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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劳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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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发布 84页 文档编号:202209270000302525 需下载券:10
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对杭州市急救中心部分院前急救用工项目进行招标院前急救用工项目包括:

急救辅助人员(分驾驶与搬抬)指投标人派遣到采购人,在接受采购人面试并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从事救护车驾驶、病人搬运、协助医生开展抢救等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的人员。

救护车驾驶员:指投标人派遣到采购人,在接受采购人面试并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从事救护车驾驶等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的人员。

担架员:指投标人派遣到采购人,在接受采购人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从事病人搬抬等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的人员。

管理人员:指投标人派遣到采购人,专门从事对急救辅助人员、救护车驾驶员、担架员等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派遣人员的排班、考勤、招聘、投诉处理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服务期、服务地点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急救站)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服务期的外包人员服务费用。

2、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院前急救相关岗位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年终奖、各类加班费、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人员培训费用、设备器材、办公费用、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1投标报价须考虑的因素

2.1.1人工成本(含国家和地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工资组成的费用和各种保险费用)。

2.1.2安全措施、劳动保护费:各种专业、专项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安全措施等。

2.1.3办公设备和设施费用。

2.1.4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派遣人员工作服装工作服装款式、颜色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一致。服装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1.5合理的利润,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1.6供应商在报价时可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包括政策性调价及市场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采购人不承担风险因素造成的价格变更。

2.1.7供应商可进一步参阅用户需求部分,了解各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除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未计入报价的部分,均视为供应商的优惠,不再调整。

▲3、投标人派遣到采购人相关岗位服务人员完成正常工作后,投标人支付给急救辅助人员(驾驶员岗位)应发工资收入不高于¥7185元/月/人急救辅助人员(搬抬岗位)应发工资收入不高于¥5685元/月/人,救护车驾驶员应发工资收入不高于¥7121元/月/人,担架员应发工资收入不高于¥5355元/月/人,管理人员应发工资收入不高于¥7205元/月/人

4、实际使用岗位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开展需要进行随时调整,服务费用按实际使用岗位人数进行结算。服务费结算方式:(1) 当月工作时间未满15天(不含15天),按半个月结算服务费;(2) 当月工作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按一个月结算服务费;(3) 工作时间按30天计算,含休息日。

5、国定节假日加班费由投标人按国家规定要求(三倍工资)额/班/人发放、高温费按照参照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6、在协议期内,若杭州市最低保障工资上调后标准不超过本条款明确的应发工资标准,采购人不承担上调费用。

7、中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8、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费用已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得再向采购人索取额外加班薪资)

9、供应商所有派遣员工都必须体检,合格可上岗(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1、中标人应保证在服务期内拟派本项目的任一员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杭州市最低标准。也不得以报价优惠为理由而降低人员的工资待遇。

12、付款方式:

12.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12.2外包人员服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服务费用按当月采购人实际工作岗位及用工需求凭双方签字盖章的考核表结算。

 

、岗位及人员配置

1、班次、各岗位所需人数

1.1急救需求人员日排班表

项目

班次

岗位

备注

急救辅助员数量

每人每月费用(元)

救护车驾驶员数量

每人每月费用(元)

担架员数量

每人每月费用(元)

急救辅助员配置模式

急救24小时班

6

 

0

0

3

 

每班头安排1名驾驶员和2名搬抬人员,急救辅助员参与驾驶和搬抬工作

急救长早长中班(早7:00-晚23:00)

4

0

2

急救长白班(早8:00-晚19:00)

3

0

2

市区回送班(上午9:00-下午17:00)

1

0

1

长(短)途转运班或机动班

按需

0

0

每月上班时间按急救24小时班核算

 非急救辅助员配置模式

急救24小时班

0

 

4

 

6

 

每班头安排1名驾驶员和2名搬抬人员

急救长早长中班(早7:00-晚23:00)

0

3

5

急救长白班(早8:00-晚19:00)

0

2

4

急救行政白班(上午9:00-下午17:00)

0

1

2

市区回送班(上午9:00-下午17:00)

0

1

2

长(短)途转运班或机动班

0

按需

0

每月上班时间按急救24小时班核算

管理人员

每30-50名用工由公司安排1名管理人员。

说明:未明确班次的用工,参考以上班次、岗位按比例折算后,由双方协商确定用工费用

 

1.2急救需求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主要职责

驾驶员

31

负责驾驶救护车、车辆卫生等相关工作。

担架员

84

负责搬运病人、车辆卫生等相关工作。

管理员

2

负责管理驾驶员和担架员的日常工作。

合计

117

 

注:实际使用岗位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安排和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服务费用按实际使用岗位人数进行结算。

1.2.1常规急救点为全年/全天候两班24小时勤务,执勤时间白班:08:00-18:00,夜班:18:00-08:00。(当前使用非急救辅助员配置模式结算)

1.2.2经双方约定,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岗位及用工需求次月调整人数。

1.2.3根据采购人实际岗位需求,投标人应当按照一人一岗配置与岗位数相匹配的人数,每月将人员清单交采购人备案。

 

、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急救辅助人员岗位

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持C1及以上驾照,3年及以上驾龄,熟悉杭州小区道路,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体力充沛、能胜任搬抬和夜班工作。

2.救护车驾驶员岗位

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持C1及以上驾照,3年及以上驾龄,熟悉杭州小区道路,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体力充沛、能胜任夜班工作。

3.担架员岗位

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体力充沛、能胜任搬抬和夜班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急救辅助员职责

1.1.在车辆管理科和急救站的领导下,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完成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任务。

1.2.在车辆管理科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日常院前急救工作、长途转运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熟悉本地区道路交通情况,服从调度员的指挥,迅速出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急救任务。

1.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任务完成后立即返回,不私自动用救护车。

1.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5.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协助完成医疗急救任务,做好病人搬运工作。

1.6.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1.7.爱护公物,保管好救护车内的设备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1.8.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及时上交,不拖欠。

1.9.掌握基础急救知识、心博骤停等临床路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病人规范救治、转送。在现场急救转运中,听从医护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特点做好伤病员的抬、抱、背等搬运工作,做好转运途中伤病员的固定,确保转运安全。熟练掌握担架车使用方法和各种担架搬运技术,爱护担架设备,定期对担架进行维护、清洁和消毒,发现问题及时向急救站长报修或更换,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10.突发公共事件时,协助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抢救,服从现场领导的指挥。

1.11.做好氧气瓶更换工作及车辆内外的洗消工作。

1.12.做好急救点值班室等公共区域地面、台面、设备卫生的清洁工作(医、护值班室除外)。

1.13.协助医生做好器械收纳整理,医疗舱、医疗设备消毒清洁工作。

1.1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急救任务。

2、救护车驾驶员职责

2.1.在车辆管理科和急救站的领导下,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完成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任务。

2.2.在车辆管理科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日常院前急救工作、长途转运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熟悉本地区道路交通情况,服从调度员的指挥,迅速出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急救任务。

2.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任务完成后立即返回,不私自动用救护车。

2.4.执行任务发生车辆故障或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向调度员和车辆管理科报告。

2.5.定期做好救护车的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保持车辆清洁和车况良好,节约油料,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并立即向科长报告。

2.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7.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协助完成医疗急救任务,协助做好病人搬运工作。

2.8.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9.爱护公物,保管好救护车内的设备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2.10.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及时上交,不拖欠。

2.11.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急救任务。

3、担架员职责

3.1.在车辆管理科科长和站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指导,配合医、驾人员完成院前急救工作和任务。

3.2.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通讯调度科指挥,按时随车出诊。

3.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急救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与规范工作,掌握各种担架搬运技术和基础急救知识、心博骤停等临床路径,熟练搬运技巧。在现场急救转运中,听从医护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特点做好伤病员的抬、抱、背等搬运工作,做好转运途中伤病员的固定,确保病人安全搬运和转送。

3.4.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要做到不怕脏、不怕累,视伤病员如亲人。

3.5.熟练掌握担架车使用方法,爱护担架设备,定期对担架进行维护、清洁和消毒,发现问题及时向急救站长报修或更换,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6.突发公共事件时,协助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抢救,服从现场领导的指挥。

3.7.做好氧气瓶更换工作及车辆内外的洗消工作。

3.8.做好急救点值班室等公共区域地面、台面、设备卫生的清洁工作(医、护值班室除外)。

3.9.协助医生做好器械收纳整理,医疗舱、医疗设备消毒清洁工作。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派遣人员供采购人使用,如投标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采购人调配,采购人有权将此人退回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安排人员顶替该岗位。

4.投标人所派遣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民俗习惯,因派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做出有损采购人社会形象的行为,投标人应当承担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投标人派遣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包括按要求着装统一、干净、无破损,挂牌上岗,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将病患信息提给他人,谋取私利或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好处费及向病人家属索要钱物等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急救搬抬任务,不断提高搬抬技能。

6.投标人所派遣的急救辅助人员因未按急救搬抬操作流程,致搬抬病人发生意外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投标人所派遣的急救辅助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

8.采购人派专人不定期对各急救点人员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着装、挂牌、值班室安全等进行巡查,并按月对投标人派遣人员按采购人相关制度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投标人,确因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媒体表扬的,建议投标人嘉奖外,采购人除了精神鼓励外,适当地给予物质奖励。遇违反采购人相关制度的,采购人将采用口头或书面抄告的形式通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做好查处与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处罚金额从下月投标人总服务费用中扣除。

9.投标人应当承担其派遣人员因违反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并参考采购人制度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10.投标人不能按采购人工作要求及时配备人员,导致用工短缺五天以上的,造成个别人员连班、疲劳上岗等,采购人从每月支付给投标人的服务费用中按比例扣除。对因不合理排班导致连班、人员补缺不及时、疲劳、违法或违规或违纪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投标人除赔偿病家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医疗卫生机构劳务派遣业务的,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应包括制定人员配置方案、服务标准,满意度测评,技能培训等方面。

4、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对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

5、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劳务派遣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工作流程、详细的服务标准及实施方案等);

6、投标人应具备规范的管理体系,需提供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分工、质量考核办法

7、投标人需提供投诉处理方案,包括:服务态度、搬台事故、驾驶交通事故、病人家属投诉等;

9、培训

9.1投标人应对拟招用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生产、公司制度、规定、职业道德进行准入培训。考核合格后,对录用派遣到采购人的人员要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岗前准入培训(内容包括:行风教育、初级救护以及和医生、护士的救护配合、搬抬技能、驾驶技能、各项规章制度等)并接受今后定期的业务、技能、操作复训和比武等。在采购人驾驶、搬抬、心肺复苏等考核中不达标人员,投标人要安排至少一天的强化培训(根据采购人培训要求)。投标人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采购人的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取得合格证书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回投标人。投标人应确保派遣人员的素质,因采购人认为不胜任工作、违反中心规章制度被中心退回或自动离职的人员超过5人时,采购人将从第6人起收取超过部分新上岗培训人员的部分培训费,按每人200元收取。

9.2投标人每年应对所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生产、公司制度、规定、职业道德、行风教育、岗前培训等内容进行复训,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行车、安全搬抬病人的能力,同时投标人应对培训和业务学习做好登记,便于采购人随时检查。

9.3 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定制课程、进度、教学计划,提供培训视频和相应的培训资料。

9.4 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形式、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师资情况、培训组织方式等;

9.5 所有的培训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

9.6投标人需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

10、投标人需提供与现有服务单位的交替衔接方案及人员的进场方案;

10.1考虑到院前急救岗位的专业特殊性,为保证医疗安全,中标单位要确保目前在岗人员的稳定与在岗人员原派遣单位做好人员管理的衔接手续,未经采购人管理科室评估允许,6个月内不得辞退现有岗位人员(不适应现有岗位人员或到龄退休人员除外);同时对现有的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要求不低于原派遣单位的发放标准。

10.2人员进场要求 :取得岗前培训证书。

11、投标人需提供稳定员工队伍解决方案,包括提升员工福利待遇方案和激励方案;

1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同类工作经验,可解决不同类型以及高难度的问题(提供人员资历、类似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需提供处理劳资纠纷防范措施,有专门聘请处理劳资纠纷的律师或法律专家;

14、投标人需提供应急方案及措施。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1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提供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突发性公告卫生事件(如针对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春节员工缺岗解决方案;

15、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16、验收要求

16.1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 号文,进行履约验收。

16.2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人员安排及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过程考核情况和服务质量可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16.3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服务要求;②投标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采购人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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