到85%以上,展位搭建面积300平以上参展单位不少于6家,要求搭建效果良好,确保搭建最终呈现效果。 |
2.10 |
制订系统科学的客商招募计划,组织文旅专业客商等不少于1万人。 |
3 |
线上展会工作 |
★3.1 |
网上展厅。提供个性化视觉设计方案,融入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线下展实景元素,美观大方,每个展区应根据其不同的展示内容,设计不同的展区氛围。 |
3.2 |
会议直播。为各项论坛及招商路演活动提供信号接入、软件信号技术保障服务,保证现场直播效果。 |
3.3 |
线上巡展。根据组委会要求,集中展示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亮点企业。 |
3.4 |
线上洽谈。建立线上洽谈专区,通过即时沟通、预约洽谈等方式,服务参展商与采购商谈合作、促订单。 |
3.5 |
线上活动,设置直播间,形成产品交易渠道。 |
4 |
论坛及配套活动工作 |
4.1 |
做好开幕式、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主论坛、专题论坛等相关配套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
4.2 |
开幕式要求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等领导嘉宾出席,策划方案须体现活动主题、活动亮点、活动流程、呈现方式等方面,包括场地搭建、整体形象策划、组织执行、外围及现场氛围布置、灯光、音响、舞美布置、礼仪、主持人、翻译等工作。 |
4.3 |
重大项目签约仪式要求邀请有关领导、重点企业负责人等领导嘉宾出席,策划方案须体现活动主题、活动亮点、活动流程、呈现方式等方面,包括场地搭建、整体形象策划、组织执行、外围及现场氛围布置、灯光、音响、舞美布置、礼仪、主持人、翻译等工作。 |
4.4 |
主论坛及专题论坛,要求邀请有关领导、业内专家、行业机构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等出席,策划方案须体现活动主题、活动亮点、活动流程及现场氛围布置、灯光、音响、主持人、翻译等工作。主论坛和专题论坛要求在国际会展中心附近的重点酒店举办,同步要求落实相关部门的安保及防疫措施,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编辑、装订、分发。 |
4.5 |
负责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总体视觉方案及其衍生物料的设计制作,设计要求效果美观创新,符合展会的总体定位及目标。 |
4.6 |
策划组织线上或线下路演推介活动,结合宁波文旅资源推介会、全国各地同业博览会推广本届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 |
5 |
展务执行工作 |
5.1 |
本项目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5.2 |
负责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各类申报审批、协调相关事宜;负责组委会重要活动安排;负责场馆展位搭建、氛围导视布置等综合服务及展务工作。 |
5.3 |
负责落实与上级有关单位的联系,落实相关单位的邀请,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联系、沟通各项活动安排,把握工作进度。 |
5.4 |
针对展会期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卫生及其他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做好有关情况的应急处理。 负责做好展客商防疫和有关展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
5.5 |
做好参展商沟通对接工作,并逐一统计确认参展企业,包括企业名称、展出面积等。负责审核把关参展商“三证”,确保参展商的各类证件齐全。 |
5.6 |
1.做好展会现场设备设施、门禁系统及展务相关服务的信息化、数据化工作。 2.推动展务服务数字化,依托“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微信公众号,开发相关数字化系统对参展商、采购商及专业观众进行服务;利用线上商贸配对系统完成供采配对;通过线上系统实现嘉宾邀约、活动安排、酒店用车分配等;并在展后利用大数据形成多维度的数据报表,构建文旅博览会的长期运营管理平台; |
5.7 |
项目组应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展会联络接待、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及展会场馆车辆出入停放、展品质量等各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展会安全、成功举办。 |
5.8 |
展馆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户外展览面积),负责场馆及设备租赁、水电气空调提供、展具租赁、其它服务用品提供等保障工作。 |
5.9 |
负责展会期间的观展组织、展区管理、协调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
5.10 |
场馆设计、搭建要求: 1.特装搭建效果逐一审核,确保高标准搭建; 2.按采购人确认后的设计方案执行,搭建质量、效果必须与设计图一致,保证展会现场整体效果。 |
★5.11 |
负责展会的撤展及展会搭建设施拆除、清理等工作。 |
5.12 |
负责展会活动总结,做好展会文书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
6 |
接待服务工作 |
6.1 |
负责制订本届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的接待方案,要求接待标准明确,分类明晰,保障组委会接待嘉宾在展会期间的用车需求,接待酒店服务须达四星标准,按照确定方案贯彻执行,接待团队需具有接待省级以上展会的经验。 |
6.2 |
制定具体接待方案,包含接机接站、住宿、餐饮、用车调度、文旅项目考察、产业交流合作对接、导览讲解、接待人员等分项方案,重要嘉宾接待实行一对一服务。 |
6.3 |
负责对接展商、采购商、专业观众等,收集展客商住宿、交通、接机接站、用餐等信息,做好展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组委会在酒店大堂设立报到台做好报到工作等。 |
6.4 |
负责展商、采购商、专业观众等的证件发放,确保相关证件和有关资料准时发放到位。 |
6.5 |
负责嘉宾、展商、专业客商及现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用餐保障工作。 |
6.6 |
负责做好中央以及省级媒体的接待、住宿、餐饮和用车保障,确保相关证件和有关资料的准时发放到位。 |
7 |
综合服务及志愿者组织工作要求 |
7.1 |
按要求完成相关部门各项申报和备案工作。 |
★7.2 |
负责文旅博览会期间志愿者需求收集汇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根据提报的志愿者需求,招募符合要求的大学生志愿者,并保证从筹备期至开展期间的志愿者使用; 2、负责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岗位分配、培训、现场指导、会后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志愿者的早晚接送及工作日午餐; 4、加强志愿者安全教育,确保在展会期间的人身安全,为志愿者购买相关保险; 5、负责志愿者统一形象的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饰、宣传形象标识等)。 |
★8 |
展会报审报批、防疫、安保及应急工作要求及其它工作任务 |
8.1 |
负责根据中央和省市各级防疫相关部门发布的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按市委市政府及下属相关单位要求完成《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等审批。 |
8.2 |
展会疫情防控工作要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的防疫要求,防疫设施、物资等符合大型展会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境外参展人员的集中隔离、疫情防控与相关的备案工作。 |
8.3 |
负责联络公安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会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展会备案、审批工作及境外参展人员的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 |
8.4 |
负责做好重要嘉宾的安保防卫工作以及展会现场安保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消防、医疗等应急预案。 |
8.5 |
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其他各项工作,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具有服务便捷性(服务场所距离、响应时间、到达时间、问题解决时间承诺等)、应急保障等能力及预案。 |
8.6 |
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名。 2.招展工作牵头人1名,招商工作牵头人1名,开幕式牵头人1名,论坛活动牵头人1名,其他配套活动牵头人1名,展务执行牵头人1名,接待牵头人1名,综合服务及志愿者组织牵头人1名,展会报批牵头人1名,防疫、安保及应急工作牵头人1名。(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信息及在职社保证明材料) 3.本项目各服务内容具体工作人员配备的人员要求数量按需配备,在合同签订前将所有本项目有关人员信息提交采购人备案后方可签订合同。 |
8.7 |
保障项目需求的人员要在招标结束一周内到位,招标结束至展会结束前在会展中心附近驻点办公,具备对展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力量保障调动能力。 |
(二)标项2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
技术(服务)要求 |
1 |
总体服务要求 |
★1.1 |
根据展会总体定位及目标,策划制定宣传推广总体方案。总体方案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锻造硬核力量,促进港产城文融合,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打造“重要窗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为整体方向。按照“ 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思路,做好展会宣传推广工作,注重整体宣传质量,打造有宁波特色、有国际影响力的博览会。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宣推方案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 |
1.2 |
做好宣传推广方案,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通过多渠道媒介,策划内容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
1.3 |
配合采购人做好审计等相关工作。 |
1.4 |
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新闻专班,并配合采购人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宣传推广相关工作。 |
2 |
宣传推广工作要求 |
★2.1 |
宣传策略:制定相应的宣传策划推广方案,包含前期预热推广,中期集中宣传、后期回顾总结,重点突出国内主流媒体宣发报道和城市媒体主频道主频率主客户端的专栏运维等。宣传推广须多形式联合,体现互动和参与性;形式新颖、有创意;做好媒体联络和投放整合,协调配合各新闻媒体的采访与报道,组织新闻采风行动。 |
2.2 |
宣推内容:以核心创意内容为基础,制定创意宣传推广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展会宣传片:根据展览展示板块内容,做好展会宣传片的拍摄制作,要求结合展会特色,突出创意性和展会亮点,时长不少于6分钟。 2、创意文案:做好创意文案“亮点营销”,包含活动前期预热、现场报道、后期回顾三个阶段的创意软文撰写;要求内容推广主题鲜明、有创意、有亮点。 3、音视频专栏:在宁波城市主频道主频率上开设专栏,要求对展会内容制作相关视频,定期发布更新,要求视频符合主流媒体传播,同步制作完成新媒体传播版本,可在朋友圈信息流及主流客户端上进行传播,要求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有亮点,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同时在城市主频率媒体开设专栏节目,将展会相关音频内容进行剪辑再传播。短视频、音频数量不少于15个。 |
2.3 |
线上渠道推广(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央级、省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和浙江卫视等省级媒体宣传报道分别不少于5篇,合计不少于10篇。 2.市级媒体:纸媒专版搭建、新闻宣传、对应客户端新闻报道;电台主要频率整点套播、专题报道;电视台新闻播报、采访报道;本地主流客户端开设专栏,同步主频率、主频道更新。全阶段发布总量不少于30篇(条)。 3.媒体邀约:根据项目整体展览展示板块进度,负责做好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赴各城市推介会。 4.自媒体推广(私域流量):全国性自媒体及长三角自媒体推广,网络流量自媒体创建相关话题,如微信、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平台,累计不少于50条。头部意见领袖KOL重点推送,内容要求图片或软文宣传、短视频宣传或转发不少于20条。 5.网站、移动客户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腾讯、新浪、网易、今日头条、学习强国、宁聚、甬派、甬上、在宁波等线上媒体平台进行新闻宣传,总数不少于50条。 6.自媒体矩阵代运营:根据展览展示板块内容,官方微信公众号年度代运营(包含平台内容策划、编辑等),微信推文发布累计条数不少于100条。 7.线上宣传总体辐射人群不低于1000万人次。 |
2.4 |
线下渠道投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放区域:投放城市辐射长三角区域,以宁波为核心,覆盖上海、杭州等重点长三角城市。 2.投放渠道: 1)涵盖出行门户如高铁站、机场媒体:(如上海虹桥、宁波栎社、宁波站、杭州东等相关城市门户媒体)。虹桥高铁站广告不少于1块,投放周期不少于2周;杭州东高铁站广告不少于1块,投放周期不少于2周;宁波机场和高铁门户广告数量不少于1块,投放周期均不少于2周。 2)宁波全大市范围全方位覆盖: ①亮点投放城市地标建筑:投放宁波三江六岸地标建筑城市地标建筑媒体灯光秀;投放宁波重要商圈及地标LED大屏(三江口大屏、天一广场大屏、宏泰光广场大屏等),要求不少于5块,发布周期不少于1周。 ②精准覆盖重要商圈及出行场景(辐射三江口地标核心区域、东部新城市政府、国际会展中心、南部商务区等重要区位):包括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公交车车身、公交车站台灯箱、车道雨棚、出租车顶灯、地铁站、写字楼等终端场景,投放时间不少于1周。精准到达终端场景;平面媒体与数字媒体多渠道结合,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精准投放,不少于100个写字楼进行有效投放,投放时间合计不少于2周。 3.投放周期:除地标建筑媒体灯光秀外,其他媒体投放周期不少于1周。 |
2.5 |
二次传播:提炼宣传亮点及活动现场的亮点,进行两微一抖的二次传播;二次传播形式及内容丰富,为项目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 |
2.6 |
自展会倒计时60日起,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在宁波大市内及沪杭等长三角重点城市大屏、高铁站、地铁、公交、写字楼、车道雨棚、出租车顶等重点渠道进行系统性宣传推广的海报或视频投放。 |
2.7 |
自展会倒计时30日起,在浙江、宁波及其他省、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客户端等各类主流媒体以及对展会的筹备情况、预推亮点开展预热报道,数量不少于每周3条;在宁波地铁、公交车等移动电视播放展会预告宣传片,不少于每日3次。 |
2.8 |
展会闭幕15日内,在浙江、宁波及其他省、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客户端等各类主流媒体以及对展会进行回顾宣传报道,数量不少于20条,转载发布频次不少于每日1次。 |
2.9 |
所有媒体投放、发布等图文素材、上画报告留存备审。 |
★2.10 |
本项目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名。 2.宣传推广工作牵头人1名。 3.项目协调人员3名(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含姓名、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人员信息)。 注:1)项目总负责人、宣传推广工作牵头人和项目协调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或其下属单位的在职人员;2)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信息及在职社保证明材料;3)本项目各服务内容具体工作人员配备的人员要求数量按需配备。 |
★2.11 |
在合同签订前将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的人员信息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办公驻点信息同时提交采购人备案后方可签订合同;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所核心工作人员到位,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前在宁波驻点办公。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24小时应急力量保障调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