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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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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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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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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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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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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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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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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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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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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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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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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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保合作方式,采用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监督检查方式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减少不合理医疗支出。
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武义县基本医保第三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建立专业高效的医保服务团队,提升医保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改革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近期目标:服务和监管并举,主要解决目前存在的监管和服务力量不足带来的问题。引入第三方稽核和医疗审核资源,加强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引入第三方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方便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等。
远期目标:以第三方服务管理平台为主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为经办机构提供医保基金精算分析、监管等专业服务;职能部门主要履行第三方和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基金安全管控等管理性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执行,逐步完成我县医疗资源充分使用、分层级使用的医疗资源整合工作,同时通过第三方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对医保定点单位的管控,确保医保基金有效使用。
四、具体要求
1、经办服务要求
(1)服务专业团队:有确保项目开展的、稳定的协管服务专业团队不少于14人。协管服务专业团队须在中标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配置到位。
由于本县新增定点住院医疗机构而增加工作人员的,每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10万元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
(2)服务硬件设施设备
A:设备配置要求:
服务器、存储器等相应设备。
B:车辆配备和其他设备需求
为保障日常办公、理赔勘查、稽核检查、审核管控的正常开展,中标方应为武义项目服务办公室配备不少于3辆的勘查车辆,及其他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材料。车辆和其他设备应在中标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
2、项目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县内定点民营医院驻点巡查工作;
(2)协助开展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进行随机巡查。
(3)协助开展定点药店实时监控管理和智能监管数据分析工作,对频繁刷卡、高费用刷卡等可疑情况做数据整合及不定期的药店巡查。
(4)负责医保部门认为与完善第三方监管服务有关的其它工作。
3、其它要求
项目实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估项目服务完成情况,一年一评价。评价结果与当年度该项目费用结算挂钩,具体在双方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约定事项
1、绩效评价约定:中标人一旦中标,即为承诺履行采购人项目要求中的所有服务范围、数量、质量等,作为年度支付结算的依据。并预留合同价格的5%作为考核绩效。
(1)用于考核第三方机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包括人员管理,信息安全、工作配合等);
2、团队管理约定:项目服务团队应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其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后续调整方案均需报经采购人审核;从业人员应签订廉洁和保密承诺保证书。
3、办公人员约定: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车辆及日常办公等运营经费由中标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医保部门项目合作业务和财务操作规程。
4、信息环境约定:医保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全区医保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内容。医保部门建立中间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存储、使用,运行维护。中标人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如发生有涉及信息内容用于其它非合作项目领域的,将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操作规范、服务优良、服务单位评价较好,经医保局和财政局批准,可延长采购服务期限一年。
七、结算要求
1、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每年将年度中标价的95%,分四期在拨付;第一期在季末最后一个月支付,其他三期每季度首月支付
2、中标人完成所有服务事项,经考核后支付中标人当年合同价的剩余5%。项目绩效将由医保部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在次年一季度统一清算,具体结算方法将在双方采购合同中明确。
结算时中标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