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近年来,广州法院在全面建成以“三全三化”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基础上,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任务规划,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在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司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构建全流程网上审判体系。
整合审判相关的应用系统,打通数据接口、集成应用界面,构建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网上审判体系,实现审判工作全程留痕、动态监督、审限预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2)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
建成执行指挥、执行线索分析、执行案款管理、网络查控等系统,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内外联动的执行工作管理体系。
(3)加强司法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
应用系统全面覆盖行政事务,包括司法人事管理、办公管理、司法辅助、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等应用系统。加强办公辅助系统的整合,改善系统的易用性和整体性,提升司法管理智能化水平。
(4)拓展办公办案在移动端的建设应用。
以泛在强服务,依托移动互联网、5G等技术,泛在化接入各类网络,建设法院内网协同办公系统,提供公文查阅、工作审批、通知公告等功能,实现法院内部政务的无纸化办理。
(5)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丰富司法便民服务。
围绕“两个一站式”的要求,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包括智能安检区、导诉分流区、司法公开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执行事务区等,远程法庭、证据交换等功能。
广州中院自2000年开始,围绕审判执行业务、内部办公等日常工作,先后开发使用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等一系列应用系统,为提高法院审判工作效率、规范审判工作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创新,上级法院、广州中院相应出台了相关涉外审判工作指导意见,对内加强流程监督管理、规范办案,对外增强与案件当事人的交流互动、信息公开透明,司法便民、为民。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要求,有效破解制约涉外审判实践中域外法查明难的“瓶颈”问题、以公正司法为导向,破解司法实践难题,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5月,在一宗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首次通过法院聘任的香港专家咨询委员出具法律查明意见;同年7月,在一宗涉港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中,法官借助香港律政司网站成功完成对香港公司法的查明。以实践探索为基础,出台广州市首个《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程》。
2021年6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广州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服务保障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广州。
广州中院将坚持创新驱动,将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与法院业务初步融合,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广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核心,推进智慧审判建设
一是深化电子卷宗应用。以诉讼材料随案同步生成为基础建成“智卷”系统,实现左看右写、证据全文检索、调阅音视频证据、文书自动生成,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推进智慧庭审建设。融合5G、语音转录等技术,打造微信开庭、网络开庭、远程庭审、智能快审为一体的智慧庭审系统。
三是上线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系统。港澳当事人委托内地诉讼代理人全流程在线进行,授权耗时仅半小时,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肯定。四是深化移动办案办公。在桌面云系统基础上,研发移动办案办公平台和智慧合议庭系统,集成人脸识别登陆、异地合议、语音调卷、智能批注、语音输入转写等功能,实现合议无纸化、智能化。
(二)以“送必达、执必果”试点为抓手,推进智慧执行建设
一是建成全流程网上执行系统。执行工作实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无纸化办案、全流程网上操作,促进提高规范化水平。深化大数据监控、执行财物管理、流程节点预警、移动办案四大平台建设,强化质效管理。《“执必果”试点工作助力源头治理执行难——广州中院打造执行全网通办案平台》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0)》。
二是数据共享实现“送必达建成智慧送达平台,对接市“四标四实,数据库,与通信运营商、邮政公司、淘宝京东共享受送达人活跃手机号码和有效地址信息,创新短信弹屏送达、公证语音存证送达。三是强化执行联动促进“执必果”。组织大湾区内地9市建设司法查控联动平台,提升执行联动质效。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市信息共享平台,46家执行联动单位实时获取信息,实现“云惩戒。
(三)加大电子诉讼工作力度,推进智慧服务建设
一是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集成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10余项职能,提供40余项诉讼服务,全面覆盖5G网络。上线广州法院在线调解ODR平台,实现线上调解、一键申请司法确认,促进矛盾高效化解。
二是建成同质化线上诉讼服务体系。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建线上诉讼服务体系。三是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数据公开和司法改革公开,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中,我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再次位列全国法院第一,实现“五连冠。
(四)加强司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推进智慧管理建设
一是深化司法数据管理应用。深化广州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126个流程节点数据信息智能管控,院庭领导可实时监控审判执行动态。
二是推动司法政务管理智能化。建成支持机关事务、党务、卷宗流转等工作的31个司法管理模块,司法政务全程网上办理、移动办理。建成法官工作量评估系统,提升评估科学性、准确性。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落地。上线“广州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使用情况监督系统、全方位监管5个核心系统36项技术运用情况。研发智慧庭审云集控系统,全市法院672个法庭、38个远程提讯室实现统一监管、统一调度、统一运维。
本期建设内容主要针对现有的已建设的信息系统升级完善及功能扩展,利用先进成熟信息技术,进一步实现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
1.2. 建设原则
(1)先进性:
所采用的设备、产品和软件应具有一定的世界先进水平。系统设计采用先进成熟的控制理念和智能化水平,反映智能化系统设计的发展趋势。系统符合智能化系统最新发展潮流,系统采用应用成熟的产品,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得系统建成后达到先进标准。本系统的设计选用遵循现有的设计标准、性能指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设施设备。
(2)开放性:
集成后的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应提供标准的数据通信接口及协议和应用软件接口,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兼容性好,应用软件可移植性强。可维护性好,系统生命周期长。
(3)标准化和结构化:
集成总体结构必须是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既可使不同的厂商的设备产品综合和互联在同一个系统中,得到高度的信息共享,又可使系统在日后能进行方便的扩充。系统设计严格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配置,并根据智能系统总体结构要求,将各子系统结构化和标准化。
(4)模块化:
所提供的应用软件、控制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照模块化结构方式配置。在系统结构、管理体系上采用模块方式,系统软件功能模块、硬件设备应具有可重组性。
(5)安全性:
充分考虑广州市的气候特点,确保系统能全天候监控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所有设备能准确无误地完成其预定的功能。在保证数据安全性的前提下,要求实现严格的等级操作权限和不同对象的查询范围的控制。
在系统的设计中,既要考虑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还要考虑信息的保护和隔离。
(6)可靠性:
充分考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所有设备能准确无误地完成其预定的功能。采用各种措施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造一个高可靠性智能化的信息系统。譬如采用冗余设计,共享数据群集、数据备份等保证系统具有高可靠性。系统的设计采用经多年实践和经验的积累、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并采用冗余设计,在完成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结构简单,达到最佳可靠。系统的产品选型采用经过严格质量检验或认证、性能可靠、性能价格比高的产品或设备,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系统集中管理、分散控制,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转化成各个子系统的可靠性,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7)可管理性:
支持网络监视和控制两方面能力。高度可视化的管理系统,将网络通信系统的设备情况,运行状态反映在总控机房的大屏幕上,一目了然便于管理。
(8)具备前瞻性和可扩展性:
对未来的系统的集成有预留设计,以便前期工程和后继先进技术的衔接。
(9)实用性、经济性和适用性:
系统设计从系统建设目标和用户需求出发,经过充分论证,选择合理的方案和适合的软硬件产品,在满足法院系统当前功能和性能需求的情况下,不是一味追求最先进,而是选择达到高的性价比的产品和确保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
系统的设计不仅完成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要求的全部内容,而且结合本公司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多年设计经验进行完善和优化设计。
系统的设计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稳定运行为基础,并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满足全系统的协调运作。
系统设计注重方便控制人员的管理、便于操作。如采用汉化的图形操作界面,配备具有丰富的数据处理功能和报表处理打印功能的监控平台软件等。
在达到工程要求的前提下,以现有成熟的设备和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建筑结构的特点,采用模式控制和优化系统设计,满足性能价格比在国内同类系统和条件下最优,确保系统在初次投入和整个运行周期中获得最佳的性能价格比。
提高系统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减少运行管理人员,提供最佳的能源管理方案,对机电设备以及照明等采取优化控制和管理,确保节能运行,从而降低能源成本、运行费用及有关软件和硬件的开发费用。
(10)高效率:
提高系统实时响应与控制能力、服务器响应数据库请求的能力和网络的吞吐能力,满足通信传输速率和带宽要求,是系统高效率的体现。
(11)易维护性原则
考虑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系统结构复杂、数据量大、保密要求高、控制量大的特点,系统设计采用就近控制和分区域控制的方法,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结构形式,所需维护人员少,维护工作量小,维护强度低。系统设计尽量提供故障自动报警和故障信号自动弹出等功能,并提示各种可能的故障原因,方便操作维护。
(12)特殊功能设施建设原则
特殊功能设施建设应符合以下原则:
项目需按照国家及法院行业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
项目应当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方便工作人员,也要做到适度的开放,也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合理性,做到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经济实用,简朴庄重。
实用功能:项目的特殊功能设施建设标准应与其建设目标相适应。应综合考虑工作区域性质、整体风格协调等与现有建筑功能的关系。
集中设置:应按照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合理布置各种用房。做好内外分区,并按照房屋功能的不同及其相关性,相对集中设置。
其他:除遵循上述建设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1.3. 项目目标
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为总体目标。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
1.4. 建设内容
序号 |
系统名称 |
功能模块 |
功能说明 |
1 |
互联网接入信息安全运营中心 |
下一代防火墙 上网行为管理 主机监控与审计 三层交换机 |
1.在电子政务外网、普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分别部署网络准入控制、主机监控和审计,对试图接入局域网的终端设备进行合法性认证和健康性检查,防止外部终端或不安全的终端接入网络造成危害;在外网内部用户终端设备(办公业务终端、管理运维终端等),部署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对于终端操作系统的运行情况、终端本地用户及应用程序操作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对终端系统病毒、补丁更新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
1.5. 项目组织要求
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实施,并负责同投标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1、为使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须组织由足够数量与满足应标素质的技术人员组成开发队伍。
2、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3、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必须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人员,在项目组织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6. 项目管理需求
1.6.1人员配备及资源保障要求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项目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组成员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数据库工程师、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成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6.2质量保证要求
本项目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要求采用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对应用系统软件必须进行充分的测试,确认其正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必须有详细易懂的系统的安装、运行、验收测试的技术文件;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
1.6.3开发过程管理及电子文档要求
系统开发应严格遵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
1、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实施计划》
2、需求分析阶段:《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
3、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交换规范》
4、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
5、试运行/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
6、过程文档:《例会记录》、《实施周报》、《实施进度月报》
7、交付使用:《系统操作手册》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整个系统的安装光盘、本文所规定文档;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两种形式同时交付,一式三份。
1.7. 系统测试要求
1.本期项目必须至少经过如下测试:
(1)单元模块测试;
(2)联调集成测试;
(3)功能性测试;
(4)与其它有关系统进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的测试;
(5)系统整体性能和压力测试;
(6)提交相应的《测试报告》。
2.项目的合同验收交由采购人合同验收之前,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自测试报告,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元模块测试;
(2)联调集成测试;
(3)性能和安全性测试。
2.4 技术需求:
2.4.1. 互联网接入信息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需求
2.4.1.1. 编制目的
根据现有外网环境特点,当前的任务与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为法院外网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指导完成外网安全建设、终端管理与上网审计工作。
2.4.1.2. 建设目标
外网安全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遵循国家网络安全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与保密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明确网络安全保障重点,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切实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外网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具体包括:
1、整体规划。首要任务是做好顶层设计,对法院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规划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蓝图,制订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业务、数据的防护策略,有效的降低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几率。
2、体系建设。通过体系化设计制定建设方案,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体系的全面完善、运维体系的紧密耦合,将两大体系有机结合,在整体上形成主动防御与纵深防御相结合,最终为法院实现综合、动态、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保驾护航。
2.4.1.3. 通信网络安全需求
1、边界安全控制:在互联网边界及内部各个网络区域边界部署具有基于会话状态检测的访问控制功能的防火墙,默认拒绝所有进出通信,对于合法通信明确设置允许规则;启用应用识别和过滤功能,对进出网络的数据流实现基于应用协议和协议指令的访问控制。
2、上网行为管理:在互联网出口或用户终端区域边界部署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对内网用户访问互联网的行为进行分析和审计,防止内部员工上班时间违规上网或在网上发表违规言论,同时保存至少6个月的访问日志,以便协助公安调查取证。
2.4.1.4. 终端管控需求
1、网络准入控制:在内部终端网络区域部署网络准入控制设备,对试图接入局域网的终端设备进行合法性认证和健康性检查,防止外部终端或不安全的终端接入网络造成危害。
2、主机监控和审计:对于外网内部用户终端设备(办公业务终端、管理运维终端等),部署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对于终端操作系统的运行情况、终端本地用户及应用程序操作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对终端系统病毒、补丁更新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2.4.1.5. 设计原则
在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外网项目的过程中,本方案将主要遵循统一规划、立足现状、节省投资、科学规范、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安全体系的整体设计和实施,并充分考虑到先进性、现实性、持续性和可扩展性。具体体现为:
1、需求、风险、代价平衡的原则
对任一网络,绝对安全难以达到,也不一定是必要的。应对一个网络进行实际分析(包括任务、性能、结构、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等),并对网络面临的威胁及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然后制定规范和措施,确定安全策略。
2、综合性、整体性原则
安全模块和设备的引入应该体现系统运行和管理的统一性。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取决于其中安全防范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必须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以及系统中各个部分之间的严密的安全逻辑关联的强度,以保证组成系统的各个部分协调一致地运行。
3、易操作性原则
安全措施需要人为去完成,如果措施过于复杂,对人的要求过高,本身就降低了安全性。
4、设备的先进性与成熟性
安全设备的选择,既要考虑其先进性,还要考虑其成熟性。先进意味着技术、性能方面的优越,而成熟性表示可靠与可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安全可控的国产化设备。
5、可管理性与扩展性
安全设备应易于管理,而且支持通过现有网络对网上的安全设备进行安全的统一管理、控制,能够在网上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的安全审计。
6、保护原有投资
在进行外网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原有投资,要充分利用外网系统已有的基础与已采购设备进行建设。
2.4.1.6. 系统设计框架
系统包括对系统进行管理维护的运维终端以及访问互联网与访问政务网的内部办公终端等。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