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域规划研究及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域规划研究及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 589.0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商务要求:
1、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具体时间采购人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批复及工作进度适当调整,具体工作进度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和甲方需求分区域、分步实施(具体工作量按面积据实核算)。
2、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状况拨付。
4、服务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工作。
三、采购标的技术要求:
(一)项目编制目标
践行港区融合、三位一体,开放协同发展。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核心,整合港区、综合保税区、新港城(仙河镇)联动发展,实行一体化管理。为建设鲁北高端石化基地核心区提供强大的空间、规划和体制机制支撑。
落实《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国土总体格局要求,实现相关指标传导,优化用地布局、细化指标控制、强化实施管理,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二)项目编制内容要求
1、项目第一阶段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研究应研究并确定下列内容:
- (1)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对规划范围内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规划中强制性内容实施执行情况等主要内容。
- (2)目标策略: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园区性质和职能,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地区发展条件,明确规划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策略。
- (3)总体规模:根据上位规划和发展现状,合理确定服务管理人口,分析人口类型及相应的供给标准,结合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情况,明确总建筑面积。
- (4)空间结构: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总体空间结构和约束性指标,根据生态格局、资源条件、公共安全及建设情况等因素,明确规划空间结构,细化建设用地边界和公共蓝绿开敞空间,划分控制单元。
- (5)用地布局:结合规划空间结构,在用地评价和用地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地块的特点和要求,对各类功能的用地和空间进行统一安排。
2、项目第二阶段
依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 2006 年 4 月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确定重件通道和危化通道,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综合管架或综合管廊布局,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3、项目第三阶段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控规层面的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要求根据气候特征、生态格局、文化气质、功能特点、产业特色等明确风貌定位。要求确定门户、标志性建(构) 筑物(群)、重要节点、重要边界(界面)、重要廊道等内容。明确提出建筑高度、风格、风貌、色彩以及其他认为必要控制内容的管控要求。划定东营经济开发区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向地块规划传导。
4.质保期:服务期限自项目成果通过评审后延续 2年。供应商要做好业主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对接服务工作,保障业主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5.其他要求:
(一)项目质量要求
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达到国家、省、市深度要求,确保通过评审并批复。
(二)成果文件及数据库要求
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