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项目要求
1、 项目背景
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实施主体,以绿色交通为重点主题之一,系统性开展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工作。2022年6月,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系统性开展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嘉善县已在新能源应用等绿色交通领域具备一定的基础,有条件有优势通过此次试点县创建机遇,进一步夯实绿色交通基地、拓展绿色交通特色、持续走在全省县级前列。特谋划嘉善县申报创建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绿色交通方向),立足嘉善县绿色交通发展实际,系统分析嘉善绿色交通发展基础和优势,围绕“基础设施、运输效能、低碳装备、污染防治、绿色出行、创新机制”六大领域先行先试,探索推动嘉善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的长效路径。
2、 项目主要内容
嘉善县申报创建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绿色交通方向)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方案编制、修改完善、成果提交等全部内容。根据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摸清绿色交通发展底数,编制完成可操作性强、有指导意义的试点县创建方案和实施方案,全面分析嘉善绿色交通方向的发展现状、试点基础,客观评价特色亮点与存在问题,结合外在形势要求和内在发展动力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嘉善绿色交通发展的目标思路、重点方向、创建路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措施等,努力在重点领域、重点方向探索一条适应嘉善绿色交通发展特征的长效路径。
3、 进度要求
1、 2022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试点县创建方案。
2、 2023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试点县实施方案。
3、 2023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嘉善县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注:根据强省办要求对创建方案编制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4、 截止本次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创建验收通过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并根据示范县创建要求调整变更创建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及“双碳”行动方案。
4、 成果要求
提交试点县创建方案、实施方案等报告文本及有关附件,同时提供成果电子文件,成果报告提供的份数及格式须满足审查需要。
5、 ▲商务要求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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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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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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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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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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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强省办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创建验收之日止。
(2)服务地点:嘉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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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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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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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分四次支付: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
(2)试点县创建方案提交并上报强省办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金额的 10%;
(3)《嘉善县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交并发布及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金额的 20%;
(4)提交终期评估报告并通过强省办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创建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金额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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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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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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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成交供应商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规划编制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费用(含会务费、专家费、招待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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