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预算80万元,最高限价为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全灾种、大应急”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专业救援,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实现扬州“三个名城、三个示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指导城市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编制《扬州市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服务范围
规划范围:扬州市辖区,包括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国土面积2305.68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中心城区,即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包括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的集中建成区),国土面积647.3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服务内容
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下阶段可操作性,规划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
1、深入调研现状扬州消防安全、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各类消防设施布局情况,重点分析中心城区现状消防设施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2、确定消防设施规划布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接上位规划,结合中心城区现状用地情况,通过新建、改造、扩建和置换等方式确定消防站的规划布点,细化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通信等内容,并分别从不同深度对中心城区和外围乡镇的消防设施进行明确和落实。
3、针对城市重点建设发展区域,衔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细化消防站规划布点。着重解决近期消防站建设需求问题。
4、结合扬州历史文化名城要求,专题研究明清扬州城(老城区)5.09平方公里的消防安全布局。
5、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消防科技建设水平,加强应急综合救援体系建设。
6、政策建议和实施保障措施。
四、※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纸、说明书、研究报告、汇报ppt等。
最后提交成果:纸质文件20套(胶装),电子文件1份。
电子文件应包括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图纸提交CAD格式、PSD格式和JPG格式,文本、研究报告为word格式。汇报文件应为ppt格式。
扬州市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
(1)文本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总则
主要包括规划依据、范围、期限、指导思想、规划原则等。
② 规划目标与指标
主要包含规划目标、规划指标。
③ 火灾风险评估
④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包括工业区、危险品仓储、加油加气站、高层建筑、危旧小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文保单位、防灾避难疏散等)
⑤ 消防站布局规划
⑥ 消防支撑系统规划(包括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
⑦ 消防近期规划
⑧ 规划实施保障
⑵ 图纸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市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相关图纸;
② 消防站布局规划图;
③ 消防供水规划图;
④ 消防通信规划图;
⑤ 消防通道规划图等。
5、中心城区消防专篇规划成果应包括:
① 规划目标与指标
主要包含规划目标、规划指标。
② 火灾风险评估
③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包括工业区、危险品仓储、加油加气站、高层建筑、危旧小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文保单位、防灾避难疏散等)
④ 消防站布局规划
⑤ 消防支撑系统规划(包括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
⑥ 消防近期规划
⑦ 规划实施保障
(2)图纸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城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相关图纸;
② 城区消防站布局规划图;
③ 城区消防供水规划图;
④ 城区消防通信规划图;
⑤ 城区消防通道规划图等。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2)根据政府主管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
2.服务地点: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完成规划初稿、论证稿,经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乙方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验收: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5.成果归属: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归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有。
注: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经最后磋商供应商仍不能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2、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一经核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