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智慧生态环境平台。天津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扩展及业务系统建设与完善是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政务信息化、提升履职能力的需要,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天津”有力保障,是建设智慧生态环境的基础,本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本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采购内容
第一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在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新增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模块。
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系统(又称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平台、生态环境综合信息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综合管理平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环境监管系统)始建于2015年,经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建设,二期完善形成。于2018年经“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及业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整合,形成现在的一个平台管环境的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当时的生态环境业务信息化全覆盖。运行环境全部建立在2018年建设的大数据云平台上,开发模式是分块开发、集中整合。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系统作为一套整体的政务系统,每年都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测评工作。
(二)技术要求
以建立美丽海湾的思想为导向,按照“陆海统筹、源海兼顾”的原则,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监测、监督、管理一张网,实现现状、目标、管理效果一张图,结合大数据理念,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现代化装备,建立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信息化动态管理,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率。
(1)近岸海域环境管理子系统
1)海洋环境综合展示
利用GIS地理信息,结合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数据、海洋环境监测结果,利用文字标注、图形标注等方式,将入海排污口、监测站点、海洋(岸)工程实时展现在电子地图中,实现实时、直观、动态、可视化的监测站点空间位置、基本信息呈现。
a.监测点位分布图展示:展示监测点位分布情况,通过颜色区分水质类别,方便用户直观、一目了然掌握监测站点的部署情况和水质评价结果。点击地图监测点图标可查看点位基本信息、水系信息、监测项目变化趋势统计等内容。
b.区域水质分布图展示:可展示区域水质情况,按照不同颜色区分区域水质类别,点击地图区域可查看区域范围、大小、水质变化情况等信息。
c.海洋(岸)工程分布展示:展示工程分布情况,通过颜色区分工程性质,方便用掌握工程的部署情况。点击地图工程图标可查看基本信息。
2)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管理
实现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结果的统一管理,包括监测结果导入、监测结果查询、监测结果导出等功能。
a.监测结果导入:使用模板文件,将监测结果以Excel文件导入的形式导入系统。
b.监测结果查询:为方便用户使用,数据管理界面支持按照监测站位、监测年份、监测季度等条件进行检索。
c.监测结果导出:为方便用户使用监测结果,可通过系统预制的模板文件,将查询的结果监测导出为excel表格。
3)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评价
实现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近岸海域考核达标情况的自动评价。
a.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评价:包括水质分布图(单季度、多季度及多年等)展示,通过GIS技术展示监测站点的水质以及空间分布情况;不同季度、不同年度的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情况展示;
b.近岸海域考核达标情况评价:依据考核评价当年的考核标准对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考核达标进行评价,支持条件检索、评价结果导出功能。
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实现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时空变化分析
a.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时间变化分析:依据水质结果从时间序列上进行同比分析、年内水质变化特征、多年水质变化特征分析。支持条件检索、分析结果导出功能。
b.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空间变化分析:依据水质结果对不同海区水质分布现状和变化特征进行分析。支持条件检索、分析结果导出功能。
c.报表报告管理:按照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实现报表报告的上传、储存、查询及导出等功能,为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提供支持。
5)基础信息维护
建立基础信息库,实现对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标准规范、考核标准等基本信息的统一管理,包括基础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等。
6)海洋(岸)工程管理
实现海洋(岸)工程基本信息登记,建立海洋(岸)工程初级清单库,包括海洋及海岸项目名称、工程位置、性质、规模、进度、管理要求、联系人、监管情况等相关信息。
(2)入海排污口综合管理子系统
1)入海排污口名录管理
a.入海入河排污口名录信息维护:按照新增(改建、扩建)、取缔、整治、监督性监测等类别对入海排污口名录进行分类管理。与已有系统对接,获取新增、改建、扩大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申请等数据,更新新增、改建、扩大入河入海排污口名录。根据专项行动摸底排查数据,初步确定取缔、整治入海排污口名录,实现入海排污口名录维护功能,以根据入海排污口监管情况实现入海排污口名录的动态更新。根据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工作管理要求,确定年度监测名录。
b.入海入河排污口名录信息查询:实现按年度、按区域、按入海排污口类型的入海排污口名录检索功能。
c.入海入河排污口名录信息导出:实现入海排污口名录数据导出为excel文件。
d.入海入河排污口名录数据统计:通过折线图统计分析入海排污口年度变化情况。
2)“一口一档”管理
实现对入河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信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信息、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信息、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信息、污水排放量信息、排污超标信息、入河入海排污口二维码信息的统一管理。
a.基本信息管理:实现排污口基本信息管理的查询、维护功能,包括排污口名称、排污口编码、排入水体(所在水资源分区、河湖名称、水功能区编码、水功能一级区、水功能二级区)、排污口类型、排污口规模、设置时间、经纬度坐标、所在地、污水入河(湖、海)方式、污水来源、污水类型、排放方式、存在问题等。
b.入海备案信息管理:对所有入海排污口备案信息进行查询,查看当前及历史申报资料、排口业务表单、签批意见等信息,及时了解进展及环节。
c.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管理:与政府服务办平台进行对接,对所有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进行查询,查看当前及历史申报资料、排口业务表单、签批意见等信息,及时了解进展及环节。
d.入海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信息由执法部门在本系统入海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模块中进行填报,可在入海排污口“一口一档”管理模块中进行查询。
e.入海入河排污口监测信息: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信息管理实现对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信息管理。
f.污水排放量信息:污水排放量信息管理根据监测数据统计入河入海排污口年度累计排放时间、污水排放总量、达标排放量、及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包括COD、氨氮、总磷、总氮等。
g.排污超标信息:排污超标信息管理实现对超标信息及超标数据的执法监督情况等信息的管理。
h.入海入河排污口二维码信息:对保留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按统一样式设置标识牌,建立档案,实行“身份证”管理。系统中可为每个入河入海排污口生成唯一的二维码标识,包含二维码档案信息。下载二维码后制作入海排污口标识牌,通过扫描二维码可查看入河入海排污口编号、名称、地理位置及经纬度坐标、设置单位、排口备案单位及监督电话和排入的近岸海域水功能区名称、河湖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等信息。
3)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计划、监测任务、监测数据统一管理,与近岸海域环境管理子系统中监测数据管理模块进行集成,无需重复填报。
a.监测计划管理:监测计划包括计划名称、监测类别、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计划详情等信息。实现对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年度计划的查询。可按时间等设置查询条件,查看监测计划详情。
b.监测任务管理:监测任务类型包括例行监测及执法监测,信息包含监测类别、监测项目、监测人员、监测时间等,实现对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任务的查询,可按时间、任务类型等条件进行查询,查看监测任务详情。
C.监测结果管理:监测数据包括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是否超标,可按照项目、日期等条件设置查询条件。
4)入海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
实现监督检查任务登记、监督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入海排污口整治信息管理、违法结果管理、查询统计、检查人员库管理等功能。
a.监督性检测任务登记:在系统中完成检查任务登记,包括任务类型、任务名称、检查时间等。
b.监督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按照事先定制的条件随机地抽取检查对象,并可以实现保存抽取结果、打印报表等功能。该模块可以定义随机算法和抽取策略。同时系统支持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以EXCEL、PDF等格式导出系统的功能。
c.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按照事先定制的条件随机地抽取检查人员,并可以实现保存抽取结果、打印报表等功能。该模块可以定义随机算法和抽取策略。除了可以灵活地抽取、选择检查人员以外,系统还可以临时指定或抽取备用检查人员,即:在检查人员缺席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时间、根据设定的条件进行自动补抽。通过与短信平台对接,以短信的方式发送检查任务信息给检查人员,以便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d.入海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管理:对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内容、整治进度要求、整治成果、整治责任单位等内容进行登记维护,同时对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果进行定期跟踪,在系统中填报日常监督任务执行及整治结果情况。
e.违法结果管理:监督检查任务中发现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单位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超标排放的,在系统中记录其违法违规行为,并跟踪行政处罚处置结果信息。并可按行政区划、时间等条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询、统计。
f.查询统计:可按时间、任务类型、任务完成情况、检查人员、监督检查结果等进行查询统计。以上任务查询、统计结果均可导出,其中统计查询结果支持excel、pdf等格式导出。
g.检查人员库管理:实现对检查人员信息的查询和维护,包括按照严格的标准增加、修改、删除检查人员信息。该模块可以实现多种数据库格式包括Excel、XML文件的数据信息的导出功能。支持全文检索,对检查人员所在单位、所属专业、参与历史任务等信息进行查询统计。
5)入海排污口“一张图”管理
入海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可提供入海排污口的空间地理分布情况、基本信息、以及监测监控信息,还可以查看指定位置的周边信息,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业务数据空间叠加等,方便分析入海排污口对近岸海域水质产生的影响。
a.入海入河排污口空间分布展示:基于GIS地理信息,结合入海排污口信息数据、排放数据,利用文字标注、图形标注等方式,将入河入海排污口实时展现在电子地图中,实现实时、直观、动态、可视化的入海排污口空间位置、基本信息呈现。
b.入海入河排污口监测信息展示:入河入海排污口图标颜色可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类别、所属区域、所属流域(海域)、所属河段显示,方便用户直观、一目了然掌握各个行政区域内入海排污口的部署情况和排放现状,可以查看地图上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及排放情况,以及最近监测要素的折线图、超标情况等。可实现某类排口的单独展示。
6)入海排污口报告管理
结合天津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需求,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报告、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相关报告材料的上传、储存、查询及导出等功能,为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提供支持。
(3)入海排污口综合管理移动端
1)信息查询
a.信息自动更新:在网络畅通的情况下,用户每次登陆APP时,系统会自动更新所有人员等相关信息等进行更新,包括入河入海排污口信息变更、监督检查或监测点位增加或减少、入河入海排污口状态变化等信息。
b.入海入河排污口信息查询: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监测数据的查询功能,同时支持按照监测时间、点位进行信息检索。
c.监测点信息查询:实现监测点基本信息、监测结果的查询功能,支持按照监测时间、点位进行信息信息检索。
2)电子地图
基于GIS地理信息,结合入河入海排污口信息数据、排放数据,利用文字标注、图形标注等方式,将入河入海排污口实时展现在电子地图中,实现实时、直观、动态、可视化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空间位置、基本信息呈现。入河入海排污口图标颜色可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类别、所属区域、所属流域(海域)、所属河段显示,方便用户直观、一目了然掌握各个行政区域内入河入海排污口的部署情况和排放现状,可以查看地图上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及排放量监测数据,以及最近监测要素的折线图。
3)日常监督
a.监督任务查看:通过与入河入海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模块对接,可查询监督任务详情。
b.基础信息查询:可查询入河入海排污口、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单位基础数据、历史监督检查数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等信息,辅助现场监督检查任务执行。
c.现场取证:支持现场拍照、视频等现场取证功能。
d.入海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登记:对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情况、整治结果等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利用移动端APP进行数据填报,并上传至WEB管理端系统。
e.违法结果登记:监督检查任务中发现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单位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超标排放的,在系统中记录其违法违规行为。
f.现场签字确认:支持现场签字功能,可将现场责任人在移动端上签字自动转化为电子签名,便于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的确认及后续管理。
(4)完成新建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模块在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单点登录和集成等工作。
3.系统性能要求
(1)系统稳定性要求
系统应全年稳定连续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千分之一,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3小时,故障恢复时间不大于1小时。一个月内不需要重启服务器不间断访问系统,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会明显降低。
(2)响应时间要求
查看页面最大时长不超过2秒,平均时间在1~2秒以内;统计页面最大时长不超过3秒,平均在1~3秒以内。
(3)系统并发要求
系统支持至少50用户并发。
4.数据共享开放要求
本项目建设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与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接入,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配合采购人完成天津市城市大脑中枢接入及场景建设等相关工作。
5.应用系统安全要求
(1)本项目建设按原平台系统安全标准体系执行,执行三级等保标准。
(2)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就数据信息安全签署保密协议。
6.系统备份要求
该系统部署在天津市政务云,系统数据要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地机房进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