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二、 普查目标
用2年左右时间,在松阳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查我县林业三大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种类、分布、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寄主等基本情况,建立林草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和危害评估,提出我县林业和草原外来入侵物种预防及治理策略,为保护森林湿地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支撑。
三、 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
国家林草局发布的从国(境)外入侵,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主要栖地并造成较大经济或生态损失的重点物种,以及其他新发的外来入侵物种。 根据本市历年来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结合文献资料和专家研判,确定我县重点外来入物种普查名单49种(国家级调查名单36种,省级调查名单13种),其中昆虫12种、植物病原微生物2种、植物30种、无脊椎动物1种、脊椎动物4种。普查名单包括但不局限于既定物种。
(二)普查范围。
全县所有陆地国土及滨海滩涂上的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关注自然保地、受人为和自然干扰严重的林草湿生态系统、经济贸易往来和人类活动频繁地区等外来入侵物种重点分布区。
(三)普查内容。
调查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重点关注新发外来入侵物种,结合网格化地理数据,明晰我县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空间分布及其特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全县范围或自然保护区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和危害程度等基础数据信息;
2.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
3.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照片、影音等资料;
4.汇总基础调查数据,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入侵趋势,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
四、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以信息化调查系统支撑的地面调查为主。主要是以地面调查 APP 为基础,结合踏查、标准地调查、走访调查、场地调查等规范开展外业调查,然后利用信息化系统支撑开展内业数据及标本整理,提出最终普查成果。
1.文献信息调研。通过搜集、鉴定、整理相关文献(尤其是农业和林业相关部门的相关现有资料),系统总结已知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历史、危害现状和生态影响等,明确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主要分布区域,确定开展野外调查的重点区域和主要对象。根据历年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查阅文献资料,网络信息交流,补充形成本区域物种名单。同时对尚未入侵但在同纬度或相邻国家、地区具有较大危害性及扩散特性的有害生物种类开展文献汇总及分析。
2.走访及问卷调查。对林区基层从业人员及民众进行随机走访和问卷调查,了解本地重点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危害特性等本底信息,确定重点调查路线和重点调查区域。在外来入侵物种高风险栖息地和高流通性区域,开展市场调查问卷 调查,确定贸易流通的外来物种种类、规模及其潜在流向。
3.野外调查。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盛期或表现症状期,以全县(自然保护区)为单位,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根据本县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确定重点调查区域,特别针对受到干扰、破坏的人工或半自然生态系统及自然保护区等,采用标准地调查等方式开展详查。对重点调查区域外或名单外的入侵物种可采取踏查、线路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调查时应采集详细的调查记录、发生数据、标本和影像拍摄等信息,内容清晰、准确,采用地面调查 APP 填报数据信息。对没有记录的疑似新外来入侵物种,应采集标本及相关标本信息,及时交由专家鉴定。
五、进度安排
本次普查至 2023年10月为止。普查工作分为准备、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三个阶段。
(一) 准备阶段(2022年10月)
优化普查工作机制,细化普查技术规程,开展普查技术培训;制定本辖区普查实施方案,形成本辖区重点普查名单,做好普查相关资料收集和物资准备。
(二) 外业调查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1.组织开展外业调查。各地按照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
2.开展技术辅导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专家团队做好日常普查物种鉴定,适时开展技术辅导,实时通过监测平台进行数据审核。
3.配合国家督导及评估。2022年10至12月配合省林业局组织的工作组开展督导调研,了解掌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普查评估工作。
(三)内业阶段(2023年1月至 2023年10月)。
1.普查数据审核。2023年1至4月,省级专家团队对调查数据及标本数据进行先行抽查审核,再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对省级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包括调查内容完善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等,提出书面审核和补充意见。
2.外业补充调查。2023年4至9月,以审核意见为依据,针对物种鉴定不准确、数据采集不完整、照片拍摄不到位、疑似新入侵种信息不详细等情况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3.成果编制。2022年11月底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小结,2022年12月底前梳理汇总形成全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上报省林业局;2023年9月底前上报工作开展总结报告,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报告。
六、质量管理
加强普查工作进度及任务完成质量的督导检查,按照《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实施统一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质量审核采取逐级审核、逐级报送的方式。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并上报,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退回重新普查。
七、服务期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八、成果资料
包括且不限于
(1)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2)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重点普查名单》。
(3)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网络路线图》
(4)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报告》。
(6)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及其发生分布情况》。
(7) 《松阳县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评估及分级》。
(8) 《外来入侵物种发生趋势分析和预防与治理等综合报告》。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2022年12月梳理汇总形成全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上报省林业局后,付合同价款的20%;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内容,通过省、市、县三级专家审核,上报省林业局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款。
十、其他
1、完成的成果的权利归属:本次规划成果其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投标人享有著作权,松阳县人民政府可以无偿使用该成果。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调查成果。
2、中标人完成全部调查任务并提交成果文件后,如须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其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专家名单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调整、修改成果文件,直至通过为止。
3、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服务过程中的各种项目研究质量及人身财产安全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所涉及的安装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税金、安装调试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完成项目。
6、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7、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周梅萍 , 联系电话:0578-881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