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1、本次招标的灌南县淮海路实验学校项目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艺体馆、体育场看台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总价85030498.18元。灌南县审计局对此拟选择1家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结算审计服务。
2、服务周期: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二、服务要求
项目竣工结(决)算阶段:(1)审查竣工结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2)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等。(3)施工材料的用量及价格是否合理。(4)项目清单计量单位与价格套用是否合理。(5)规费及税金等计取程序是否合规,计取基数是否合理,计取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
三、服务质量
1、专业人员基本要求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含执业注册造价师)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审计纪律,保守秘密,愿意接受灌南县审计局的监督和管理;熟悉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及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等工作;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等。其他专业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磋商供应商和专业人员服务方式和内容
(1)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的所有工作;
(2)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磋商供应商自有人员,服务周期内要求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现场工程例会,业主将执行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若磋商供应商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灌南县审计局,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若未经灌南县审计局同意的更换项目负责人,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0.5万元∕人次;若未经灌南县审计局同意的更换其他人员,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3万元∕人次。
3、造价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
(1)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造价咨询服务,计取服务报酬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中标费率收费标准,计费基数以按项目实际送审额为准。若总造价咨询费超过30.09万元的,则造价咨询费按30.09万元计取。
(2)造价咨询服务报酬由相应审计项目的建设单位予以支付。
4、中标单位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审计、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服从灌南县审计局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5)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参检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出具审计或调查报告,对报告承担责任。
(6)在工作结束后应出具符合执业规范的审计、审核、调查报告等法律文书,并对审计、审核、调查结果负责。
5、违约处理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并扣减或拒付相关费用,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
(1)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隐瞒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查单位串通舞弊,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
(3)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被查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5)拒绝接受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
(6)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义务的;
(7)其他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等。
四、其他要求
1、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磋商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服务承诺,且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