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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丹县乡镇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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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090000314430 发布时间:2022-11-09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南丹县乡镇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采购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下简称社工队伍)建设,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社工人才队伍,解决基层服务人少事多,服务不到位,基层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低,基层社会工作人才紧缺的问题,助推全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基层民生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打通政策落地和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民发〔2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将在南丹县六寨镇、芒场镇、月里镇、中堡乡4个乡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将社工站打造成汇集养老服务、妇女儿童服务、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和其他民政领域服务等多种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一支专业化、标准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解决基层民政服务人少事多、专业化程度低的问题。提升乡镇民政兜底人群的保障,促进乡镇和谐与发展,以“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助力乡村振兴。

(三)项目名称

2022年南丹县乡镇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采购

(所包含乡镇:六寨镇、芒场镇、月里镇、中堡乡)

(四)项目预算: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五)项目服务期: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

二、项目要求

(一)站点设置要求

1.站点所在辖区:河池市南丹县六寨镇、芒场镇、月里镇、中堡乡4个乡镇各设立一个社工站。

2.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XXX 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南丹县 ×××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二)人员配备要求

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社工以上。驻站社工一般以中青年为主,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熟悉本地情况的居民优先聘用社工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基层工作和民政工作经验且较优秀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中专。社工应优先聘用持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者,非持证社工应在项目期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同时承接机构需配备内部督导团队建立内部督导制度。安排机构内资深社工或聘请其他机构专业督导员对驻站社工开展定期和持续指导,督导人员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在陪伴驻站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过程中传授专业知识、实务技巧;确立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激励机制、培训计划、监督举措等,并在项目资源配置、链接方面予以持续支持和充分保障,确保服务品质。

(三)固定资产要求: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和节省项目资金的原则,本次项目资金仅用于2022年南丹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政府购买服务,4个乡镇站点的装修及办公设备采购使用县级财政资金,所采购的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要备案登记,供应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项目开展过程中以上设备的维修维护由承接机构自己负责,项目结束后如实盘点备案登记,按照固定资产要求移交辖区民政部门;对拒不移交的,采购单位有权停止拨付经费。

(四)制度建设要求。社会工作服务站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等制度。

三、主要服务对象

1.低保人员: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个别特别困难的有特殊需求的低保对象。

2.特困人员: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城乡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3.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5.特殊困难老年人:含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

6.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对象为户籍在广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对象为户籍在广西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

7.三留守人员: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

四、站点服务内容

1.“三留守”对象需求调研。对辖区内的“三留守”服务对象开展需求调研,了解困境与需求,作为开展特色服务的依据。调查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基本信息、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社会适应状况以及所面临的困境等。需求调研可结合“三留守”对象核查时进行,每个站点抽样调查不少于80人,调查抽样方法应满足统计学相关要求。在项目中期时,应产出一份需求调研报告。

2.探访服务核查。社工实地走访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展需求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建立服务档案,根据需求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公益关爱、帮困解难、社会支持等服务。每个社工站走访不少于200次,有相应的走访记录表。

4.死亡受益群众多发核查。对享受惠民资金死亡人员(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情况进行核实是否多领民政救助资金。核实有报表、有记录,名单由县民政局提供。

5.开展个案工作服务:针对辖区内情况特殊、问题明显、服务需求迫切的服务对象提供个案跟进服务,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脱离困境,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每个社工站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5例;为保障个案服务的专业性和成效,每次个案服务都需有完整的服务记录。

6.开展小组工作服务:运用小组工作的方法,回应儿童、老人、妇女等服务对象同质性的需求。小组服务主要集中在提高服务对象自我认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支持体系建立等方面。每个站点每年开展小组工作服务不低于3个,每个小组不低于5节。

7.宣传活动:依托农村幸福院、乡镇学校、村委等积极策划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养老服务领域主要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预防阿尔兹海默症等相关知识宣传;儿童服务领域主要开展有关儿童保护知识宣传、儿童安全宣传、防溺水、防性侵等宣传活动。

8.组建志愿者团队。培育辖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弱势群体,形成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效益,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每个社工站至少组建1支不少于15人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至少3场志愿服务活动。

9.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社工站每年至少开展一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服务对象风险评估、上报、跟进等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每个乡镇1场/年。

10.宣传报道。根据社工站服务内容,针对探访、活动等工作的开展,每个社工站每年撰写不少1篇宣传新闻稿,在当地乡镇及以上媒体进行宣传。

11.工作报告。社工站在开展服务过程中,需要及时总结服务情况,提炼服务经验,形成工作报告。社工站服务满半年,形成中期工作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社工站服务满1年,需要对服务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服务成效,形成1篇完整的工作报告。

五、拟指标量设定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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