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怍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 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省“十四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20〕10 号)以及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修规办〔2021〕1 号)的有关要求,严格按自然资源部《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及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和规范完成五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为 2022-2035 年,基准年为 2021年。规划范围为五河县区域范围国土空间。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基础评价
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壤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相关自然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系统梳理我省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的本底情况,形成省域生态现状底图,综合评价受损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可恢复水平,识别城乡国土综合整治空间,测算国土综合整治潜力,分区分类空间表达和叠置分析,研判成因机理和对策方向,明确规划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内容。
2.谋划总体布局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保护目标对生态修复布局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变化规律,统筹考虑各类生态系统特征,以及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谋划全域生态保护修复空间总体布局,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分级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3.确立规划目标
基于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综合评价,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科学确立生态修复目标体系。重点从生态环境功能恢复、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性提升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综合制定规划指标体系,提出国土空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指标,明确约束性和指导性指标值。
4.开展专题研究
立足安徽省情,按照“突出特色、充分论证、统分结合、提炼经典”的原则,集聚自然资源、地理、林业、水利、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领域技术团队,拟开展的专题研究方向如下:安徽省典型生态系统功能评价与格局研究;安徽省生态廊道和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策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转化与补偿机制等方面专题研究。
5.部署重大工程
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梳理出我省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现状,摸清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聚焦我省区域生态安全重点地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的生态修复需求,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系统化修复,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部署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拟建议重点部署生态廊道和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和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熟悉安徽省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现状,并对生态保护和修复、国土空间领域各类型规划编制和实施有长期的跟踪研究和服务,在协调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等实际问题上具有专业优势,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承担过生态修复或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研究与规划项目。
2.组建高水平技术团队,满足及时响应要求、随时汇报、反复修改论证以及短期内提供成果等特殊要求。
3.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所有数据和资料的适用仅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并需签订保密协议。
4.服务期间,如上位及横向政策或规划条件发生变化,采购人相应调整规划内容时,成交供应商应予以响应。
(四)进度要求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
3.成交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9 月底前完成初步规划成果编制,并提交采购人组织单位意见征求及专家论证。
4.成交供应商综合各方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11月前向采购人提交正式规划编制成果。
5.服务期间,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修改、汇报,提交各阶段成果(含专题研究)及数据(包括过程数据、成果数据等)。
(五)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规划编制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规划编制组应配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2.本项目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且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成果内容及要求
成果内容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册、规划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成果以及基础数据和相关成果数据。
1.规划文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问题识别与形势研判
(2)战略目标
(3)总体布局
(4)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5)国士空间综合整治
(6)矿山生态修复
(7)重大工程
(8)地市规划指引
(9)实施机制
2.规划图册
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图件比例一般为 1:100000—1:500000,规划图册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规划成果图。规划成果图为必备图件,包括但不限于:(1)生态保护与修复整体布局图;(2)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布局图;(3)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布局图;(4)城镇地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布局图;(5)农村全域土地整治布局图;(6)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布局图;(7)流域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布局图;(8)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图。
基础分析图。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分析图,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生态系统现状分布图、矿山现状分布图、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分布图、水源涵养关键空问分布图、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空间分布图、主要生态廊道分布图等。
评价分析图。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图、生物多样性适宜性评价图、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价图、生态敏感评价图、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图、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图、城乡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图等。
3.规划编制说明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规划编制路径
(2)规划基础
(3)目标体系与总体布局
(4)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与空间布局
(5)规划协调衔接
(6)规划实施影响评价
(7)其他
4.专题研究成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安徽省典型生态系统功能评价与格局研究;
(2)安徽省生态廊道和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研究;
(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4)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5)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6)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研究;
(7)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策略研究
(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研究;
(9)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研究;
(10)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转化与补偿机制研究。
5.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相关成果数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从各省直部门收集的数据;
(2)规划图册矢量数据;
(3)专题研究成果包括的数据。
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须符合规定的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
2.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3.项目成果须通过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规划编制期间按自然资源部及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直至规划获得正式批复。
4.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所有,成果适用应征得双方同意。
5.公众参与的纪要意见(明确成果要通过专家咨询论证、省直单位征求意见)。
(七)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须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要求。发现项目成果质量不佳的,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