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定位
面向莲都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数字经济、美丽健康等地方重点产业,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方向,征集并导入对产业链具有补链、强链、延链作用的人才科创项目,助力莲都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产业集群。
二、 大会主题
2022丽水莲都第一届精英人才创业挑战赛
三、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 指导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
主要面向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在莲都区注册企业的创业人才,且符合以下参赛条件:
1.参赛者(自然人,下同)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
2.参赛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莲都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参赛者拥有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创业模式及清晰的发展目标,有在丽水创办企业的明确意向。
4.申报人是拟注册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20%以上,且本人实际投入企业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对特别优秀的参赛者,在年龄、学历、职务三项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但放宽不得超过一项。
大赛计划于2022年10月正式启动,2022年11月中旬开展总决赛。具体安排如下:
1.大赛发布(2022年10月)
通过丽水、莲都当地官方媒体平台及成交人自有宣传平台对外发布本届大赛产业领域、赛程、报名条件、落地政策及开放报名通道,吸引人才创业项目关注及报名。
2.项目征集(2022年10月)
围绕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数字经济、美丽健康等重点产业,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方向,征集不低于100个对产业链具有补链、强链、延链作用的人才科创项目。
3.项目初评(2022年10月)
由执委会对征集的100个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及质量初评,按照初评结果选拔出前40个项目进入线下路演环节,未进入路演环节的项目被淘汰出局。若被淘汰出局的项目仍有落地意向的,可通过申报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方式落地,对通过申报方式落地的项目可参照莲都区现有人才政策给予承办方引才奖励。
4.路演赛(2022年10月-11月)
按项目参赛领域将进入路演赛环节的40个项目进行分组,并组织两场线下项目路演活动。邀请行业专家、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担任项目评委进行打分推荐,邀请莲都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分站赛并根据项目与地方发展匹配度进行评估。最终由执委会结合专家打分情况和地方相关负责人推荐情况筛选出部分优势项目进入总决赛。
5.总决赛(2022年11月中旬)
进入总决赛的项目,执委会将邀请莲都相关部门领导、行业技术专家、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担任评委,组织线下大赛总决赛,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并通过人才科技峰会举办获奖选手颁奖仪式。通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线上方式开展宣传,同步对外介绍莲都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扩大莲都在全国的知名度和赛事社会影响力。
6.项目落地服务
赛后,将由专人负责获奖参赛项目及其它有意向落地莲都的人才项目的后续落地服务,帮助人才、项目与莲都当地相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合作交流。
六、 政策扶持
对于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在莲都区创办企业的,且符合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创业类人才项目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绿谷精英A类、B类、C类人才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创业资助以及其他后继支持,资助资金分期拨付。获奖者还可以根据政策规定,享受免租金创业场所或租金补贴、贷款贴息、购房补助、融资和动态支持等优惠政策。
1. 提供项目前期配合及现场综合服务并制定相关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1文案整理、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1.2各项活动路演统筹。包括项目对接、资料整理、物料准备、人员安排等相关工作。
1.3各阶段及现场会务服务。包括提供各个阶段的报到注册、会场管理、人员用餐、交通保障、后勤保障等相关配套服务。
2. 制定项目宣传推广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2.1与媒体合作,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负责提供相应的素材。
2.2制定项目口号(用于各类媒体宣传)。
2.3负责指定媒体的对接,并承担其费用。
3. 制定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3.1提供一套项目主视觉设计效果图,后续根据项目需求增加应用内容(按照采购人的意向进行最终调整)。
3.2完成项目印刷类物料设计、制作。
3.3完成项目环境布置类物料设计、制作。如大赛主视觉背景、活动信息背景、易拉宝、项目展板、横幅等。
注:室内布置物料需使用高精度环保材料,使用现场不得有任何异味。室外布置物料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物料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确保整体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3.4完成项目其他类物料设计、制作。根据项目整体推进情况,如有部分设计制作物料增加,成交人需配合完成设计制作工作。
3.5本项目各赛场布置工作由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布置前5个工作日需报采购单位确认后实施,会场布置应满足赛事举办应展现的氛围。
4. 提供项目各个阶段的会务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4.1服务单位的对接要求
4.1.1成交人需做好对接工作(包括专家邀请、组织联络、资料的提供、后续资料归整等综合内容)。
4.1.2提供相应的物料准备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设备租赁、资料印刷、材料购买)等。
4.1.3做好所有档案整理工作。
4.2资格审查阶段
4.2.1负责评委的确定和邀请。
4.2.2负责评审资料准备及运送工作等。
4.2.3负责临时资料的印制、不可预见等内容的准备。
4.3初赛阶段
4.3.1负责评委的确定和邀请。
4.3.2场地选择、租用、布置。
4.3.3会场设备租赁。
4.3.4视频通讯设备租赁。
4.3.5提供期间的接待服务。
4.3.6负责评审资料准备及运送工作等。
4.3.7负责临时资料的印制、不可预见等内容的准备。
4.3.8负责落实赛区当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4决赛阶段
4.4.1负责评委的确定和邀请。
4.4.2场地选择、租用、布置。
4.4.3会场设备租赁。
4.4.4视频通讯设备租赁。
4.4.5提供期间的接待服务。
4.4.6负责评审资料准备及运送工作等。
4.4.7负责临时资料的印制、不可预见等内容的准备。
4.4.8负责落实赛区当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 其他要求
5.1成交人必须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就活动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
5.2成交人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所有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
5.3报价中必须适当考虑不在预期中的未知费用,包括开据正规票据所需的税金。
5.4项目各个环节可能会有所变更(或微调),请供应商考虑相关的风险及费用。
5.5成交人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所征集项目的任何信息,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所有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全部移交采购人。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中赛事服务部分金额的40%;决赛结束并提交整个赛事活动组织全程资料及结案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中赛事服务部分金额的60%;合同价中奖励部分金额待参赛项目在大赛结束后1年内于莲都区注册落地并实际入驻办公的,每落地一个项目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6万元。
1. ▲项目报价须包含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经费,包括采购文件中已列明或未列明的(为完成本项目的所需费用包括项目各个环节有可能产生或变更或微调的费用、一切不可预见的未知费用),供应商均须综合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及方案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汇报,采购人有权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