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应及相关服务。
2、服务期: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确保每次供货完毕时招标人使用的液氧储存罐处于饱和状态;如有紧急需求,需按招标人要求随时供货。
4、供货地点: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浣纱路261号。
4、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5、所供货物必须适用于各种特定的医疗环境使用的特性和使用要求。
6、总体要求:
(1)有专门的联络人员,自行配备相应的运输和配送工具。
(2)专人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7、技术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以及各类气体的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8、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提供氧站供氧设备及液氧储罐、安全阀、压力表设施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保。
二、医用气体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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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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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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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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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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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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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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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用液氧产品符合国标药典2020版、GMP标准(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2)氧含量(V/V) ≥99.5%;
(3)酸碱度 符合规定;
(4)一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5)二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6)其他气态氧化物质 符合规定;
(7)乙炔 ≤0.1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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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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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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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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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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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标准(GBT/8979-2008)(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2)纯度≥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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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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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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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1、货物装运后由中标人办理保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如相关部门对此类货物的运输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液氧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2、检验与验收
(1)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2)验收应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招标人人将不定期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记录检验情况。对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业主有权拒收,而中标人则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对需要检定的各类材料以采购人检定部门检定合格为准。
3、责任
(1)如因中标人供货不及时或成交货物质量不合格发生的事故,使招标人遭受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2)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3)投标人应拥有完善的储存、中转和装卸等配套设施。其中:配备的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每车医用液氧出厂,必须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容器完全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每个容器都应帖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氧气数量、压力、执行标准。
(5)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车辆配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