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3、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 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核心产品)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8、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的不同供货商参加同一包别下投标的,以一家供货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核心产品)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别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9、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约定方式联系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半年内付清。 |
2 |
供货地点 |
濉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完工(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5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2 年城管服装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装规格和技术参数 |
1 |
大檐帽(卷檐帽) |
顶 |
169 |
详见《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 (试行)》(建督政函[2017]12号)材料和技术要求 |
2 |
大檐凉帽(卷檐凉帽) |
顶 |
169 |
|
3 |
作训帽 |
顶 |
27 |
|
4 |
▲春秋常服 |
套 |
169 |
|
5 |
春秋常服配套衬衣 |
件 |
338 |
|
6 |
冬常服 |
套 |
75 |
|
7 |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套 |
130 |
|
8 |
冬茄克式执勤服 |
套 |
50 |
|
9 |
夏装制式衬衣(短袖) |
件 |
225 |
|
10 |
夏装制式衬衣(长袖) |
件 |
150 |
|
11 |
单裤 |
条 |
122 |
|
12 |
防寒大衣短款 |
件 |
27 |
|
13 |
单皮鞋 |
双 |
36 |
14 |
皮凉鞋 |
双 |
75 |
|
15 |
棉皮鞋 |
双 |
169 |
|
16 |
标志标识 |
套 |
2 套(其中软、硬编号各两套)+腰带 48 条 |
|
17 |
反光背心 |
件 |
27 |
|
18 |
连帽雨衣(含雨靴) |
套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