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南礼士路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是为本办公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本项目的服务区域为:
自助餐厅:使用面积 480 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400 人用餐,需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机关大型活动期间,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
职工一餐厅:使用面积 168 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50 人用餐,需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职工二、三餐厅:使用面积 24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50 人用餐,需提供中餐和客饭接待服务。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南礼士路办公区提供的设备包括:配备齐全完好的保证餐饮服务所需的炊事设备、制冷设备、保温设备、洗涮消毒、储物系列、排烟防火及厨杂餐具等相关设备。
备注:
1、甲方负责采购食材,乙方负责加工制作。
2、甲方提供低值易耗品和洗消用品,负责烟道清洗和垃圾清运,负责餐厅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3、甲方负责电器设备的维修,食材的存放及冷库维保。
4、甲方免费提供住宿。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
自助餐厅:早餐 7:30—9:00、中餐 11:30—13:00、晚餐 17:30—18:30; 职工一餐厅:早餐 7:30—8:30、中餐 11:30—12:30、晚餐 17:30—18:30; 职工二、三餐厅:中餐 11:30—13:00;客饭接待:晚餐 17:00—21:30。
(二)供餐需求
早餐:自助餐厅,职工一餐厅统一标准。素热菜2种、凉菜1种、小菜1种、包子、馒头、油条、点心类不少于4种、粥类不少于2种、馄饨豆腐脑等小吃类不少于2种、牛奶鸡蛋必备。
午餐:自助餐厅,职工一餐厅、职工二、职工三餐厅统一标准。凉菜不低于2种、热菜不低于6种、风味1种、汤粥各1种、主食米饭、馒头、花卷、杂粮类不低于3种、水果类不少于1种。
晚餐:自助餐厅,职工一餐厅统一标准。凉菜2种、热菜4种、主食米饭馒头类不少于2 种、汤粥类不少于2种。
(三)岗位人员需求
经理 1 名、厨师长 1 名、热菜厨师 3 名、风味厨师 1 名、凉菜厨师 1 名、切配厨师 2 名、面点主管 1 名、面点工 3 名、餐厅服务员 5 名、洗消员 2 名,共计20 名员工。
(四)服务人员要求
1、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任职条件
2、厨师长
3、各类别厨师
4、餐厅服务员、洗消员
(2)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勤学肯干。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临时加班费用、社会保险和福利、国家规定的法定税费、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报价标准:本项目费用采用按整个项目包干制计算办法核定。
(三)本项目所涉及的厨房设备设施、炊具餐具维修更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消耗品及食品原料费用均由采购方直接支付。
(四)食堂水、电、气等能源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
(五)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服务费按季度结算。
(六)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的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等。
四、服务期限及起止时间:
服务期两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合同签署
1.根据本采购文件,结合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南礼士路办公区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署合同。
2.甲方因工作地点搬迁原因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将无责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