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年) |
使用单位 |
1 |
金华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 |
1100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2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 |
400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3、服务区域: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4、服务范围:做好院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管理、防疫管控等工作,防火、防盗、防恐、防抢劫、防破坏、应对自然灾害,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突发事故,维护服务区域内24小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休息环境。具体管理范围、内容和要求,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5、服务期限和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限一年,视合同履行情况,经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业主方对承包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做出考核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约。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1%交纳。
6、分项一: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地点,拟设置6类岗位。每天由中标方提供157.125个岗次,每岗次需提供8小时工作时长。(见表一)。
分项二: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地点,拟设置4类岗位。每天由中标方提供75个岗次,每岗次需提供8小时工作时长。(见表二)
岗位、岗次在实际运行中,业主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减少岗次提前一个月通知,增加岗次另行协议到岗时间(不超过十五个日历天) ,缺岗次考核以此为基数计算。新增岗次在协议到岗时间内不能到岗的,每迟延一天,扣1000元每天每岗次,迟到超过五天的,业主有权认定当月考核不合格。
7、为规范安保队伍属地管理,中标人必须在金华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如未设立的,中标人必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金华地区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如未完成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招标范围内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现状(包含但不限于):
⑴消防设施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水喷淋系统;系统内所有火灾楼层显示器、报警按纽、感烟(温)探测器、消防广播及相关联动控制器等;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监控器、集中联动控制柜、消火栓系统等。
⑵安防等设施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室内、外红外线报警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立体车库管理、停车收费管理、安检系统等。
二、服务内容需求
1、管理服务区域内治安秩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抢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守护工作,及时发现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维护服务区域内所有人员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为招标人提供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确保目标区域24小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2、在招标人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包括消防、安防设备设施使用及值班范围内日常巡查检查。
3、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导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对运送货物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4、根据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5、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招标人及其停车场的财产安全。
6、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安保等其他工作。
表一:金华市中心医院安保人员岗位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岗次 |
1 |
内保 |
77.75 |
2 |
车场 |
49.375 |
3 |
管理 |
5 |
4 |
安检 |
8 |
5 |
消控 |
6 |
6 |
特卫 |
11 |
总计 |
157.125 |
序号 |
岗位 |
工作性质(地点) |
岗次 |
上班时段 |
1 |
管理 |
主管 |
1 |
7:00—17:30 |
2 |
管理 |
中队长 |
3 |
7:00—19:00 |
3 |
管理 |
中队长 |
1 |
7:00—17:30 |
4 |
特卫 |
特保 |
11 |
7:00—17:00 |
5 |
内保 |
机动 |
1.25 |
7:00—17:00 |
6 |
内保 |
机动 |
11 |
7:30—17:00 |
7 |
内保 |
2号楼 |
6 |
7:00—19:00 |
8 |
车场 |
门诊地下室 |
2 |
日:6:00—14:00 |
9 |
车场 |
北大门 |
6 |
7:00—19:00 |
10 |
车场 |
西1门 |
6 |
7:00—19:00 |
11 |
车场 |
7·8号楼 |
6 |
7:00—19:00 |
12 |
车场 |
收费员 |
6 |
7:00—19:00 |
13 |
车场 |
收费组长 |
2 |
7:30—17:00 |
14 |
车场 |
南门 |
2.25 |
日:3:30—12:30 |
15 |
车场 |
供应室 |
3 |
7:00—19:00 |
16 |
车场 |
地下车库 |
4 |
7:00—17:00 |
17 |
车场 |
车库组长 |
3 |
7:00—19:00 |
18 |
车场 |
9号楼通道 |
3 |
7:00—19:00 |
19 |
车场 |
西2门 |
3 |
7:00—19:00 |
20 |
车场 |
代驾 |
2 |
7:30—17:00 |
21 |
车场 |
天长巷停车场 |
1.125 |
12:00—21:00 |
22 |
内保 |
急诊 |
3 |
7:00—19:00 |
23 |
内保 |
手术室 |
1.25 |
7:00—17:00 |
24 |
内保 |
内镜中心 |
1 |
7:00—17:00 |
25 |
内保 |
发热门诊 |
3 |
7:00—19:00 |
26 |
内保 |
1号楼电梯 |
3 |
7:00—19:00 |
27 |
内保 |
5号楼电梯 |
3 |
7:00—19:00 |
28 |
内保 |
8号楼1楼电梯 |
4.5 |
7:00—17:00 |
29 |
内保 |
8号楼0楼电梯 |
6 |
7:00—19:00 |
30 |
内保 |
8号楼-1楼电梯 |
1.5 |
7:00—17:00 |
31 |
消控 |
消控中心 |
6 |
7:00—19:00 |
32 |
安检 |
北门安检 |
4 |
7:00—17:30 |
33 |
安检 |
西2门安检 |
4 |
7:00—17:30 |
34 |
内保 |
白天门口通道防疫 |
20 |
7:00—17:30 |
35 |
内保 |
夜间门口通道防疫 |
4.5 |
19:00—次日7:00 |
36 |
内保 |
急诊夜班 |
3.5 |
17:00—次日7:00 |
37 |
内保 |
产科夜班 |
1.75 |
17:00—次日7:00 |
38 |
内保 |
3号楼夜班 |
1.75 |
17:00—次日7:00 |
39 |
内保 |
巡逻夜班 |
1.75 |
17:00—次日7:00 |
表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安保人员岗位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岗次 |
1 |
内保 |
46 |
2 |
车场 |
18 |
3 |
管理 |
1 |
5 |
消控 |
7 |
6 |
特卫 |
3 |
总计 |
75 |
序号 |
岗位类别 |
工作性质(地点) |
岗次 |
上班时段 |
1 |
管理 |
主管 |
1 |
7:00—17:30 |
2 |
内保 |
警务室 |
3 |
|
3 |
内保 |
急诊室(含120随车) |
3 |
|
4 |
内保 |
手术室、分娩中心 |
3 |
|
5 |
内保 |
NICU、ICU |
3 |
|
6 |
车场 |
南机动车出口收费 |
3 |
|
7 |
内保 |
南机动车入口1 |
2.5 |
|
8 |
内保 |
南行人入口(帐篷) |
1.5 |
7:00—19:00 |
9 |
内保 |
南行人出口 |
1.5 |
7:00—19:00 |
10 |
内保 |
西大门 |
6 |
|
11 |
车场 |
南机动车入口2 |
2 |
7:00—19:00 |
12 |
车场 |
东门入口 |
3 |
7:00—19:00 |
13 |
内保 |
发热门诊 |
9 |
|
14 |
内保 |
病房楼电梯厅 |
9 |
|
15 |
内保 |
地下一二层测温点 |
4.5 |
7:00—19:00 |
16 |
内保 |
消控中心 |
7 |
|
17 |
特卫 |
特保、巡逻、机动 |
3 |
|
18 |
车场 |
地下车库 |
10 |
|
★投标人派驻的保安人员在上岗报到日前3天内,按岗位提供《保安人员资格政审表》、《居民身份证》、《保安人员资格证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保安人员劳动合同》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审查(原件备查)。
7.中标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安保人员工资;按政策规定交纳社保并为其承保一份保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的雇主责任险。
三、保安人员要求
1、拟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投标人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经公安机关机构指定培训学校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保安人员需具有安全保卫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在上岗报到前必须提供派驻保安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保安人员资格政审表、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劳动合同、保安人员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并经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的面试审查把关,方可上岗。
2、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履行职责,做好门卫、巡逻、守护和安全检查等岗位服务,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履职,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要求无违法违纪记录和犯罪前科,包括赌博、嫖娼、斗殴等情况。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
3、岗位要求:
(1)管理岗: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保安工作经验,负责对安保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确保安保人员在服务期间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2)特卫岗:新入职年龄应小于35周岁(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小于50周岁),已在业主单位入岗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身高175cm以上,男性,本地户籍且有固定住所,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并能熟练掌握消防、治安报警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现场处置的基本技能。具有一年以上保安岗位服务经验。退伍军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可优选考虑。
(3)安检岗:新入岗其年龄应小于45周岁,已在业主单位入岗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男性不少于2名,本地户籍为主,有固定住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并能熟练掌握消防、治安报警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现场处置的基本技能。
(4)内保岗(普通保安、电梯保安):新入职年龄低于50周岁(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低于55周岁),已在业主单位入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本地户籍且有固定住所,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并能熟练掌握消防、治安报警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现场处置的基本技能。具有一年以上保安岗位服务经验。退伍军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可优选考虑。
(5)车场岗:新入职其年龄低于55周岁,已在业主单位入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本地户籍且有固定住所,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德良好。代驾保安持有C照驾驶证,能娴熟驾驶各类小型车辆。
(停车场系第三方经营的,负责停车场管理的安保人员费用由第三方支付)
(6)消控岗:监控人员必须符合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
4、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岗位和抽调保安人员从事其它工作任务。
5、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月度考核(见附件一),年度内有三次考核低于80分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6、并与中标人共同制定安保人员考核方案。
附件一:《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保安中队月工作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