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微型消防站优化赋能分级管理指导意见》规定,2021年建成4个一级社区微型消防站,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强化初起火灾处置成效,有效提升居民区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改善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保障辖区范围内4个一级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并提供24小时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做到站点保护半径1公里范围内,基本达到“1分钟快速响应、3分钟到场扑救”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参与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调度,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参与火场周边秩序维护:消防救援站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员统一调度,配合做好外围火场处置工作,及时向消防救援支队提供掌握的前期情况。
3.做好器材的维护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器材的管理工作,对因训练、工作造成的器材损耗及时上报。
4.参与防火巡查检查工作:根据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派出所,花木街道等相关单位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工作。
5.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按照上述相关单位要求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6.参与相关管理工作:按照上述相关单位要求协助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
7.参加学习、训练: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和训练,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训练科目和标准由消防救援支队另定)。
三、基础情况及设备配置要求
1.基本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值勤、宿舍、卫浴场所;灭火应急救援、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等非随车器材(配备标准由消防救援支队另定)及维保,停放车辆场地。
2.机动车辆、随车器材及维保(由成交供应商提供):2人座以上机动车,配备一定量的水箱(原则上不小于300升),8米以上梯子(可伸缩),相关随车灭火救援器材(具体标准以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消防救援部门规范另定)。
四、工作要求
1.每天24小时待命,配备符合应急处理的专职人员处于待命状态,接警后及时到场处置,并迅速反馈现场情况。
2.专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身体情况适应高危岗位工作需求,具备灭火应急救援、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等基本技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联系消防培训学校进行至少3天针对性培训,持培训学校颁发证书或培训证明上岗)。
3.须配备管理人员:每个站必须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由相关居委联勤联动站工作人员负责;另外可安排社区其他兼职人员参与微站执勤、检查、宣传等相关工作。
4.要围绕“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建设标准和“灭早灭小”的要求开展工作,注重实效。
5.工作过程中,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和“救人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开展工作。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高限价所涵盖的服务期限为2022年1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采购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新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426(天)*原单位服务天数计算。
六、付款方式
1.2022年度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2022年12月底前支付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426(天)*61(天)折算。
2.2023年度费用支付:原则上每三个月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一次服务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单位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受任何意外伤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机动车辆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及其产生的各类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扣分 |
人员到岗情况 |
按照指定点位人数,不得缺人脱岗,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相关联系。(15 分) |
值班期间不按照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岗;(5 分) |
每次扣 5 分 |
值班室人员不按规定值班,在寝室睡觉打游戏 等其他影响消防火灾的情况;(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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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留宿亲朋好友在站点闲谈,影响他人休 息;(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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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日 按照规定统一着常 |
执勤中态度粗暴、冷漠、出言不逊;(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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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佩戴有关证件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做到文明执勤, 热情服务。(40 分) |
在执勤期间饮酒和接受管理相对人敬烟等;(5分) |
每次扣 5 分 |
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或任何形式的旅游、宴请、外出游玩等活动;(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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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属、好友或他 人谋取私利;(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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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督查人员出言不逊,不配合督查员的工作;(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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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遇到管理相对人不服从管理而现场又无法处置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并作相应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5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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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 及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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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持办公区域、微站路面干净整洁;(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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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维护 |
干粉灭火器( 8 分) |
灭火器用完或气压不足,未及时更换或填充; (8 分) |
每次扣 4 分 |
水带(含接口) (4 分) |
水带严重漏水,无法正常使用;(4 分) |
每次扣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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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降器(5 分) |
缓降器卡顿,丧失下降功能,存在安全隐患; (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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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式消防空气 呼吸器(5 分) |
严重损坏未及时更换;(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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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音器(3 分) |
严重损坏未及时更换;(3 分) |
每次扣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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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车(10 分) |
亏电不能正常启动,严重影响救援的风险;(10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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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5 分) |
电话机损坏长时间维修;(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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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电台( 5 分) |
损坏长时间维修。(5 分) |
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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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分 85 分及以上全额支付服务费,低于 85 分的,每少 1 分,扣除服务费用的 1%,每少 2 分,扣除服务费用的 2%,以此类推。 |