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徐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0万元人民币的报价。
3、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4、本项目服务期限: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
二、项目概况
徐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助残重点工程。中心坐落于新城区明正路18号,西接三级甲等市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中心按照国家二级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建设,占地面积14.15亩,主体建筑7层,总面积12615平方米,设有康复床位104张、各类房间137间,无障碍设施齐全。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徐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心安保、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防疫消杀、照明维护、会议服务、消防和监控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等所有物业服务。
四、物业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所有服务项目参照《徐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内容进行管理,并且不局限于以上要求内容。服务单位在实施本项目经营管理时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无条件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最新的标准和要求。
2、服务时间:保安人员、维修人员24小时正常运转,保洁及其他人员每天至少8小时工作。
3、配合服务要求:
(1)每天对各用电设备、用电场所进行巡查(包含室外亮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2)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
(3)配合消防维保单位做好消防的维保工作。
(4)配合供配电设备维保单位做好电气设备的维保工作。
(5)配合生活水泵维保单位做好生活水泵的维保工作。
(6)配合空调维保单位做好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如空调发生故障的,及时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等。
(7)负责大楼内照明维护,灯管、开关、插座的维修、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8)配合做好节水、节电的各项工作。遇有暴雨,及时检查雨水沟道是否畅通,水泵运转正常,确保电梯安全等。
4、其他服务:
(1)做好物业档案管理工作。
(2)主动做好大楼的节能降耗工作。
(3)做好服务范围内的资产保管和维护工作。
(4)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工作。
(5)项目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物业保安、保洁、工作维护等物业服务情况,及时记录并形成资料台账。
(6)由中标单位派人负责大楼监控中心、内保、保洁、会务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收集、保管好有关大楼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本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建立、保管好综合楼物业管理档案,做好档案交接工作等。
(8)采购人委托管理的其它事项。
五、人员配备要求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的所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7人,为最低岗位和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具体要求如下:
(1)驻场项目经理(1人),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物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经理助理(1人,女),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的业务知识,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气质佳、普通话标准。
(3)保洁人员(8人),绿化养护人员(1人),年龄18—55周岁,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
(4)保安队长(1人,男),要求具有相对的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保安员证,三年以上保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保安队员(10人,男),年龄18—59周岁,有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形象好、身体健康。
(6)监控值班人员(3人):年龄18—45周岁,形象好、身体健康、持有消防证,24小时3班工作制。
(7)维修主管(1人,男)及维修人员(1人,男),年龄18—55周岁,男,身体健康、持有电工证等从业资格证。
以上人员上岗前须由物业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有高度敬业精神,细心、认真、刻苦耐劳、精神饱满、工作负责、作风正派。
六、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