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要求。
5.本项目整体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分标 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
标的(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项目 |
1项 |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两部委联合发布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和《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办法》和《指南》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财政部门建立满足“以奖代补”考核需要的真实、动态、可考核的数据支撑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响应财政部和交通部的号召,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管理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建立全自治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以下简称:数据支撑系统)。 “以奖代补”方式是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优化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对全自治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支持方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全自治区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投资精准性,引导地方加大养护管理投入,推动全自治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总体定位 此次项目建设的数据支撑系统一方面要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的考核要求,覆盖全自治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投入的财政资金管理等多类业务,为“以奖代补”考核提供“真实、动态、可考核”的支撑数据;另一方面要结合提升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施农村公路全业务流程、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为全自治区公路建管养运综合业务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建设目标 以全自治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基础属性数据和电子地图数据为依托,以现有系统功能和数据为基础,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的考核要求,面向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应用需求,构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数据的融合管理平台,汇集规划、计划、建设、养护、资金安排等业务数据,实现数据的末端上报、自下而上和自动生成,满足交财互审、部省数据对接等“以奖代补”考核要求,以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为依托,利用北斗、遥感、自动化检测等技术,实现项目计划、建设、养护、资金安排等业务及时、动态、全流程综合管理,汇集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形成的业务数据,为“以奖代补”考核提供真实、动态的数据支撑,提高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为全自治区下一步推进公路综合监管提供支撑。 ▲三、功能要求 根据《办法》和《指南》要求,建设涵盖与“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指标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的数据支撑系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现状,数据支撑系统包括系统首页、综合展示、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挂接和交叉互审、基础数据管理、报部数据管理、任务管理、系统设置等十大部分的建设。 1、 系统首页 主要以电子地图、图表、统计数据等方式直观展示以奖代补考核的四大类12小类指标分值: (1)建设任务(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新改建里程、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数量、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数量、危桥改造数量、村道安防工程完成里程); (2)养护任务(普通省道优良路率、普通省道一二类桥梁占比、农村公路优良路率、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占比); (3)地方财政投入(建设投入情况、养护资金投入情况); (4)附加考核(“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 (5)以全省公路路线图为地图,查看不同市、县各类考核得分和建设、养护等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资金执行情况的展示和分析,同时在最末端通过项目画像和线路画像的形式详细展示项目建设情和养护情况。 2、 综合展示 依托电子地图,能通过面板控制的方式对电子地图数据切换,对公路基础设施(含桥梁、隧道、渡口、乡镇、建制村、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数据进行浏览查看、钻取和图表分类按行政区划汇总等功能。 3、 建设管理 (1)规划项目库管理:涉及规划项目的填报(编辑、查询、导入、导出)、审核、上报、退回; (2)计划项目管理:涉及规划项目的填报(编辑、查询、导入、导出)、审核、上报、退回; (3)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以月度为基础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填报,对完成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及实物量进行管理; (4)招投标合同管理:主要涉及对每个项目开展的招投标及合同情况进行管理维护,对项目内的合同资金、中标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管理; (5)质量及验收管理:主是对已完工项目的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如计划里程、完工里程和验收单位等信息进行管理维护。 4、 养护管理 养护分成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两类: (1)养护工程项目类型涉及规划、计划、进度、招投标和质量等方面的业务管理工作,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业务流程的项目类型管理工作。 (2)日常养护主要以月度为频率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里程和投入资金方面进行维护管理。另外,对年度的路况和桥梁评定进行浏览、查询及年度数据更新等工作,用于更新年度基础设施数据。 5、 资金管理 主要涉及资金拔付的填报、资金拔付的汇总和从财政角度对交通行业资金拔付情况,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从项目和资金两方面角度进行交叉检查、较验,分析两边资金情况。 6、 项目挂接和交叉互审 (1)以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项目为主体,完成采购与计划、支付的业务联动,从而实现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相关数据的横向贯通。 (2)以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项目为主体,对其附属的交通相关数据以及财政相关数据进行交叉审核,以保证各级交通、财政部门汇总上报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所有数据全面、准确。 7、 基础数据管理 基础数据管理是分年度分类型(路线、桥梁、隧道、乡镇、建制村、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路况评定、桥梁评定)进行浏览查看和导入等功能; 8、 报部数据管理 报部数据管理是根据部指导意见按相应的频率报送明细和汇总数据,并对报送的各批次数据进行浏览查看。 9、 任务管理 主要对规划目标、年度目标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管理。 (1)规划目标管理是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所辖区域内综合考虑下级各单位的目标情况,并辅助下级填报“十四五”、“十五五”期的规划目标; (2)年度目标则是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所辖区域内综合考虑下级各单位的目标情况,并辅助下级填报年度各类计划目标。 (3)目标完成情况则是根据当前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各类目标累计完成情况与目标对比的情况。 10、系统设置 主要涉及参数设置、菜单管理、机构管理、日志管理; (1)参数设置是配置本系统相关运行参数,如填报规划的时间段、调整规划的时间段、增加项目类型等; (2)菜单管理是对系统用户权限进行管理; (3)机构管理则是对用户、单位等角色进行管理,涉及单位和用户的绑定和项目类型管理等操作; (4)日志管理是指用户登录系统后对系统内各类功能、数据浏览查询、编辑等操作的记录功能。 ▲四、技术要求 1、 系统部署要求 此次项目建设的数据支撑系统应采用全自治区大集中模式进行部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外网,全自治区各相关用户通过互联网访问系统办理日常业务。 2、 系统安全要求 此次项目建设的数据支撑系统应遵循等保二级相关要求。在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建设需要前置考虑和规划,避免安全防护措施的遗漏,安全防护的滞后造成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 3、 系统性能要求 系统需具备的稳定性、数据处理能力主要满足以下两点: (1)按照每个区(县)公路、航道和各级交通局、财政局均有1名投资计划管理人员同时在线填报数据计算,系统并发用户量约180人; (2)系统应能充分满足用户的快速响应需求,能支撑投资计划管理人员和财政资金管理人员一周内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资金相关数据的填写、交叉审核、报送等工作,系统响应用户数据更新的时间应≤5s,响应用户查询时间应≤5s,响应用户综合分析时间应≤10s。 4、 系统接口要求 (1)与交通运输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接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满足“以奖代补”考核需要的真实、动态、可考核的数据支撑系统,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全自治区建设任务、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及财政投入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行“以奖代补”分配。实现与部级交换共享平台的有效对接,建立数据上传和穿透渠道,既能完成部所需考核汇总数据的上传,又能实现部所需考核明细数据的穿透查看。 (2)搭建与省级财政数据交换接口 实现数据支撑系统与自治区(市、县)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对接,建立数据定期获取或推送渠道,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投入数据的定期交换共享和交叉互审。 (3)预留与各业务系统对接接口 根据《办法》和《指南》要求,为保障数据支撑系统中数据源头的动态、真实和全面,预留省级数据支撑系统与青海省公路养护管理等系统对接接口,建立数据定期获取和推送渠道,完成建设项目数据、公路养护数据的定期交换共享与分类存储。 在业务系统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及时打通相关接口,动态、全面抽取源系统相关明细数据至省级数据支撑系统中,从而汇总生成建设类任务完成情况、养护类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建设养护投入情况相关报部考核数据,通过部省同步接口报部 涉及的业务系统有以下两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库更新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测与投资计划系统。 五、实施管理要求 1、 项目人员要求 要求供应商投入在职的、有一定资历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根据项目需求,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应不低于4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备信息化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相关职称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项目培训要求 培训目的是使本项目系统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用户熟悉和掌握系统管理、操作和维护的必要知识和程序,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培训人员应覆盖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 (1)通过课堂授课、安装考察、演示实验等,熟悉各种系统的原理、管理和操作应用情况; (2)胜任日常系统的维护工作,有能力判别、处理一般性问题; (3)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能熟练使用应用系统完成相关业务处理,能为日常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4)避免系统因使用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 3、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日常技术服务工作,保证采购人获得系统日常维护的技术支持,保证采购人关于系统的技术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现场服务、QQ、微信、电子邮件等内容。 (2)供应商应提供全部存档资料,包括:需求文档、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书等。 |
▲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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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日内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 2、交货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量保证期 |
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交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 2、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的付款申请及正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报价及其他要求 |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系统需求调研、设计、开发、试运行,以及项目所需投入的人员、技术、电脑、交通、采购代理服务、验收等费用、包含各项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
验收标准及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应配合采购人完成系统部署的相关工作,部署工作完成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2、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各阶段验收工作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整理完成各类文档(电子、纸质)、准备验收环境、各类支撑工具。 3、对于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 4、对于项目各阶段验收中有关本项目的内容,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验收的要求。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各类文档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 |
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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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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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条件 |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能力或业绩 要 求 |
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二)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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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方案、系统设计方案、系统关键功能、售后服务方案等) 2、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如涉及到侵犯第三方相关权利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和费用的,由供应商向采购人全额赔付。 3、供应商须能及时响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调试、运行、更新中提出的要求,及时对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相关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